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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督导检查组到锡林郭勒盟进行校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督导检查
索引号:01165959-9/2024-0003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教育局 信息分类:义务教育
概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督导检查组到锡林郭勒盟进行校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督导检查
成文日期:2024-01-31 20:36:23 公开日期:2024-01-31 20:36:23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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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督导检查组到锡林郭勒盟进行校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督导检查

来源: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1-31 20:3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4年1月29日至3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朱宝江一行深入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右旗,督导检查校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锡林郭勒盟教育工委书记,盟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乌云高娃,锡林郭勒盟教育工委委员,盟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屈杰,二连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周景然,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牧仁以及两地教育局局长、副局长等相关人员参加检查。

  督导检查组先后深入苏尼特右旗第四小学,二连浩特市国际学院、神墨教育培训机构等7所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实地查看了校园警务室、监控室、消防设施、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对安全出口、逃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消防栓、电源线、用火用电等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详细了解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及危化品管理使用、安全应急预案等工作落实情况,对校园基础设施、安全防范措施等相关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督导检查组强调,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安全弦,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保障校园安全。二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注重在平常,落实落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还要重点抓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与检查工作。三是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师生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装备的操作使用方法,持续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下一步,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继续扎实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全盟教育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