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环境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土方填挖,堆积清运和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子等)的装卸、堆填产生的扬尘;搅拌机和交通运输扬尘;汽车排放尾气;挖、铲、堆、捣、打桩等施工设备产生的废气。施工生活和锅炉排放的废气。 (2)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土石方开挖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完工后及时回填、平整场地;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封闭车辆运输;禁止物料高空抛撒,设置围布、挡板,防止运输物料撒落;混凝土搅拌机应设在专门的场地内,建立混凝土搅拌站,散落在地上的水泥等建筑材料要经常清理,混凝土搅拌站四周应设置围护结构,并应对施工人员加强劳动保护;运输道路扬尘采用洒水治理措施,洒水车定时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合理选择施工运输路线,车速应适当控制,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超高,以减少道路扬尘。道路施工中的混凝土搅拌站、材料堆放场地尽量利用工业场地;散装建材应设置简易材料棚。在天气干燥、风速较大时,易扬尘物料应采用帆布或物料布覆盖。 (3)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废石破碎站粉尘、露天采场粗碎站粉尘、顽石破碎车间粉尘、筛分工段粉尘、粉矿堆场给料机卸料点粉尘、选厂锅炉房烟粉尘、生活办公区锅炉房烟粉尘、露天采场燃油锅炉氮氧化物、井下采矿工业场地燃油锅炉氮氧化物及无组织废气(露天采场采矿粉尘、钼矿体排土场、表土堆场扬尘、尾矿库扬尘、井下废气及铅锌银矿体废石场扬尘)等造成的影响。 (4)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废石破碎站粉尘、露天采场粗碎站粉尘、顽石破碎车间粉尘、筛分工段粉尘、粉矿堆场给料机卸料点粉尘分别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的排气筒排放,外排颗粒物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选厂锅炉及生活办公区锅炉烟气分别经各自的湿式石灰石—石膏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外排,外排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露天开采采用湿式凿岩,对运输道路及表土堆场、废石场采用洒水抑尘,保持尾矿库干滩湿度,废石场永久性平台、坝坡形成后,及时覆土、恢复植被,防止无组织扬尘污染大气环境。 2、水环境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石料等的洗涤及施工机械的冲洗,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等。施工期通常不会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这部分废水通过集水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业场地的防尘和灰土搅拌及绿化用水,不会明显影响工业场地附近水体水质。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建造集水池、废水沉淀池、排水沟等临时性水处理构筑物。一般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应用于地面洒水、搅拌砂浆、冲洗设备等环节;对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复用于搅拌砂浆等施工环节。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消毒旱厕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水进行及时清理,用作农肥;收集食堂和盥洗排水集中后经化粪池处理用于绿化。利用可移动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3)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废水主要有钼矿体露采采场涌水、钼矿体排土场淋溶水、铅锌银矿体地采井下涌水、铅锌银矿体废石场淋溶水、钼矿体选矿废水、尾矿库废水以及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 (4)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采矿废水、废石场及排土场淋溶水全部打入净化池沉淀后回用选矿,不外排;选矿废水及尾矿库废水全部返回选矿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绿化或选矿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搬迁后施工场地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不会对敏感点造成影响。 (2)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大型高噪声设备采用固定基座减振和隔声措施;为避免外运道路噪声影响,矿山应严格执行昼间运输、夜间不运输;车速限制在15km/h以下,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确保运输车辆在最佳工况下行驶。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露天采矿爆破、凿岩、铲装作业、地下开采的风机及空压机等的设备噪声,选矿噪声源主要集中在选矿的破碎、磨矿、浮选等工段的设备噪声及锅炉房的风机噪声。各厂界及道路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各厂界噪声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主要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定期加强设备维护,避免由于设备运行不正常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地表剥离表土和岩土剥离物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2)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 表土堆存表土堆场,用于后期复垦,产生的部分废石用于尾矿筑坝、护坡、道路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3)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采矿过程产生的钼矿体露天采场剥离废石、铅锌银矿体地下开采废石、选厂尾矿、锅炉灰渣、选厂收尘灰(泥)、废机油、锅炉脱硫石膏和生活垃圾等。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各堆场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 钼矿体废石堆存至排土场、铅锌银矿体废石堆存至废石场,尾矿堆存至尾矿库,收尘灰返回选矿工艺,锅炉灰渣及锅炉脱硫石膏外兽建材企业,废机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5、生态影响分析 (1)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 施工期项目造成生物量损失约7854.47t,约占评价区生物量总量的8.78%。对当地植被覆盖面积不会有明显影响,评价区域内的生态功能不会发生大的改变。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为水力侵蚀为主,风力侵蚀并存,其中,建设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量为9329t,新增水土流失量6479t; (2)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均布置在征地范围,不另外占地;剥离的表层土单独存放,合理规划,做好土石方的合理调运,减少临时占地;工程施工完成施工的迹地、临时占地复垦,尽快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需加强各项临时防护措施,如对扰动地表及堆土场做好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护坡等,施工结束后及时种植植被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 (3)运营期生态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后由于占地范围和开采活动在圈定的时空范围的内,因此局地景观结构的影响在预测可控范围之内。根据土壤侵蚀预测结果,新增水土流失量126280t,在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后,项目开发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4)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按照开采时序,对稳定的废弃场地进行动态生态恢复治理,减少矿山废弃地裸露时间,及时安排复垦工程,恢复生态,降低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综合利用废石,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的基础上,减少废石堆放的不利影响。矿山开采企业应将废弃地复垦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做到动态恢复废弃地。采场平台、排土场平台及边坡等可以复垦的地方进行植被恢复,进出场道路两侧种植绿化行道树;工业厂区进行绿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