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政府信息公开网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标题: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公示
索引号:73610061-2/2017-0041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生态环境局 信息分类:生态环境
概述: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公示
成文日期:2017-07-13 00:00:00 公开日期:2017-07-13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打印】 【字体: 】 浏览次数:

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公示

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17-07-13 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政府单位作出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锡林郭勒盟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日加工甜菜6000吨工程建设项目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工业园区 

锡林郭勒盟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环佳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为日处理甜菜6000吨生产线,建设自备电站采用2×75t/h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用于制糖生产用电。主要产品为优级白砂糖81060t/a、优级绵白糖40530t/a,副产品为废糖蜜37800t/a、颗粒粕50400t/a。项目总投资61370.74万元。年生产150d(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全厂定员346人。 

1.大气污染防治: 

①动力车间锅炉:SO2采用高效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96%;烟尘采用除尘效率≥99.9%的布袋除尘器,考虑脱硫系统吸收塔内30%的除尘效率后,综合除尘效率可达99.93%以上;NOX采用低氮燃烧和SNCR工艺处理,炉膛出口NOX产生量≤300mg/m3,经过SNCR脱硝效率不低于55%;动力车间烟气脱汞,本工程烟气治理措施对汞及其化合物的协同脱除效率取70%,各类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新建燃煤机组的要求。 

②颗粒粕烘干炉烟气烟尘采用旋风除尘器,去除效率95% 

2.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排水系统采用分流制。生活废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输煤系统冲洗水沉淀后供输煤系统重复使用;化学水处理系统、锅炉排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脱硫废水设置脱硫废水处理站,经过中和、絮凝、沉淀等工序处理后回用于灰渣搅拌、制糖工段每天产生废水51580.2吨,回用42454吨,综合利用18吨,进入厂区污水废水量9108吨。污水处理站采用“IC厌氧反应器+好氧”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中水回用每天5400立方米,排入太仆寺旗污水处理厂每天3934.56立方米,厂区废水经处理后水质可达到太仆寺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控制:工程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由于机械的撞击、磨擦、转动等而引起的机械性噪声以及由于气流的起伏运动或气动力引起的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各种传输机械及各种风机、汽轮发电机、锅炉安全阀放散管、泵类等。本工程对噪声的控制主要采取设置封闭式隔声厂房降噪,安装消音器,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等相结合的办法,以控制噪声对厂界四邻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①甜菜预处理阶段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石和废铁块以及甜菜清洗过程中产生的碎菜渣等,碎菜渣可作为饲料外售,杂草、废石和废铁块由建设单位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②渗出工段固体废物:渗出过程中产生的废粕和渗出汁经过除渣器产生的废渣,进入干粕车间通过烘干加工成颗粒粕作为产品出售给养殖场;③石灰窑车间固废处置措施:石灰窑车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石灰石和焦炭煅烧后产生的废渣以及石灰乳经过除砂器和除渣器产生的废渣,作为建筑材料出售给建筑工地。④糖汁清净工段固废处置措施:主要为一碳过滤、二碳过滤以及稀汁过滤时产生的滤泥以及沉积物,可外售综合利用;⑤煮糖工段固体废物煮糖工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糖浆经过三次煮制后产生的废蜜,通过灌装储存后作为产品出售;⑥职工生活垃圾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有职工180余人,厂区设置垃圾箱及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太仆寺旗生活垃圾填埋场。 

⑦锅炉灰渣、脱硫石膏 

锅炉灰渣及脱硫石膏,可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 

  

该项目的第一次公众参与采用以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于2017320日在宏胜村、宝昌镇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了张贴公示,信息反馈时间为2017320日至33110个工作日,第一次信息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第二次公众参与活动是在本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后,在《太仆寺旗政府门户网》上进行的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418日起至201751日的10个工作日。第二次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在网站第二次公示信息公示完成后,于2017415日、416日在太仆寺旗宏胜村及宝昌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本次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0份,收回50份,有效问卷50份,无反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7月13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