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锡盟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 |||
索引号:11152500011659134E/2023-0001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产品质量 | ||
概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锡盟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 |||
成文日期:2023-09-12 16:31:05 | 公开日期:2023-09-12 16:31:05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范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9月5—8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第三督查组三级调研员艾继青一行对我盟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盟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君,党组成员、副局长原道勇,盟旗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陪同督导检查。
督查组以座谈交流、现场检查、培训解读和帮扶指导等形式,对锡盟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两个规定”及“滚动式”检查整改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组先后实地走访了西乌旗、太仆寺旗、锡林浩特市和阿巴嘎旗4个旗县市,随机抽查企业14家,其中工业产品获证企业6家(含水泥生产企业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3C认证生产销售企业5家,燃气具及其配件销售单位3家,并对上一轮区局“滚动式”检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
督查过程中,督查组重点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证照、人员资质、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质量体系建立运行、获证条件能力保持状态等,特别对《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情况,以及企业建章立制和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三类人”的配置履职,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关键节点“三件事”等风险防控落地见效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了现场培训解读和帮扶指导,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下一步,全盟市场监管系统将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区局督导检查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持续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两个规定”落地见效,切实保障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