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在锡林浩特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长 张锦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锡林浩特市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我市考察指导工作,亲切慰问各族干部群众,对我们提出殷切期望。一年来,我们牢记总书记嘱托,在盟委、行署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提质、稳中增效”的总要求,积极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促和谐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
综合实力不断增强。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18亿元,增长5.3%。一产增加值完成14.2亿元,增长9%。二产增加值完成131.8亿元,增长3.5%。三产增加值完成72亿元,增长8.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4亿元,增长14.3%。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41.9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4.5亿元,增长9.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2.3亿元,增长11.5%。全市综合实力在全区102个旗县市区中的位次不断前移。
结构调整扎实推进。通过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活三产,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6.5:60.5:33.0,更趋合理。电源基地项目加快推进,非资源型和新型产业快速发展。农牧业产业化水平逐步提高,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对经济增长和就业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
深化改革开局良好。聚焦破解发展难题,积极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简政放权力度加大,政府职能转变成效显著。草场确权承包、集体林权、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进展顺利,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破除。财税金融、工商登记等改革全面推进,新注册企业增长33%,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民生事业全面进步。将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克服财政收入增长困难、支出压力持续加大的矛盾,坚持兜底线、补短板,全年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4.3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2%,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预计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3430元和18936元,增长9%和12.8%,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稳增长、促投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工业经济运行调度,采取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完善煤炭销售机制、清理涉企收费、实施电力扶持等政策措施,主动对接沈铁局、呼铁局、锦州港,千方百计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开拓市场,推动了工业经济平稳运行、逐步向好,预计工业完成增加值114.5亿元,增长2%。稳定畜牧业生产,积极应对羊肉收购价格下降、牲畜出栏迟缓的市场形势,采取建立5处活畜交易市场、取消加工环节收费、扣除羊尾重量、协调大庄园集团收储1000吨羊肉、抽调15名干部驻厂对接安排牲畜加工时间等措施,加快了牲畜出栏步伐,全市共出栏牲畜83万头只,加工活畜260万羊单位,占全盟加工量的33%。认真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帮助中小企业贷款8.3亿元,减免各类税费2.95亿元,有力推动了中小企业发展壮大,预计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112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达52%。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开复工重点项目63项,完成投资157亿元,增长35%。鲁地锌锡矿、北车供热二期等14个项目建成投产;华电、锋威光伏发电等32个项目进展顺利;大庄园牛羊肉产业示范园、明阳风光电气装备制造产业一体化等4个项目开工建设;神华、大唐坑口电厂等6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经济发展后劲不断增强。积极开展项目对接和对外推介活动,签约项目11项,到位资金107.2亿元,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争取到位上级专项资金11.6亿元,保障了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转方式、调结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现代农牧业提质增效。整合投入支农惠牧资金12亿元,巩固提升了现代农牧业发展水平。市财政投入1100万元,专项扶持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开复工规模化养殖场6处,建成标准化种羊场5处、家庭牧场210户,舍饲养殖规模超过70万头只,牧业年度牲畜总量148万头只。加工全产业链追溯羊15万只,实现了优质优价。良改比重、繁成率分别达到99.4%、110.7%,为发展优质畜产品加工业奠定了基础。完成储草2.6亿公斤,其中政府以补贴方式集中储备抗灾饲草2000多万公斤,确保了牲畜安全过冬渡春。注册打造“草都香饽饽”、“草原香饽饽”两大饲草品牌,建成饲草加工配送中心3处,初步形成集仓储、加工、交易于一体的饲草产业基地,全市草颗粒加工能力达到17万吨。“菜篮子”工程扎实推进,上市蔬菜4600万公斤。
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复工率超过95%,实现产值179亿元、利税18.9亿元。巩固提升传统资源型产业,煤炭、石油产量达到3320万吨和80万吨,发电量、供电量达到45.1亿千瓦时和42亿千瓦时,实现产值10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7%。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实现产值76.3亿元。装备制造业实现重大突破,生产风机叶片515套、发电机组241套,实现产值24亿元,增长73.4%。开工建设三大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产业集群发展。
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维多利、尚都国贸两大商业广场开业运营,红星美凯龙、兴建广场等大型商业项目积极推进。开工建设锡林郭勒现代物流园区,签订入园意向企业18家。全年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40.8亿元和285.3亿元,占全盟的44%和49%,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提升。我市被选定为全区农村牧区金融改革试点地区,牧区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成功举办“蒙草杯”中希女篮国际对抗赛、第三届中国马术大赛、中国马都大赛马、寻宝—走进锡林浩特、“大庄园杯”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等大型文体旅游活动,全年接待游客和旅游收入分别达到360万人次和56.9亿元,增长14%和28%。
(三)抓亮点、提品位,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功能显著增强。全年政府投入10.3亿元,带动社会投资28.8亿元,实施了一批重点民生城建工程,中心城区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实施察哈尔大街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新续建城市道路6公里,配套三水管网3公里,改造小街巷23条,完成绿色畜产品园区内5条街路和配网工程。推动北车供热二期工程投入使用,改造供热二次管网19处,新增供热能力160万平方米,全市集中供热运行稳定。启动运行中水厂,提高中水供水能力。新改建水冲式公厕31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9座,改善了城市环境卫生。启动四号湖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植物园南区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完成城区园林绿化65公顷。开工建设返迁楼9598套,完工8000套;完成300套公租房主体工程,积极推进锡林浩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改造老旧小区3个,改造面积6万平方米,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争取到位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11亿元,进一步推动了返迁楼建设。建立便民市场和夜市10处,划设停车泊位1.9万余个,提升改造牌匾800余块,打造了牌匾标准示范街。投入约2000万元,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新购置公交车25辆,优化延伸公交线路2条、新开通3条,方便了群众出行。出台物业扶持奖励政策,推进物业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开展过渡期综合执法工作,有效遏制了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违法违规事件。
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以加强牧区公共服务,改善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启动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年内完成投资1.7亿元。全年改造牧区危房500套、垦区危房640套;新打水源井312眼,建设储水窖100座,解决了2700人和20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硬化嘎查街巷2万平方米,建设道路66公里;升级风光互补设备2200余套,接通牧区网电130户;安装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3000套;开工建设牧区幼儿园5所;新建嘎查卫生室4所,全市22所苏木镇嘎查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新改建嘎查文化活动室6所;提档升级苏木镇场所在地便民连锁超市7处;积极落实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基本实现了政策落实全覆盖。
(四)强基础、保生态,发展后劲显著增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投资1.1亿元,建设旅游公路4.5公里,新续建变电站5座,改建电力线路151公里,铺设通讯光缆438公里,新建通讯基站156个。加大路网建设支持力度,丹锡高速经棚至锡林浩特段、锡林浩特至北京客运专线、锡二铁路加快建设,锡赤铁路前期工作积极推进。
生态建设扎实推进。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6400万元、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04万元、退耕还林补助243万元。实施重点区域绿化2.23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5.1万亩、造林补贴试点项目1万亩、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4.3平方公里、小流域治理5.3平方公里、河道治理2.1公里。启动水资源利用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和生态水系治理一期工程。强化污染防治工作。完成胜利矿区绿化投资7534万元,治理到界排土场191万平方米。锡林热电厂和新绿源污水处理厂2户挂牌企业顺利摘牌。依法取缔市区内不达标燃煤锅炉43台,全市110户餐饮服务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开展PM2.5、PM10等细颗粒物监测工作,圆满完成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22天,万元GDP能耗下降6%。
(五)惠民生、促和谐,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成功创建为首批自治区级创业型城市。设立创业发展基金和创业园区建设扶持资金,建立三个创业园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5亿元,新增创业实体4907户,征集开发公益性岗位1098个,高校毕业生就业1300人,其中蒙语授课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基本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社会保障工作持续加强。社会保险新增扩面1.1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封顶线分别提高到30万元、14.5万元、23.5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167元。各类民政供养标准提高10%,全年发放低保、特困、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4627万元。开展全区“救急难”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优抚安置、待遇保障等政策,一次性安置289名历年未安置退役士兵,随调和安置12名随军家属。完善便民养老服务体系。落实惠老政策,发放高龄津贴和老年人公交补贴393万元。锡林颐和苑养老中心一期工程加快建设,爱祺乐牧民养老园区入住牧民240户。“12349”便民服务平台全面推开,市政府投入120万元,为6000名老人免费发放便民服务券。老年体育文化活动中心投入使用。残疾人康复和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投入1.38亿元,实施教育基础设施项目22个,教师岗位招录优秀大学生221人,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500元。群众文体活动精彩纷呈,举办各类演出40场,承办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12场。打造马文化产业园区,推出大型马文化实景剧《千古马颂》。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新建苏木卫生院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4个,配备基层医疗卫生流动服务车11辆,发放“健康小药箱”2000个。建立社区康复病房,探索实行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和家庭责任医生制度。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出生人口素质持续提升。全年为14752名牧民和4200多名教职工免费体检。脱贫攻坚工程扎实推进。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300万元、行业及社会帮扶资金1.4亿元,开展专项扶贫、定点扶贫、行业扶贫等扶贫工作,实现脱贫138户、401人。为3511户低收入牧户发放燃煤补贴211万元。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理顺社区网格员管理体制,精简规范社区工作职能,提高社区居委会民选干部报酬待遇,新改建社区阵地和牧区居委会12处,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落实“1328”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及时、妥善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帮助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3亿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加强。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工程,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分别下降28%和39%。圆满完成国家、自治区领导视察,重大活动等安全保卫工作,有力维护了盟府中心城市的安全稳定大局。深入开展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翻译各类政策、文件上百份,帮助嘎查、分场牧民群众及时了解上级政策和精神。外事侨务、防震减灾、档案史志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新成绩,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六)转作风、提效能,发展活力不断增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府党组带头整治“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逐项整改落实群众意见建议和相关任务193条,行政机关和干部作风明显好转,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加强政府预算和部门经费审计监督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4亿元,同比持平,“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8.3%;及时清理、拍卖和腾退了超标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启动行政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违规占用草牧场清理工作,收回违规占用草场3.6万余亩。整改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354个。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坚持重大事项向民主党派通报和协商制度,5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72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简整合行政审批事项172项,精简比例达45%,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组织8个部门整建制入驻,提高了行政效率,促进了政务公开。加强依法行政,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招投标管理为重点,严格规范预算管理、项目程序、合同备案审查等制度,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10余件,清理审查2013年以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6240份,审核把关新签订合同和规范性文件421件,切实保障了政府合同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统一在交易平台进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采取积极措施,完成政府融资9.1亿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14亿元。加强园林绿化、城防林、市政、教育等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涉及资金10亿余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牢牢抓好项目推进,切实加强民生改善,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积极破解发展难题,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这是盟委、行署和市委把握大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几大班子和衷共济、团结奋进的结果,更是全市各族人民艰苦努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人民,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锡林浩特市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欠发达的基本市情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仍然存在。一是经济总量较小,产业结构单一、层次不高,资源转化率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尚需时日;二是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强,重大项目储备不足,经济发展自主增长机制尚未形成;三是财政收入放缓,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四是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务艰巨;五是城市服务功能不够完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与群众需求尚有一定差距;六是发展环境不够优化,个别单位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此,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总体看,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发展重心和方式有所变化;受外部宏观环境传导效应影响,资源型城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也应清楚地认识到:当前形势是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下,市场变化与我市产业结构矛盾的交织反映,是我市经济结构在调整中的必然规律反映,也是我们能够通过加快发展来解决的矛盾,困境中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国家新一轮改革的全面实施,必将推动改革红利、发展潜力、市场活力加快释放;国家、自治区对生态环保、“三农三牧”空前重视,为我们发挥资源优势,打造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发展绿色畜产品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近年来,我们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初见成效,为主动适应新常态,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对我市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特高压通道、电源点等重大能源项目将陆续开工建设,为我市做大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注入强大动力。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盟委、行署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一个中心、六个着力”,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更加注重民生改善和生态保护,更加注重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更加注重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效率提升,努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48亿元,增长10%以上。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16亿元,增长10%以上。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47亿元,增长11%以上,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127亿元,增长10%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完成20亿元,增长15%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85亿元,增长14%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9亿元,增长20%以上。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44亿元,增长5%以上,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6.2亿元,增长7%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8.5亿元,增长11%以上。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完成36900元和21200元,增长10%、12%以上。各项环境约束性指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正确把握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规律,坚持做大总量与提升质量并重,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的工作思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资源、成本优势,全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大力发展煤炭循环经济产业,积极推进胜利煤田西二号、西三号完善手续,推动锡凌煤矿建成投产,帮助煤炭行业积极开拓市场,确保年内产销原煤3500万吨。突出抓好电源基地项目建设,力争锡盟至江苏泰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上半年核准开工;加快推进神华、大唐、北方电力大型坑口电厂等电源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核准开工,实现电力外送通道与电源点项目同步开工、同步建设、同步投产达效,推动煤电联合发展,就地消化煤炭产能。科学有序发展煤化工产业,推动高度节水环保、技术成熟的褐煤提质及加工项目建设,延伸发展下游产业,促进煤炭多渠道转化。加大石油勘探开发力度,稳定原油产量82万吨左右。加快铜锡锌等有色金属资源勘探开发步伐。提升畜产品加工业。推动大庄园等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早日投产达效。优化整合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打造高端肉类品牌,提高经济效益。
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壮大装备制造业。扩大海装风机成套设备、大安晨飞风机叶片等风机装备制造项目生产规模,推动海电风机整流罩项目投产达效,加快明阳新能源设备制造项目进度,引进实施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打造服务本地、辐射周边的风电整套设备制造基地。加大煤炭、电力配套项目开发力度,争取华仪成套电器设备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对接引进山东宁大重型钢结构生产项目。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推进锋威、华电、上海晶澳等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建设,争取并网发电。积极推进华润、海装、远景等风电项目和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延伸锗产业发展链条,提高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天津鑫茂光纤预制棒生产项目,促成与锗产业融合发展,实现高科技产业新突破。大力发展新型建材产业。有效利用粉煤灰等资源,延伸生产免烧砖、保温板、隔热板等建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积极承接京津地区产业转移,大力推进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争取远景数据中心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计划整合投入支农惠牧资金13亿元,进一步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增强畜牧业生产能力,提升畜牧业发展层次,切实加快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规模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经营模式,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业经营体系。壮大规模化养殖基地,计划投资4.1亿元,新建大庄园、锡御牧业等5个规模化养殖项目,推进牧场王子、德阁都等7个在建规模化养殖基地项目投产达效。培育标准化家庭牧场,力争年内打造高标准家庭牧场35户,新建标准化家庭牧场200户、大型活畜交易市场1处。全市舍饲养殖规模达到80万头只,牧业年度牲畜总量达到150万头只,出栏牲畜85万头只,加工活畜300万羊单位。提升畜牧业产业化水平。全力推进“中国草都”饲草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和牧业大户推广饲草颗粒化,培育稷源、草都、小黑头羊等5家饲草加工企业,延伸建立3个嘎查饲草加工配送合作社、9个草产品销售网点,力争年内全市草颗粒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实现翻番。建立完善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牧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年内新增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3家,打造规范化示范型牧民专业合作社20家。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畜产品追溯体系,年内实施可追溯羊10万只。完善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扎实推进“菜篮子”工程,提高本地蔬菜供给量,种植农作物33.8万亩。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商贸物流业发展水平,协调设立“一关两检”机构,争取临时口岸开放功能,力争开通锡林浩特至乌兰巴托、港澳台等临时国际航线,打造服务“三北”、面向蒙俄的“无水港”,提升对外交流交往水平。盘活民禾物流园区闲置土地,加快推进现代物流园区基础设施、招商引资和海关监管场地建设,争取升格为自治区级物流园区。加快红星美凯龙、绿色大地农贸市场二期、粮油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早日投入使用。完善现有农贸市场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推动电商物流项目落地,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地方特色商品经营主体开设网店,促进传统产业与新型互联网经济融合发展,拉动消费快速增长。主动适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快速增长需求,积极推动家政、养老、文体、健康产业等新型业态消费工程,培育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集中建设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努力把特色做优、精品做强、品牌做响,着力打造体现草原文化、蒙元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启动马文化“五都创建”工作,全力培育马竞技、马繁育、马交易、马文化旅游、马产品生产等“五都”品牌,提升旅游影响力。进一步完善马都广场配套设施,建设国内一流马术赛事场地,努力争创国家级旅游景区,承办好2015第四届中国马术大赛、国际马联一星级越野耐力赛等品牌赛事活动,增强地区知名度。积极推进锡林郭勒野生动植物园规划建设。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举办好游牧文化节、传统那达慕等活动,大力开拓冬季旅游项目,提升旅游业竞争力。深度开发草原旅游产品,设计多样化旅游出行方式,打造体验游牧文化、民俗文化、草原风光、休闲度假的核心旅游环线,力争全年接待游客、旅游收入分别达到400万人次和63亿元,均增长11%左右。
(二)多措并举夯实发展基础。以项目建设和要素保障为重点,夯实发展基础,努力破解经济自主增长能力不足问题,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狠抓项目建设。切实发挥项目建设对投资的拉动作用,精心组织实施重点项目95项,其中年内投资亿元以上项目37项,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谋划实施一批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切实提高发展保障能力;围绕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推进能源转化、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等项目,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围绕惠民生,扩大“三牧”、社会事业、市政建设、生态环保等领域投资,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保障能力,推动一批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早日落地开工。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创新招商引资模式,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努力引进一批推进产业转型、延伸产业链条的大项目,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一批配套协作的中小企业项目,形成大项目—大产业—大基地的发展格局,力争年内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10亿元以上。
强化要素保障。抓好经济运行调度。严格落实工业经济运行调度、重点项目推进责任制等制度,认真研究解决经济发展和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企业生产运行平稳,力争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10亿元以上。创新投融资机制。抓住国家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等重大项目向中西部和民族地区倾斜的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提供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做大资金盘子。加强信贷融资,通过银企对接、洽谈会等形式,搭建好融资平台。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存量资产、建设任务吸引资金,与大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创新基础设施融资模式。积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等质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引导电网、电源点企业盟内就地融资,实现银企双赢。今年确保实现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两个不低于”目标。完善基础设施。以公路、铁路、航空、电网、水利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配合推进丹锡高速、303国道别力古台—锡林浩特一级公路、锡盟—北京快速铁路等工程;积极推进丹锡高速锡林浩特段连接线、城市北二环未连通段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锡林浩特机场升级工程;实施好城网改造、农网建设等工程,不断提高电力保障能力;加大自备井关闭力度,增强城市供水能力。加强园区建设。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园区产业吸附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力争经济技术开发、现代物流、绿色畜产品等三大园区年内新增入园企业30家左右,各引进产业带动力强、集聚效益明显的龙头企业1—2家。
(三)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全力打造祖国北疆生态保障亮丽风景线。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坚持源头预防、标本兼治,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实行生态环境“负债清单”制度,以生态普查为依据,制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过错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维护生态资产、减少环境负债的自觉性。加强矿业开发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将环境保护、生态补偿等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不折不扣执行。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确保企业防止污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认真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鼓励开展第三方治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制度,统筹推进疏干水达标回用、地下水保护管理、饮用水水质提升、排水排污设施建设等工程,努力实现水资源安全供给、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认真执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完善禁牧草原后续产业扶持政策,促进草原生态持续好转。加强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大力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重点区域绿化、锡林河流域整治和源头保护、锡林河生态水系治理、锡林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等生态工程,成功申报国家级火山地质公园,巩固扩大生态保护建设成果。加强矿山环境治理。督促胜利矿区企业加强排土场治理,打造“世界级现代化大型露天煤矿展示观光台”。加大现有矿山整合重组力度,坚决关闭产能小、层次低、排放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积极推进优势资源向实力雄厚的大企业集中。认真落实废弃采矿区治理规划,对77个在期采矿权企业和“两线三区”6个区域实施生态治理。加强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积极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下大力气抓好烟尘、粉尘、扬尘污染治理,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加强执法监管。充分发挥生态保护、环保、国土、公安、林水、安监、农牧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始终保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四)统筹兼顾推进城乡发展。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牧区面貌,推动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
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政府计划投资10.1亿元,带动社会投资30亿元,重点实施好市政建设、品位提升、居住条件改善、精细化管理等四大民生工程,着力打造“精美、优雅、宜居”的草原生态城市,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等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区前列,力争人均道路面积、公园绿地面积,燃气普及率等指标进入全区前五名。坚持规划引领。启动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等10余项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区划城市功能,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推进新、旧城区统筹协调发展。实施锡林郭勒热电公司现有机组扩容改造、蒙能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新建等项目,破解多年来困扰城市发展的热源不足问题。提升城市品位。启动4号湖景观、锡林湖改造、植物园二期、道路绿化等四大工程,优化城市环境。加强城防林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巩固植树造林成果。改善居住条件。用好用足自治区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政策,发挥资金最大效益,重点解决好影响民生城建工程推进的征收拆迁问题,计划实施房屋征收2700户,建设返迁楼40万平方米,基本解决2013年(含)以前拆迁居民的返迁问题。新建公租房200套。积极推进锡林浩特煤矿棚户区改造。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快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力争年内基本消除城区旱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公交车辆更新、线路覆盖面扩大等工作,改善居民出行环境。加大城市综合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城乡综合治理“十个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环境。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以锡林大街、额尔敦路为重点,打造“城市管理示范街”。切实发挥好社区网格员作用,增强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指挥调度能力,着力解决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物业管理“四级联动”体系,严格落实物业扶持奖励政策,老旧、弃管及现有物业企业管理的住宅区全部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入驻率达到70%以上,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改善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深入推进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大力提高牧区公共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将财政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生态脆弱地区扶贫移民等资金整合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聚集效应。计划投资6.7亿元,全力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力争年内危旧房改造、牧区通电、街巷硬化、广播电视户户通、卫生室、文化活动室、便民超市、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8项工程基本实现全覆盖;安全饮水、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分别完成总工程量的80%和90%以上。重点实施好贝力克牧场吉祥小镇、宝力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朝克乌拉苏木宝力格嘎查等12个示范典型项目,打造“十个全覆盖”精品和亮点工程。
(五)千方百计增加群众福祉。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到民生改善上,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人民。
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和企业用工服务,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适龄青年、牧区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以内。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扩大创业发展基金和创业园区扶持资金规模,整合提升现有创业孵化基地档次和服务水平,建设零成本创业电子商务平台,引进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创业存活度高的项目,培育新的创业增长点。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标工作。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和低保、五保、孤儿、三无、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的救助和补贴标准。逐步扩大低收入牧民“暖心煤”补贴发放范围。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牧区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协同发展。拓展“12349”社区服务中心功能。做好全区“救急难”试点工作,扩大救助范围和标准。
全面发展社会事业。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发展卫生计生事业,实施市疾控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行家庭责任医生制度和医疗双向转诊制度,设立社区康复病房,方便群众就医看病。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积极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争取承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支持文化作品创作,培育发展文化产业,鼓励创作有望冲击国家、自治区奖项的民族文艺精品,力争将《千古马颂》剧目打造为全区马文化精品工程,将中国马都广场打造为全国马文化产业园区。加强档案管理,提高史志编撰水平。推进足球事业发展,突出抓好社区足球和校园足球,促进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共同进步。
多渠道增加干部群众收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工资支付保障、最低工资标准增长等政策,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执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拓宽牧民增收渠道,努力增加牧民工资性、财产性、政策性等方面收入。大力开发电子商务、直销配送、零售体验等现代营销手段,鼓励优质畜产品走向全国,带动牧民增收,确保牧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
今年,市政府将投入17.7亿元,全力做好“十件民生实事”。
一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新续建1所小学、1座图书馆、1座实习实训车间、2座综合楼、2个报告厅、4个塑胶跑道、10个风雨活动室,力争城镇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率达到100%;提高教学质量,力争高考本科上线率达到71%。
二是努力扩大就业创业。发放1.5亿元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800户,征集开发18000个就业岗位,城乡新增就业6000人以上。
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救助标准提高15%,达到575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15%,达到11928元/年;孤儿和三无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孤儿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2190元/月和1750元/月,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500元/月和1300元/月。
四是做好养老育幼工作。在爱祺乐牧民养老园区新入驻260户牧民,完成锡林颐和苑养老中心一期主体工程,确保阿尔善宝力格镇白音高勒嘎查锡林牧村老幼院项目投入使用,实现城乡养老服务同步推进;新续建城区、牧区10所公办幼儿园,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力争年内民办注册标准化幼儿园达到20所,确保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
五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努力提高牧民生产生活水平,改造1098套牧区危旧房,新建5.5万平方米暖棚、2.9万平方米储草棚,力争年内脱贫300人,在全盟率先实现基本消除苏木镇场贫困户目标。
六是实施牧民健康工程。为牧区1.5万名45周岁以上女性和50周岁以上男性免费体检,发放1000个健康小药箱,进一步完善牧民健康档案。
七是解决牧区用水用电问题。建设240眼水源井、100座储水窖,配套170套太阳能提水设备,解决3000人、8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新改建581公里牧区供电线路,新通常电200户、风光互补通电27户,基本消除牧区无电户。
八是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水平。新建9.4公里市区道路,打通5条断头路,增加27个右转弯车道,完成察哈尔大街道路拓宽工程,启动那达慕大街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道路智能交通指挥系统。
九是加大旧城区改造力度。改造10条小街巷、30公里供热二次管网,铺装改造67万平方米人行道,建设30座水冲式公厕、18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实施5个老旧小区41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基本完成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的集中连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十是提高给排水能力。建成运行锡林河供水公司新水厂,开工建设第二水源地,铺设44公里“三水”管网,启动运行新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中水厂,认真解决部分老旧小区水压不足、雨污水排放不畅问题,力争全市污水排放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
(六)努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强化矛盾排查化解和平安创建工作,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加大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坚决预防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加强改进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1328”信访工作日、信访工作责任制等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积案。规范信访秩序和工作规程,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抓好平安创建工作。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网络监管和舆情引导,创建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加强警力部署,严防发生暴力恐怖活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发挥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作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生产建设、食品药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人群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完成嘎查、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适当提高嘎查、社区等基层工作者待遇,年内城区社区阵地全部达标。发挥爱民社区典型示范作用,打造“一社区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发展格局。加快推进牧区网格化工作,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认真执行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机制,启动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联动开工制度,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提升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严格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各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城市民族工作,力争年内在进城牧民生活、就业保障、蒙古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宣传,以及蒙古语言文字学习运用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认真做好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科学发展观摩准备工作。巩固双拥共建成果,启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大力支持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工作。
(七)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创新。将深化改革始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发展活力。
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改革。积极承接上级改革政策,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和配套措施,稳步推进户籍管理、教育招生、生态文明、养老保险等已明确实施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本级改革部署。加快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实施绩效评价;加大审计力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牧区改革,认真开展牧区草原确权承包试点工作,规范草牧场流转,切实保障牧民对承包草原的合法权益;建立抗灾饲草储备基金制度,增强畜牧业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创新公共服务模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市场化养老等领域改革,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金融领域改革,支持民间资本依法设立金融机构,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理规范引导民间融资,防控地方金融风险。激发非公经济发展活力,力争年内提限企业8户,培育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各1—2个(家),培育80家以上个体工商户进入小微企业行列,力争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实现突破。
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统筹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机构整合;理顺工商、质监的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大幅减少前置审批,大力推广并联审批。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继续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完善政务联动服务体系,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实现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全覆盖。
(八)大力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勤勉尽责,永不懈怠,努力建设法治、务实和廉洁的服务型政府。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法治思维,践行法治理念,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要求。主动接受市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充分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全面落实《市政府工作规则》各项制度,确保政府工作规范运行。加强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和办事环境。启动在重点机关、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切实提高全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作风建设,建设务实政府。深入推进“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宗旨意识,坚持问需于民,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公共服务上,把更多的财力倾斜到改善民生上,把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根本准则。坚持把狠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马上就办”行动,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加强督查督办,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从严治政,建设廉洁政府。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真正做到“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各项规定,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严厉打击虚假资质、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敢于动真碰硬,严肃问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营造风清气正、公开透明的政治环境。
各位代表,责任成就使命,拼搏创造未来。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团结和依靠全市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加快建设实力雄厚、活力十足、魅力无限的锡林浩特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新常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战略判断。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首次以新常态描述新周期中的中国经济。2014年12月9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了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从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出口和国际收支、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生产要素相对优势、市场竞争特点、资源环境约束、经济风险积累和化解、资源配置模式和宏观调控方式九个方面,全面阐述了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九个趋势性变化。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正从两位数的高速增长转向7%左右的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粗放型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也是抓好新一年经济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2、简政放权:指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是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阶段,针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职责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状况,为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而采取的改革措施。目前中央政府强力推进的简政放权,实际上是对政府与市场边界的重新厘定。李克强总理在2013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新一届政府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简政放权”既是增强政府治理、建设现代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权威性,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效保障。
3、“一个中心、六个着力”:是市委在中共锡林浩特市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总体要求及推进措施,主要指“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持续发展、转型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着力转方式、调结构,着力抓项目、促投资,着力打基础、优环境,着力惠民生、促和谐,着力推改革、增活力,着力抓党建、强保障,努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
4、“十个全覆盖”:2014年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区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从2014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利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包括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嘎查村街巷硬化、村村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和通讯、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嘎查村文化活动室、便民连锁超市、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
5、特高压:指交流1000千伏、直流±800千伏及以上的电压等级,能大大提升电网的输送能力。
6、“三重一大”:指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7、“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8、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级学校在办学经费投入、硬件设施、师资调配、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大体上处于一个比较均衡的状态,与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普及性和基础性相适应,为人人享有公平、公正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充足的保证。
9、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10、“救急难”: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
11、“暖心煤”:从2013年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开展为低收入农牧户每年免费供应1吨取暖用煤或发放补贴的“暖心煤工程”。
12、生态红线保护制度: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13、“三同时”制度: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4、“两线三区”:居民集中生活周边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线。
15、城乡综合治理“十个专项”行动:根据《锡林郭勒盟城乡建设综合治理“十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锡署办发〔2014〕95号)要求,对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城镇清洁美化、城市亮化、城乡绿化、城镇路网改善、水资源管理、地质环境治理、环城水系和湿地治理、物业管理、市政管理等10项具体工程和工作进行专项推进。
16、物业管理“四级联动”体系:指市政府、房产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对物业工作进行四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