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区一体化 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内政办发〔2023〕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筹做好我盟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全盟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经行署同意,现将《锡林郭勒盟落实<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已 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请各地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进,主责部门牵头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在2023年底前,各旗县市(区)按照《锡林 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全盟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94号)要求,加快建立完善本地区政务数据 共享协调机制,明确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本地区政务数据 目录认领编制和数据归集等工作;盟直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分 管领导和负责日常联络的责任科室,统筹本部门本单位数据目录 认领编制和数据归集等工作,务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本地协 调机制文件和部门联络信息报盟大数据中心,后期如有调整要及时向盟大数据中心备案。
三、强化支撑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将《锡林郭勒盟落实<全区 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纳入本地区本部门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对接,全力做好具体任 务承接落实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把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盟政务服务局会同盟大数据中心统筹推进全盟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撑。
附件:锡林郭勒盟落实《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清单.pdf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