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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商务诚信建设扎实推进信用效能提升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5-11-05 09:23   来源:东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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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建设工程自启动以来,旗发改委坚持深入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决策部署,紧扣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以商务诚信领域为突破口,通过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工、定期调度攻坚,推动商务诚信建设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商务诚信领域重点任务清单中涉及的8项任务已完成4项,其余4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预计年内能够如期完成任务目标,目前全旗商务领域信用环境持续优化,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

  一、夯实信用信息基础,拓展专项报告应用场景

  坚持“数据赋能、共享提效”导向,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应用。一方面,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长效工作机制,依托锡林郭勒盟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实现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应享尽享、应开放尽开放”。截至目前,累计归集并报送用水信息148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信息193条、医保信息111条、社保信息201条、企业资质类信息97条,为信用名片精准摸排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另一方面,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工作方案》,在政务服务、商务领域、金融市场等42个领域全面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有效破解经营主体“办证多、办事难”痛点。目前,我旗已在项目审批、评优评先、招投标、资金支持、政府采购、融资等关键环节全面应用专项信用报告,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与服务获得感。

  二、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信用奖惩长效机制

  以“精准监管、奖惩分明”为核心,推动信用监管与行业治理深度融合。一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围绕科研、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和品牌、安全生产、商贸流通、交通运输、财税、消费、进出口贸易、家政服务、人力资源市场、文化旅游等26个重点行业,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深度嵌入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等工作全流程,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的导向作用。二是严格对照《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开展诚信典型企业推荐申报工作。2025年,我旗推荐申报自治区诚信典型示范企业4家,经自治区审核通过3家,全旗自治区诚信典型示范企业总数增至11家;同步在限制高消费、企业经营异常目录管理、优先办理服务、同等条件优先选择、失信曝光等领域,系统落实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措施,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鲜明导向。

  三、深化“信用+商务”融合,创新融资服务与修复机制

  坚持“信用促发展、修复助活力”思路,推动诚信建设与消费提振、融资支持、企业纾困协同联动。一是将信用评价与国家补贴活动挂钩,对参与国家补贴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征信报告核查,对列入失信名单、信用风险较高的主体严格限制参与资格;今年以来,通过审核的家装厨卫领域经营主体达17家,有效保障补贴政策精准落地。二是依托内蒙古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锡林郭勒站,积极搭建银企对接桥梁,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截至目前,全旗累计发布融资需求394笔、需求金额6.7亿元,实现授信142笔、授信金额达2.3亿元,在全盟融资排行榜中位居第2名。三是聚焦企业信用修复需求,严格执行《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全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修复指南》操作细则,通过举办“助企行动”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会,组织旗直相关部门及企业参会学习,全面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效能,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健康发展。

  四、聚焦主体信用培育,纵深推进失信行为整治

  坚持“正向引导与反向约束并重”,全面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一方面,强化国有企业诚信引领作用,通过加强国企诚信自律建设、弘扬企业诚信文化理念、普及社会信用知识,推动20家国有企业信用评级稳步提升,进一步增强其融资功能,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信用动能,助力国企信用体系建设提质增效。另一方面,严格对照《东乌珠穆沁旗诚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安全生产、运输车辆管理、快递行业规范、项目施工履约、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文旅市场秩序、税务合规、食品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网络销售监管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截至目前,通过部门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旗商务诚信领域未发现突出问题,信用环境保持总体平稳向好。

  下一步,东乌旗将持续巩固商务诚信建设成果,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创新,完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助力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劲的信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