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苏尼特右旗民政局始终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定期比对家庭数据、提高保障标准、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大力宣传民政救助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可持续、兜底线作用,为乡村振兴筑牢温暖防线。
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度和时效性,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依托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乡村振兴、残联等相关部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内)、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贫困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并于低收入信息录入到“内蒙古民政综合业务平台”“低收入管理”模块内。通过科学的评估体系,结合制定《苏尼特右旗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实施方案》,综合考量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等因素,确保将真正需要救助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2024年截至目前,通过动态监测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102户138人(其中:脱贫户11户16人)纳入低保范围,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243户388人(其中:脱贫户27户46人)。
分类施策,贴心帮扶
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24年截至目前,为城乡低保4476户6403人发放低保金2697.26万元,其中:脱贫低保户907户1471人,发放低保金535.91万元;为特困136人发放补贴资金176.93万元,其中:脱贫人员12名,发放资金15.6万元;对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及刚性支持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临时救助。对1729人次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13.97万元,其中,脱贫户1406人,发放资金85.64万元;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对低收入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19名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低保金6.73万元;对41户76人贫困家庭进行“一事一办、特事特办”的中航“救急难”救助,其中:脱贫户5户8人;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2620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288万元,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筑牢坚实根基,彰显党和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深厚的民生情怀。
社会参与,汇聚爱心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救助。各类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纷纷慷慨解囊,为困难群众捐赠物资和资金。2023年由苏尼特右旗青年志愿者协会承接启动“五社联动”项目。该协会联合社区、爱心企业共同开展各项专业服务,在赛罕乌力吉苏木针对独居老人、残疾人、智障患者家庭、戒酒康复人员、困境妇女、困境儿童等顺利完成了12项个案工作,服务12人60次。通过系列专业服务,服务对象能够摆脱困境、恢复社会功能、提升自身发展潜能,实现助人自助的目标。同时,积极整合社会慈善资源,为社区服务提供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累计链接4个爱心企业,帮扶慰问70余人,其中25位儿童、20位高龄老人、4位外来务工人员,8位退伍军人,通过公益项目、志愿服务等形式,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为乡村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民政助力,抗旱为民
2024年入春以来,全旗干旱少雨,旱情严重,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挑战。面对严峻形势,旗民政局联合各苏木镇民政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进行走访调研,逐户核实情况,建立详细台账,在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80万元,为全旗 1344名脱贫低保户送去了温暖与希望。同时,在发放资金的过程中,工作人员注重与困难群众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对于一些特殊困难家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民政始终坚守初心,担当使命,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和责任。相信在全旗社会救助职能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将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让全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工作中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