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按照“强化公益普惠、坚持巩固提高、推进科学保教、提升治理能力”为基本原则,健全“四线并进”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一、优机制,破解群众最“难”的事
聚焦就近“入园难”问题,2024年顺利完成1603名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现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全部入公办幼儿园。为家长提供调换幼儿园服务,公办幼儿园小班家长本着自愿原则可一对一相互调换幼儿园。按照上级优待政策,现役军人、森林消防等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含脱贫不稳定家庭、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的112名优抚优待子女全部按意愿入公办幼儿园。按照《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开设2—3周岁托育服务,我市1所公办幼儿园(楚古兰幼儿园)增设3个托班,提供45个托位;民办幼儿园33所,其中开设托育服务22所,开设21个托班,提供465个托位,在园婴幼儿314名。
二、补短板,解决幼教最“贵”的事
坚持“满足需求、优化布局”的原则,按照“新建一批、扶持提高一批、规范审批一批”的思路,统筹考虑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优化学前教育布局。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所(振兴幼儿园、团结幼儿园、楚鲁图幼儿园、额吉淖尔幼儿园),增加学位供给,提高全市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内教办发〔2019〕131号)要求,鼓励、引导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2024年新增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810个学位,普惠率90%以上。
三、提内涵,做好园所最“需”的事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及其他扶持学前教育项目资金,用于新建、改扩建和现有幼儿园提档升级。在年度财政预算内合理安排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学前教育发展。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设施设备更新添置、教师培训等。公办幼儿园办优办强、各具特色,不断发挥在我市学前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市目前有5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楚古兰幼儿园、额尔敦幼儿园、宝力根幼儿园、锡林浩特市幼儿园、民族幼儿园),1所盟级示范幼儿园(额吉淖尔幼儿园),2所盟级一类幼儿园(杭盖幼儿园、巴彦查干幼儿园、阿尔善幼儿园)。
四、强保障,干好教师最“盼”的事
一是落实《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提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幼儿教师薪酬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我市公办幼儿园711名教师全部实现同工同酬,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二是自2021年12月起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照每人每月补助800元的标准,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按时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三是认真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全面提高园长整体素养和管理水平,提升教师队伍保教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加强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队伍的建设,面向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分期分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师德师风培训,年培训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