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区内要闻

文明生根成长 幸福可感可触
——内蒙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5-05-26 09:16   来源:内蒙古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文明,一个城市的精气神,一个时代的价值观。

  日前,中央文明办通报了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结果,我区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3个地级城市和土默特右旗、乌审旗、鄂托克旗、乌拉特中旗4个县级城市在入围之列。

  加上2005年至2020年间入围的包头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3个地级城市和满洲里市、鄂托克前旗、准格尔旗、杭锦旗4个县级城市,累计有6个地级城市、8个县级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的最高评价。多年来,内蒙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在北疆广袤土地上绘就出一幅幅文明新画卷。

  制度筑基,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制度建设是一个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是文明创建工作走向良性循环的重要保障。

  我区着眼长远,从制度层面规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后出台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不仅如此,12个盟市制定了涉及文明行为、养犬管理、园林绿化等多方面的20余部地方法规、法规性文件。这些法规文件为精神文明建设指明方向,让创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既需深耕厚植、打牢根基,更需保持常态、行稳致远。全区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融入到城市建设管理日常工作,与城市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融合、共同推进。

  创建惠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硬”的软实力,也是人民群众最“真”的幸福感。对于这种幸福感,生活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园社区孔东小区的居民张爱枝觉得自己很有发言权。“小区楼道干净整洁,消防通道顺畅,环境越来越美了。”提起社区的变化,张爱枝打开了话匣子,“小区安装了充电车棚,不仅解决了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还满足了居民安全充电需求。”

  城市的核心是人,文明城市应是人民满意的城市。

  全区各地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始终坚持创建为民、惠民、利民、靠民,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深入践行“精神文明建设是为了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宗旨,始终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最高标准,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宗旨目标,推动工作、谋划部署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引导群众积极自觉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

  呼和浩特市“在青城、知青城、爱青城”入户走访、包头市“向群众报告”市民问政会、呼伦贝尔市“有呼必应”、通辽市“情暖通辽”、乌兰察布市“我是文明监督员”、鄂尔多斯市“幸福来敲门”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度。同时,各地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对创城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文明城市创建的目标就在哪里。

  色彩鲜艳的小路、功能齐全的休闲设施、独具匠心的植物景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二道河大街与门达路交会处名为“缀园”的“口袋公园”让人们眼前一亮。这样的“口袋公园”,该市已建起70多个,满足了市民休闲、娱乐、健身的需求。

  鄂尔多斯市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力推进老城新治、新城智治、暖城善治,推进老旧小区焕发新面貌、老旧街区焕发新活力,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商场、酒店、医院等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率均达到100%,设施完备、功能完善、体验舒适的城市无障碍环境加快形成。

  一个个老旧小区焕然一新,一条条背街小巷精致如画,一个个集贸市场提档升级,一座座公共卫生间明亮整洁……全区各地以追求人民生活幸福为底色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系列举措,有效提升了城市治理水平,做实了民生幸福的“里子”。

  价值引领,共建文明美好家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明城市的灵魂。近年来,内蒙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价值引领贯穿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

  深入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内蒙古“十大行动”,涌现出“人民楷模”都贵玛,“戍边模范”阿迪雅、尼玛,“大国工匠”戎鹏强、卢仁峰,“治沙愚公”苏和、唐八十,“造林模范”蔺发儒、李振海,“诚信之星”蔺发儒、王彩荣等一批全国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中国好人等模范典型。

  文明培育的过程,是“润物细无声”的过程。持续推动模范典型先进事迹进公园广场、街道社区工作,全区累计打造公园点位202个、广场点位282个、街道点位1553个、社区点位2787个,累计在交通场站、学校、商超等打造各类点位4754个,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一座城市,因好人而充满温情。我区常态化开展“内蒙古好人榜”线下发布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用身边的鲜活事例厚植文明土壤,传播文明理念,倡树德育新风。

  与此同时,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为文明城市创建筑牢思想根基。

  城乡联动,协同发展,是内蒙古文明城市创建的一大特色。依托全区103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108个文明实践所、13742个文明实践站、4820个文明实践点(基地、驿站),先后组织开展新时代农牧民素质提升“千村示范、万村行动”“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助”主题实践活动,生态文明“五不行为”培育行动,农村牧区“文明新风进万家——移风易俗故事汇”活动,建设“文明团结超市”,征集遴选、宣传推介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以文明实践为载体,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各地还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组织各地依托精神文明创建载体,开展“村歌嘹亮”“文化大院擂台赛”“村晚”等系列文化活动,把乡村建设成为身有所栖、心有所依的精神家园。

  文明花开香满园,同心掬得满庭芳。

  文明创建是一场没有尽头的“幸福接力”,是永无止境的“自我提升”。全区各地将继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品质,让文明之花在北疆大地绽放得更加绚烂,让人民群众在文明创建中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