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至12月期间,锡林郭勒盟组织特高压配套投运的7家火电企业和33家新能源企业洽谈合作,协调国网华北分部开展专场交易,先后分两笔完成全年交易电量40亿千瓦时,交易价格约0.06元/千瓦时,火电企业增加调峰收益约2.4亿元,新能源企业增发绿电约26亿千瓦时,增收约12.22亿元,风火企业实现“双增收”。这是锡林郭勒盟推动“风火电源利益共享机制”落地见效,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助推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缩影。
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近年来,锡林郭勒盟大力推进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火电并网装机达到1568万千瓦,新能源并网装机达到1968万千瓦,每年向北京、华北和华东地区送电750亿千瓦时,为保障国家电力供给安全和绿电增供、促进受端省市产业绿色转型作出了重要贡献。
不可忽视的是,在努力实现新能源稳发多发、提高通道绿电占比、向受端省市多供绿电的过程中,锡林郭勒盟配套火电企业不同程度出现发电受限、运营效益下滑情况,成为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突出“瓶颈”。立足国家“双碳”背景下,锡林郭勒盟如何破题出圈?
去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其中提出“创新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体制机制”“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外送电力中长期交易”“建立可再生能源配套煤电项目容量补偿机制”等部署,这为锡林郭勒盟深化电力市场化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去年11月,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深入赤峰市部分旗县区调研时指出,“在符合中央要求的前提下,只要是对地方发展有利、对老百姓有利的事都可以放手去干”,为锡林郭勒盟探索推动破解症结提供了思路。
行有方向,干有抓手。锡林郭勒盟紧扣国家政策导向,紧贴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实际,坚持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破解症结,以发电权市场化交易促进风火利益互补,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风火电源利益共享机制”,鼓励特高压通道配套风火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发电权交易,合理分享电价收益。
该机制的出台,创新了可再生能源与配套煤电容量补偿机制,不仅为全国深化电力市场化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新型电力系统蹚出了路子,对内蒙古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和“两率先、两超过”战略目标,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均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放眼当下,锡林郭勒盟正总结“风火电源利益共享机制”创新和实施经验,进一步研究推广创新机制、拓展应用成果,让特高压配套送出火电和新能源两端企业更好地共享机遇、协同发展,不断激发加快建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动力活力,在助力受端省份产业绿色转型和保障绿电供给的同时,更好地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实现“闯新路、进中游”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