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按照自治区医保局统一部署,经评审论证等程序,我盟将普通远视力检查、电脑验光等348项眼科类项目规范整合为视力检查费(普通)、散瞳验光费等125项,自6月10日起落地执行。
眼科类项目规范调整后有以下特点:
以服务产出为导向,整合现行项目
本次调整首先将眼科分为检查、非手术治疗和手术治疗三大类,在眼科检查下,根据不同检查目的分别立项,对可能存在重叠的眼科检查项目,如“眼压检查”和“眼压检查(青光眼激发)”明确不得同时收费。在眼科治疗和手术分类下根据青光眼、眼底、角膜、眼外伤、眼整形等类别设立价格项目,使眼科价格项目更加清晰、规范,确保满足临床需求。通过卫生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后的眼科技术进入临床可直接对接,助力高价值创新眼科技术加快实现临床收费转化。
关注“小眼镜”,共同呵护青少年的眼健康
本次调整关注儿童近视、弱视问题,设立多个检查治疗项目,促进近视、弱视儿童早诊早治,以免近视度数的加深。设立“视功能训练”价格项目,便于远视、弱视、斜视等视障儿童通过专业的视觉刺激和练习,增强双眼协调能力、融合能力,改善视觉功能。同时,考虑到医务人员需根据患者实际情况,随时确定和调整康复训练时长,明确单次按半小时为基础计价,每增加10分钟加收,同时设置每日费用封顶线,在体现诊疗特点同时,兼顾患者治疗总费用不会过高。
体现临床实际,突出技术劳务价值
眼科素有“精眼科”之称,操作精细、治疗难度大、风险高。本次调整在规范统一现行价格项目的同时,对技术劳务价值高、风险程度大的复杂情况和复杂操作,实行复杂情况单独立项,体现技术难度差异。
明确美容整形项目,满足多样化需求
针对眼科医疗服务中美容类项目的特殊性,本次调整在计价说明中明确眼袋整形术、重睑术(双眼皮手术)等属于美容整形常用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专业、有针对性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