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殡葬改革和违建墓地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明确旗、苏木乡镇、嘎查村和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并实行周调度、周统计、周上报。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十四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等,我盟坚持疏堵结合,抓重点、疏堵点、破难点,全面推动全盟殡葬改革和违建墓地整治工作落细落实。
一是补齐短板有突破。针对北部牧区旗县的历史埋葬点,对现存的埋葬点封闭管理、停止埋葬、就地整治,恢复土地功能,并在面积较大、距离较远的苏木乡镇、嘎查村指定骨灰散撒和生态安葬区;在南部旗县人口较为密集,安葬需求较大的苏木乡镇,在集中埋葬点的基础上改建为公益性公墓,解决乱占土地、移风易俗、重复搬迁等问题。“十四五”以来,共争取各级各类资金1.22亿元,其中盟本级资金8674万元,用于全盟殡葬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及设备购置。截至目前,全盟已有具备火化功能的殡仪馆12处、殡仪服务站2处、民政主管的公墓19处,全盟殡仪馆建设“空白点”得到全面消除,实现了旗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火化能力100%全覆盖,安葬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墓地整治有办法。制定出台《锡林郭勒盟散埋乱葬和违建墓地整治工作导则》,创造性提出“五变”工作法,对违规违建墓地进行有效整治,“五变”即:“硬变软”即拆除墓地硬化、石化、结构化构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共计持续整治硬化大墓231处。“大变小”即对超面积墓穴缩盘,恢复至规定面积,截至目前,通过平整和缩盘方式整治零散坟茔11579处。“立变卧”即将立碑改用卧碑,违建墓地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卧倒立碑148个、定制卧碑450个。“黑变黄”即在公墓区外严禁使用黑色碑体墓碑,全部使用大地色墓碑,公墓区内可使用黑色墓碑,为绿化遮挡提供便利条件。如正镶白旗印发文件,明确规定墓碑销售商,不再销售立碑、改换为大地色卧碑。“多变一”即将具备条件的历史埋葬点完善手续改建为农村公益性墓地或绿化遮挡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目前全盟已有60处历史性集中埋葬点通过改造复绿、规范手续、统一管理等方式得到有效整治,其中西乌珠穆沁旗将1处占地700余亩有坟墓4800余个的历史埋葬区域改建为人文纪念公园,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等7个旗县投入资金2205万元,种植云杉、垂柳等各类树木6.8万余棵,对历史性集中埋葬点进行绿化遮挡。
经排查,我盟“三沿七区”范围内违建墓地整治任务共59675个,其中零散坟墓24057个、集中埋葬点191处涉及坟墓35618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三沿七区”范围内零散坟墓11579处、占总治理量的48%,完成整治历史性集中埋葬点60处,涉及坟墓24322个,占总治理量的31.4%,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
三是惠民政策有力度。全面推行草原节地生态安葬,如西乌珠穆沁旗进一步完善生态奖补政策,将惠民殡葬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元,惠及具有本旗户籍的所有居民;锡林浩特市逐步推行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纳入惠民殡葬补贴范围,对实行绿色生态安葬的给予部分减免及奖励补贴。同时,通过开展“文明祭祀·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活动,制作殡葬改革宣传片,印发《至逝者家属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清明期间设置“时空信箱”,推行“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绿色祭扫方式,倡导群众采取文明、绿色祭扫方式,营造移风易俗、安全文明祭扫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