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扶贫办副主任 苏德日古
(2017年12月8日)
2017年截至11月末,全盟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3.6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7%,其中:自治区扶贫发展资金2.69亿元、盟级扶贫发展资金0.85亿元、旗县级扶贫发展资金0.43亿元,发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9.39亿元,社会帮扶资金投入0.28亿元。
一、组织领导落实情况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盟委、行署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全盟脱贫攻坚调度会,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成立了全盟脱贫攻坚指挥部,向8重点旗县派出8个督导组,督查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压实贫困地区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全盟8个贫困旗县的扶贫办全部实现了单独设立,为政府组成部门。根据盟级领导职务变动情况调整了全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推进组、易地扶贫搬迁协调小组,各领导小组作用逐渐凸显,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协调一切可以协调的资源、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资金,参与脱贫攻坚的大扶贫格局已经形成。自治区与盟里、盟里与各旗县市(区)、各旗县市(区)与各苏木乡镇层层签订了减贫责任书,将全年5767人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逐级分解到嘎查村,通过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全力推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基层党组织领办、党员中心户或党员创办、嘎查村集体经济领办以及建立“公司+农牧户(贫困户)”等形式,大力培育和发展良种肉牛、牛羊育肥、蔬菜、马铃薯、瓜果等特色产业,建立以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农牧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通过资产收益增加收入,建立党员中心户联系贫困户工作机制,党员中心户与贫困户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通过吸纳贫困户入社就业、开展农牧业技术指导等方式,帮助贫困户解决脱贫致富难题。如:正镶白旗东仓村的蔬菜合作社、苏尼特左旗达日汉锡力嘎查养牛合作社、多伦县北村蔬菜合作社等一批由嘎查村两委带头创办、党员中心户领办的产业扶贫项目发展良好,不仅激活了嘎查村中的主导产业,也带动了当地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加强监督考核夯实责任。自治区向3个国贫旗县、盟本级向5个区贫旗县分别派驻了脱贫攻坚督导组,各督导组全部完成了进驻,实现了实地督导调研对所督导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的全覆盖,并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盟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了反馈。各盟级领导亲自带队,前往各自联系苏木乡镇、嘎查村,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让陪同、随机入户的方式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切实压实基层责任。接受了自治区组织的“落实全区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雨露计划”、“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退出”、脱贫攻坚工作盟市间交叉检查等专项督查检查,针对督查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开展了全盟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情落实情况、全盟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调度会议落实情况等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形成反馈报告,责成相关旗县针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与盟财政局、盟发改委、盟民委、盟农牧业局、盟林业局联合印发了《锡林郭勒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与盟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锡林郭勒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规范全盟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并对全盟各旗县市(区)扶贫开发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月通报”、“季督查”、“半年总结分析”,全力推进全盟扶贫开发项目的有序开展。下半年,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2017年扶贫开发专项考核方案》,计划于2017年12月末集中对12个旗县市(区)的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制定了《锡林郭勒盟扶贫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旗县扶贫办自查与盟扶贫办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大清理”、“大清查”、“大起底”,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对全盟8个贫困旗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暗查暗访,暗访情况报告已报盟行署,并向各旗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了反馈。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专项扶贫工作。“三到村三到户”方面。全盟落实驻村工作队616个,驻村工作队员人数达到3405人,截至11月末,自治区下达“三到村三到户”专项资金81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旗县市,项目完成购牛7624头、羊6261只、猪7984口、小三养60717只,建圈舍8223平方米、蔬菜拱棚18亩、温室大棚20亩,修建房屋71户等,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9056户、21430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方面。截至11月末,全盟累计发放贷款9.3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8亿元的117.3%。其中:发放农户贷9.14亿元,扶持农牧户15784户、44189人,其中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3395户、8913人;发放产业贷2家,贷款金额0.25亿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方面。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6个旗县,计划搬迁715户、1647人,太仆寺旗、苏尼特右旗、多伦县、正蓝旗计划通过新建住房工程安置993人;正镶白旗、苏尼特右旗、正蓝旗、镶黄旗计划通过现房采购安置654人。截至11月末,全盟新建住房安置工程已全部完工,其中334户755人已搬迁入住;现房采购安置工程已全部完工,并已全部达到搬迁入住条件,其中213户524人已搬迁入住,12月底可全部搬迁入住。“雨露计划”方面。投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103万元,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补助。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方面。 因地制宜地举办了蒙古族服饰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青年牧民创业、毛毡加工、创业带头人等各类技能或引导性培训班,截至11月末,完成培训82期4922人,其中:盟三所院校培训9期514人,各旗县市(区)培训73期4408人。
(二)健康扶贫工作。召开了全盟健康扶贫推进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健康扶贫工作开展。与卫计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锡林郭勒盟“三个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行动计划方案》、《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贫困住院患者旗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推进工作实施方案》、《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与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建档立卡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摸清底数,做到大病、重病、慢性病精准认定,为每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建立健康档案。与新农合办公室联合对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进行了核实,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全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现了“四提高、两降低、一取消”。8个贫困旗县设立医疗保障基金3095万元,用于提高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其中:太仆寺旗750万元、正镶白旗500万元、苏尼特右旗300万元、正蓝旗278万元、镶黄旗250万元、阿巴嘎旗177万元、苏尼特左旗90万元、多伦县750万元)。今年截至11月末,已为350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新农合基金1974万元,为1616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了免费体检,完成年定计划的83.09%。聘请盟内医疗专家赴重点旗县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免费义诊,共有62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中受益。
(三)教育扶贫工作。与盟教育局等研究制定了《锡林郭勒盟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指导全盟教育扶贫工作开展。按照升入本科一次性4万元,升入高职高专或专科一次性3万元的标准,2017年我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资金4886万元(其中,低保资助4042万元,建档立卡扶贫户资助844万元),涉及1135名(本科637人,专科498人)低保家庭子女,249名(本科97人,专科152人)建档立卡扶贫户子女。今年,全盟落实各级各类助学资金共2.53亿元。开展了“泛海助学行动”,为全盟30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考入大学生一次性发放助学金150万元(每人5000元)。在太仆寺旗和苏尼特右旗4所苏木镇学校实施了农村牧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校生均享受每生每日4元(每学年200天)的国家和地方现行补助政策。选派27名优秀教师到太仆寺旗、正镶白旗开展了短期支教。依托“京锡合作”教育培训项目,北京12名一线优秀教师到多伦学校开展助学支教活动,太旗、蓝旗部分教师也参加了此项活动。大力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在全区率先实施了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2016年底全盟创建标准化学校109所,今年重点推进4所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已投入0.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实施了三项工程,即:国家农村牧区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涉及3个贫困旗县,建设面积13320平方米,总投入3330万元,已完成投入1750万元;民族学校建设工程,涉及阿巴嘎旗、苏尼特右旗、镶黄旗、正蓝旗),总投入6674万元,已完成投入6674万元;“全面改薄”工程,涉及全盟8个重点贫困旗县,总投入2.11亿元,已完成投资1.48亿元。
(四)中央巡视“回头看”、自治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针对中央巡视“回头看”和自治区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我盟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盟扶贫办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将整改任务落实到科室,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各项问题整改时限,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11月底,各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做好精准识别,摸清贫困家底。进一步核对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经与公安等部门人口信息比对,全盟校正基本信息8612条。制定印发了《锡林郭勒盟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应识未识”贫困人口识别,并对“家庭成员中有稳定财政供养人员、家庭成员名下在城镇有商品房、个体工商户、经营公司、入股公司、合作社法人、购买小轿车、购买大型农机具”等八类人员进行剔除,全盟共核实出“八类问题”人员1063人(删除395人,不再享受政策扶持668人),同步新识别档外贫困人口1483户2936人(整户新识别1013户2192人,返贫124户295人,在236户未脱贫贫困户中补录289人,在110户已脱贫贫困户中补录160人)。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对全盟所有农村牧区常住户和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人口进行信息采集,进一步夯实精准识别基础,通过此次信息更新,实现了对所有在册贫困人口的信息更新,并对符合标准的人口全部进行纳入,对不符合标准的贫困户全面进行清退,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12月20日前完成。
(二)细化帮扶措施,提高扶持成效。对2017年计划脱贫的2516户5767人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不同致贫原因和不同帮扶需求,落实“五个一批”分类扶持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其中通过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脱贫1609户3676人,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448户1024人,通过生态补偿脱贫80户187人,通过发展教育和资助政策脱贫105户239人,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274户641人。以旗县为单位,组织了驻村干部观摩学习活动,为驻村干部印制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指南》,帮助指导驻村工作开展,解决驻村干部不懂政策,不会帮的问题。
(三)大力整合涉农涉牧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原则,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在8个贫困旗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8个贫困旗县全部按照自治区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有关要求,在年初制定了《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并在年中对方案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办法》,全面启动资金整合工作,8个旗县已完成整合3.17亿元,重点用于贫困户农牧业生产发展和贫困嘎查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四)强化定点帮扶,夯实各级帮扶部门责任。会同盟委组织部对全盟116个盟直定点帮扶单位2016年帮扶工作进行了成效考核,并以盟委、行署两办文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根据盟级领导职务调整情况,及时对领导联系苏木乡镇,帮扶嘎查村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定点帮扶工作责任。在分管盟长带领下,年初赴北京与对口帮扶3个国贫旗县的国家机关进行了工作对接。我盟已经形成国家、自治区、盟、旗县四级完整帮扶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国家统计局、中国航空集团分别帮扶我盟3个国贫旗;自治区3位省级领导分别联系3个国贫旗;全盟33名盟级领导联系帮扶8个重点旗县、32个苏木乡镇,每人帮扶3户贫困户,盟直11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103个嘎查村,盟直帮扶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每人帮扶1户贫困户,各旗县市(区)参照盟级定点帮扶模式落实帮扶单位1033个,派出帮扶干部4938人。2017年截至11月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国家统计局、中国航空集团下派6名干部到各自的帮扶旗挂职,开展调研慰问9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232.30万元;联系帮扶3个国贫旗的3位省级领导赴各自联系旗开展调研指导工作,积极为联系旗县协调建设项目,解决实际问题;盟级领导赴帮扶点调研指导107人次,盟直部门赴帮扶点开展调研399人次,盟旗两级帮扶单位共投入各类帮扶资金2622.20万元,完成90户贫困户危房改造、打井57眼、通自来水137户,资助贫困学生182人、购畜388只(头)、慰问贫困户10970户,同时加强了嘎查村基础设施建设。
(五)探索产业发展新模式,拓宽致富途径。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力推进产业扶贫新模式。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模式,成立了扶贫产业发展基金,在盟级扶贫专项资金中,根据8个贫困旗县实际安排50—300万元,旗县按照1:1配套设立产业发展资金,解决扶贫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及保险保费补贴等问题。探索资产收益型扶贫模式,结合党建促脱贫工作,探索“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贫困户”等脱贫模式,通过嘎查村党支部引领、财政补贴、嘎查村委会筹资和村民入股等多种方式,贫困户通过草场、耕地、扶贫牲畜等多种形式入股,使贫困户可以通过入股分红、打工等多种方式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如:阿巴嘎旗、正蓝旗的“龙头企业+贫困户”模式,苏尼特右旗、苏尼特左旗、多伦县的“合作社+贫困户”模式,东乌珠穆沁旗的“嘎查集体经济+合作社模式”。开展“菜单式”扶贫模式,逐村逐户调查贫困户帮扶需求,制作脱贫菜单,因需施策,使贫困户由以往的“等米下锅”变为“自主点菜”,不仅让扶贫短期见成效,更要持续造血长远受益,在最大限度满足贫困户帮扶需求的同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多伦县的扶贫菜单已经达到6大项27小项,苏尼特左旗的扶贫菜单也达到了5大项18小项,涉及购牛、打井、建大棚、购农机、种植特色瓜果蔬菜等各方面。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工作,全盟旅游扶贫试点稳步增长,旅游扶贫点对周边农牧户的辐射带动效应逐渐显现,部分贫困户通过在旅游扶贫点开展季节性打工实现收入增长;正蓝旗列入全国电商扶贫试点旗县,成立了正蓝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完成67个基层服务站点,惠及贫困嘎查村15个,覆盖贫困人口1312户2975人,占全旗贫困人口72.53%;成立了以行署主要领导为组长,由发改、经信、扶贫、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光伏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并出台了《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光伏扶贫工作开展。与盟发改委联合下达我盟光伏扶贫建设指标2.4万千瓦,用于太仆寺旗集中光伏电站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保障我盟949户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户年增收3000元以上。
(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积极与报社、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充分利用锡盟扶贫政务网和锡盟扶贫开发微信宣传平台这两个新媒体宣传阵地,通过开辟脱贫攻坚宣传专栏、制定脱贫攻坚访谈栏目、制作脱贫攻坚典型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对外宣传全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截至11月底全盟累计发布各类扶贫信息(新闻)700余条。进一步加大了各级扶贫部门信息报送监督力度,对全盟各旗县市(区)扶贫系统上报信息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截至11月末,各旗县市(区)累计上报政务信息300余条,较去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开展了“自治区成立70周年扶贫成就资料征集”、“向阳花开—驻村扶贫工作纪实”稿件征集、精准扶贫典型案例稿件征集等一系列稿件征集活动,征集到各类稿件30余份、各类图片150余张。
四、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计划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1亿元(其中盟级扶贫发展资金1.3亿元),完成建档立卡7850(动态调整前)贫困人口脱贫,完成建档立卡1268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000人,正镶白旗、多伦县脱贫摘帽。
(一)将党的建设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措施。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激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继续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增强嘎查村两委班子引领脱贫致富本领。
(二)聚焦精准持续用力。加强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按照“应识尽识”、“应退尽退”的原则,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全部纳入。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面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确保7850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作用,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加强嘎查村两委建设,选好用好脱贫致富带头人,培养“不走的工作队”。
(三)深入开展产业扶贫。发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8亿元以上。采取菜单式、自建直补、先建后补等模式,由贫困户自行选择增收发展项目,扶贫资金直接补贴到户。密切专业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接机制,使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并从中获益。加强扶贫产业基金项目库建设。开展脱贫攻坚调研和产业扶贫专项督查,总结推广产业扶贫典型。扎实推进太仆寺旗2.4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保障我盟949户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残疾贫困户每年每户通过光伏扶贫项目稳定收入3000元以上。
(四)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原则,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初步计划在8个贫困旗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4亿元用于脱贫攻坚。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继续加大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健康扶贫基金的投入力度,逐步形成基金规模带动效应。继续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考录大学生每人每年1万元的教育资助政策。进一步优化使用和管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将扶贫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成效挂钩,采取因素法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确保扶贫资金“阳光化运行”。
(五)攻克深度地区脱贫难题。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加大对正镶白旗、太仆寺旗、苏尼特右旗3个国贫旗的扶持力度,盟内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国贫旗,新增的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于国贫旗,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集中于国贫旗,特别是对于被列为深度贫困地区的正镶白旗,今年在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度贫困地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同时,盟本级也将做政策倾斜,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
(六)进一步强化督查考评。做好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盟市间脱贫攻坚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自治区脱贫攻坚年度成效考核工作;组织12个旗县市(区)开展交叉检查;开展专项明察暗访。通过严格的督查考评,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确保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精准落地。
(七)大力开展社会扶贫。做好国家机关帮扶、省级领导联系国贫旗县协调工作,督促3个国贫旗积极主动与国家机关和自治区包扶领导对接,推动帮扶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盟级领导调整情况,重新安排盟级领导联系苏木乡镇和包扶嘎查村,按照“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继续对已脱贫户开展帮扶,巩固提高帮扶成效。采取分级培训方式,分别对驻村干部进行2—3次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驻村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帮扶责任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好《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定点帮扶考核办法》,提高各帮扶单位工作积极性。做好定点帮扶月报表统计,准确了解各帮扶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帮扶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中的典型事迹,在锡盟日报、扶贫网、微信平台上刊发,供学习参考。利用好10.17全国扶贫日,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全盟“村(嘎查)企合作”精准扶贫行动实施范围,推动驻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帮扶贫困嘎查村尽快脱贫致富。积极争取阳关慈善医疗救助工程项目。
(八)积极培育内生动力。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努力实现精准扶贫政策引导性培训全覆盖,提高老百姓知晓度和满意度,确保扶贫开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联合盟委组织部与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民族技工学校、锡盟职教中心,对全盟有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能力的两委班子、致富能人、小微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精准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