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介绍全盟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6年3月25日,《介绍全盟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在锡林浩特市召开。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盟12个旗县市区中有8个旗县被列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其中: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以下简称国贫旗)3个(分别为:太仆寺旗、正镶白旗、苏尼特右旗),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以下简称区贫旗县)5个(分别为多伦县、正蓝旗、镶黄旗、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全盟有贫困嘎查村162个,分布在11个旗县市(乌拉盖除外)。

2015年底,我盟有贫困人口32969人,其中: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594人,盟内认定贫困人口12375人。8个扶贫开发重点旗县有贫困人口32178人,其中: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594人,盟内认定贫困人口11584人,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分布在这8个重点旗县。全盟162个贫困嘎查村中,有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423人,占全盟现有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1%。

二、我盟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盟委、行署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十二五”期间,我盟解决了13.5万人的脱贫问题,年均减少贫困人口2.7万人,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超过15%,高于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平均水平。贫困地区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生态建设成效明显。

采取的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盟委书记任组长、盟长任副组长的锡林郭勒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专门的脱贫攻坚推进组,专项推进全盟脱贫攻坚工程。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杨成旺三位省级领导分别联系太仆寺旗、正镶白旗、苏尼特右旗3个国贫旗,为各联系旗的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2、完善扶贫政策。2013年以来,盟委、行署先后出台“三到村三到户”工作方案、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三到村三到户”工作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等方案和办法。中央、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盟里及时召开盟委扶贫开发暨“三农三牧”工作会议及全盟脱贫工作推进会等一系列会议,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一系列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盟今后扶贫开发工作。盟委、行署主要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任务目标。制定出台了《中共锡盟委 锡盟行署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意见。可以这样说,脱贫攻坚的大政方针和各项举措已定,下一步就是抓好落实、落实、再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3、加大扶贫投入。“十二五”期间我盟投入扶贫开发财政专项资金共计8.4亿元,其中上级专项财政扶贫资金6.2亿元,盟级财政配套2.2亿元,较“十一五”期末的2.49亿元,增加了5.9亿元,增幅达237%,同时通过“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担保补偿金放大效应,发放贷款18.1亿元(其中:农户贷17.3亿元,产业贷0.9亿元),这样的投入力度可以说在历史上还是没有的。

4、把“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最大扶贫工程来抓。自2014年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以来,我盟162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列入了“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嘎查村,目前已经实施了136个,今年将启动剩余26个。为什么说“十个全覆盖”工程是最大的扶贫工程呢?“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过程中,贫困地区、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受益最多,比如危房改造项目绝大部分是贫困户。同时也为今后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基础。

5、开展了“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工作。对全盟1.68万户、3.99万贫困人口开展了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并实行了动态管理。在全盟162个贫困嘎查村启动实施了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工作,共派出162个驻村工作队,帮助贫困嘎查村贫困户定规划、定措施、保脱贫;2014-2017年自治区向我盟投入“三到村三到户”项目专项资金2.9亿元,由贫困嘎查村根据不同的致贫原因,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方式,自主确定和实施项目,做到了因地制宜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6、组织实施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从2013年起,自治区每年给我盟投入风险补偿金5500万元,与农业银行合作,在全盟8个贫困旗县启动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截至2015年底,累计发放贷款19.7亿元,3.5万户、8.4万农牧民享受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同时贫困户享受5%的贴息,有效解决了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促进了贫困地区主导产业发展,贷款户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7、实施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为有效提升农牧民劳动技能,促进农牧民转移转产和再就业,我盟每年都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自2013年以来我盟已累计投入培训资金2400余万元,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100余期,培训贫困农牧民14000余人次,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农牧民学有一技之长,增强了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实现了劳动力供求的有效对接,完成了8300余人的就业。

8、深化社会扶贫工作。自2012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海关总署、中国航空集团分别帮扶我盟太仆寺旗、正镶白旗、苏尼特右旗3个国贫旗(正镶白旗从今年开始由国家统计局帮扶),截至2015年末3个帮扶单位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100余万元,在投入资金直接帮扶的同时,各帮扶机关利用自身优势帮助帮扶旗协调项目、引进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2013年开始,我盟118个盟直单位帮扶108个嘎查村,1226个旗直部门帮扶775个嘎查村,截至去年底各帮扶单位已累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2.6亿元(其中:协调资金1.58亿元,帮扶部门直接投入0.78亿元,定点帮扶专项资金0.24亿元),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殖等产业,并大力帮助贫困户建设棚圈、购买牲畜、开发水浇地等,使帮扶嘎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明显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条件有了显著提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盟扶贫工作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2015年底我盟还有贫困人口3.3万人(其中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万人,盟内认定贫困人口1.2万人),虽然总量不大,但是剩下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成本越高、见效越慢。二是现有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生态环境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理位置偏远,生产生活条件差,常规措施难以奏效,而且贫困户中老幼病残占相当大比例,不少贫困群众收入不稳定,因灾、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少数民族贫困问题较为突出。作为民族地区我盟的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比约在45%。此外,还存在着扶贫对象识别精准度不高、帮扶措施没有及时跟上、扶贫开发责任没有完全落实、扶贫合力不强、贫困群众主动性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今后要采取更强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6年扶贫开发重点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我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脱贫攻坚的决战期。盟委明确提出,到2016年底农村牧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自治区重点贫困旗县摘帽;2019年,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国家重点贫困旗县摘帽;2020年农牧民收入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6年我盟多伦县、正蓝旗、镶黄旗、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5个区贫旗县将实现人脱贫、旗县脱贫摘帽;年内解决21375人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其中: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000人,盟内认定贫困人口12375人,脱贫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2016年的工作,主要突出五个重点,实施七项重点扶贫工程。

突出五个重点:

一是加强监督考核机制。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贫困旗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出台《锡林郭勒盟贫困旗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开发考核指标监控评价办法(试行)》,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实绩考核目标,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制定《锡林郭勒盟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和实效性,资金使用要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严格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精准用于扶贫对象。完善扶贫资金公告公示、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和村民义务监督等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作用,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确保扶贫资金用好用准用到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扶贫政策。围绕人脱贫、县摘帽、嘎查村退出,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退出机制、评估机制。围绕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突出短板,协调有关部门出台“1+N”精准扶贫配套政策,细化部门专项扶持措施,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

三是加大扶贫投入。2016年将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0亿元以上,其中:自治区扶贫专项资金24208万元;盟级财政预算安排5900万元;各旗县市财政预算安排5500万元;支农再贷款3000万元;“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5.5亿元以上。

四是实施分类扶持。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措施,逐户逐人分类扶持,2016年计划脱贫的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000人中:对有劳动能力的,通过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脱贫4993人,占55.5%;对生活在不宜人居住地区的,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1653人,占18.4%;对居住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通过生态补偿脱贫571人,占6.3%;通过发展教育和资助政策脱贫584人,占6.5%;对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1199人,占13.3%。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门户网、微信平台等宣传渠道做好扶贫工作的正面宣传,将扶贫开发各项惠民措施讲清楚、讲明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引导教育贫困农牧民树立科学算账理财观念,改变落后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创业致富的信心。

实施七项重点扶贫工程:

一是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将“十个全覆盖”作为最大的扶贫工程抓好抓实,密切配合农工部等部门,整合各类涉农涉牧资金向贫困嘎查村集中投入,完成剩余26个贫困嘎查村的“十个全覆盖”,特别优先解决好162个贫困嘎查村贫困户危房改造、饮水困难或饮水不安全等突出问题。

二是实施“三到村三到户”工程。在162个贫困嘎查村落实好规划、项目、干部到村到户工作,年内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290万元以上作为项目建设的引导资金。发挥162个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作用,帮助指导贫困嘎查村、贫困户做好项目规划和实施计划,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牧业、特色养殖、家庭旅游和电子商务等产业,帮助算账理财,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

三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研究制定我盟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督促各地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年内计划投入9918万元,对1653人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四是实施金融富民扶贫工程。年内投入“风险补偿金”5500万元,发放贷款规模5.5亿元以上,进一步探索统贷统还、村民联保、扶贫龙头企业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引入保险公司等担保模式,进一步扩大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覆盖率,力争达到50%以上。同时认真做好中和农信小额贷款工作。

五是实施定点帮扶工作。做好国家机关帮扶、省级领导联系国贫旗县工作,3个国贫旗积极主动与国家机关和自治区包扶领导对接,推动帮扶工作取得实效。今年开始,盟级36名领导联系35个苏木乡镇,盟委、行署领导每人包12户贫困户,其他盟级领导每人包8户贫困户,盟直11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105个嘎查村,盟直帮扶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每人包扶1户贫困户,开展定点帮扶工作。8个贫困旗县都要配齐苏木乡镇扶贫助理。

六是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开展全盟“村(嘎查)企合作”精准扶贫行动,推动民营企业帮扶贫困嘎查村尽快脱贫致富。建立医疗扶贫救助基金,实施医疗和慈善等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七是实施劳务输出工程。加大对贫困劳动力培训和输出力度,年内计划投入400万元,培训贫困农牧民4000人,力争就业率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