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2日,2016年住房公积金新闻发布会在锡林浩特市召开
一、归集提取工作
(一)201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总的运行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全盟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0.43亿元,归集余额38.27亿元,归集单位2548个,归集人数突破10万人。其中,2015年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2.8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42%;完成年计划107%。
截至2015年12月,全盟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32.16亿元,占归集总额的45.66%。其中,2015年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7.88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33.11%。
(二)2015年住房公积金利好便民政策出台与实施情况
2015年我盟出台了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提取管理办法》、《贷款管理办法》和《在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同时,为便于文件的落实操作,与之相配套的又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两个实施细则,这些利好便民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我盟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稳步推进归集扩面工作。2015年全盟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达到100078人,较上年同期增长3.47%。其中当年扩面新增缴存职工3357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缴公积金新增703人。
二是不断加强内部业务操作工作。我盟出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和在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以及“《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两个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
三是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具体有:
1.按购(建)房屋总价款的25%,职工可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2.延长购房提取行为时限。多层住宅3年内;高层住宅4年内;二手房过户2年内。
3.取消同户籍限定,职工及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非同户籍可用同一购房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购买公寓式住宅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取暖费。
6.自去年下半年开始,为了更加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取消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书》上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审核印章环节,将提取的公积金直接打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卡账户上。
(三)2016年归集、提取工作目标
2016年,全盟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14亿元,其中财政匹配资金4亿元;计划提取住房公积金8亿元。
2016年为更好实现计划目标需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政策的同时,继续落实好《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转变观念,为广大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策服务。
二是以转型发展为重点,推动制度扩面。注重扩面的重点、难点,努力在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群体中形成新突破。
三是继续放宽提取条件和政策,2016年对装修提取比例由原来的购房总价款的25%调整为购房总价款的50%,装修提取额最高为20万元。
四是严厉打击利用不法中介或个人制作虚假证件手续骗取住房公积金。近期我盟发现个别不法中介或个人利用微信传播编造购房证件骗取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已经在3月14日锡林郭勒日报上、锡盟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作了郑重声明,明确告知广大缴存职工不要上当受骗,同时我们已下发文件到全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伪造虚假手续骗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冻结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五年内不得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终身不得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
(一)2015年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全盟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1062户57.46亿元,贷款余额32.49亿元。其中,2015年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96户8.61亿元,同比增长8.17%,完成年计划的143.5%。2015年共加收贷款5.21亿元,贷款逾期率为0.01‰,低于自治区2‰管控要求,贷款回收情况良好。2015年全盟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为91.8%,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为1.77%,个人贷款发放率为84.92%。
(二)2015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个贷业务稳中有升。严格风险防控,细化操作流程,完善借款人个人信用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等相关工作制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个贷投放力度,做到应贷尽贷。优化贷款办理流程,随时受理、随时审核、随时审批、随时出款,缩短了贷款审放时限,方便了贷款职工。最快的贷款件当天受理、当天放款,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流水办业务。
规范各项业务管理。不断总结自身工作不足,规范操作,强化管理,简化手续,便民利民。按照自治区“三个管理办法”精神,6月10日报请盟管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了我盟的“三个管理办法”和“两个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覆盖每一项业务、每一个岗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更加严谨和科学。继续严格资金管理,防范使用风险,加大痕迹监管力度。
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认真分析、把握房地产市场变化形势和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具体有:1.锡林浩特地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到60万元;2职工申请贷款借款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3.对职工还款能力标准的认定放宽至每月还款额、综合债务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收入的60%;4.按购(建)房屋总价款的25%,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5.不再对购房面积分档,贷款额度一律为购房总价款的80%;6.延长购房提取、贷款行为时限。多层住宅3年内,高层住宅4年内,二手房过户2年内;7.取消同户籍限定,职工及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非同户籍可用同一购房行为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8.职工购买公寓式住宅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9.借款人采取抵押担保方式贷款的,也可在全区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但抵押房屋必须是现房;10.启动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以上各项利好政策的落地,有效拉动了全盟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的释放。
(三)2016年经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新政
1.关于装修贷款额度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和管理水平的通知》(内房金﹝2015﹞1号)文件精神,我盟已于2015年6月开展了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业务,满足了部分职工的消费需求,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随着住房消费水平的提高,原有的装修贷款比例和额度已不能满足贷款职工的需求,结合我盟实际和住房公积金存量情况,将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比例由原来购房总价款的25%调整为购房总价款的50%;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
2.关于保证人条件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保证担保方式规定:保证人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缴存职工的,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在20万元以下的需1人,在20万元以上的需2人(其中一人也可以是企业单位在职缴存职工)。具体工作中,部分贷款职工由于无法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做保证人,影响了其贷款需求。为解决这一实际困难,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保证人也可以是企业单位在职缴存职工,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3名保证人,且保证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要达到所担保贷款额的70%(含)。
2016年锡盟住房公积金信贷人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尽职尽责地做好全盟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十三五”开好头,起好步。全年计划发放公积金贷款7.5亿元,资金运用率保持在85%以上,个贷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1%以上。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以全程管控为载体,推动规范管理更有力。继续在规范业务运行上下功夫,将规范化管理落到细节、落到实处,做到“放宽使用条件但不乱开口子、降低贷款门栏但不降低管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但不规避责任”;继续突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按照“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原则,严格执行贷款三级审批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遏制骗贷行为的发生。
三、宣传服务工作
锡盟住房公积金一直将“公开、透明、规范”作为管理服务的核心目标,以方便办事群众为准绳,借助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中心和社会力量,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持续改进服务,不断推出便民惠民措施。
自2005年起连续11年,每年6月30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后和12月31日财务结算后,中心都给每名缴存职工和贷款职工寄送住房公积金账户(贷款)对账单,使每名缴存人贷款人“手有对账单,心有明白账”。截至2015年末,累计发送信件 万封。其中2016年发送住房公积金账户对账单9.5万封,贷款对账单2.3万封。
自2013年起至2016年2月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农行、建行、中行,按照自愿办理,免费制作发放的方式,共为广大缴存职工发放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75462人次,目前在用联名卡71022张。
2014年,住房公积金12329蒙汉双语服务热线正式开通,提供全天24时语音自助查询住房公积金服务,并配备了2名全职蒙汉双语客服人员,负责解答政策问题受理业务投诉。截至2016年2月末,12329热线拨打量累计达到82562次,其中自助查询68372次,汉语人工咨询13100次,蒙语人工咨询1090次。
2015年,锡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锡盟人社局实现了网络和数据安全联接,并开通了手机12333社保、民生、住房公积金综合查询平台。
锡盟住房公积金网站,可以浏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及下载办理提取、贷款业务相关表格。
自2014年起,全盟有6家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陆续入驻各旗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办事职工提供集中服务。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在锡林浩特市部分中行、建行网点还开办了住房公积金业务专柜,就近受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其中,中行锡林大街支行公积金代办网点实行早九晚五工作时间,中午正常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