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4日,锡林郭勒盟工商局、锡林郭勒盟消费者协会2017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在锡林浩特市召开。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下午好!明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我代表盟工商局和盟消费者协会祝全盟广大消费者节日愉快!今天,我向大家通报4个方面的情况。
一、2016年全盟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1、商品房质量纠纷案(锡林浩特市食药工商质监局)
2016年4月18日,锡林郭勒盟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接到李女士投诉,反映她于2015年8月在锡林浩特市某房产公司花费18.5万元购买了一套商住楼。装修完毕准备入住时,出现室内下水道返污水、房屋主体墙皮大面积脱落等问题。多次找商家协商未果,向锡盟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锡林浩特市食药工商质监局接到盟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投诉转办单,受理投诉后,立即组织调查。经查,投诉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诉方同意退房,退还消费者购房款18.5万元,补偿家具及装修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7.66万元。
2、万元“千足金”手镯质量纠纷案(锡林浩特市食药工商质监局)
2016年8月20日,锡林郭勒盟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接到金女士投诉,反映她于2016年1月11日在锡林浩特市某商场专柜购买一只11693元金手镯,佩戴不到一天就出现严重褪色。多次找商家协商未果,向锡盟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锡林浩特市食药工商质监局接到锡盟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投诉转办单后,立即组织调查。经查,投诉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为消费者退还全部货款。
3.电冰箱质量纠纷案(多伦县食药工作质监局)
2016年1月4日,多伦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接到丁女士投诉,反映她于2013年11月3日在多伦县某商厦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双开门冰箱。使用不到半年,冰箱出现不制冷现象,经维修人员更换新部件后,使用近一个月时间又出现不制冷现象,之后并多次出现不制冷现象。向该品牌售后和厂家公司多次反映未解决。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厂家退还购买冰箱货款6100元。
4、拔罐烫伤赔偿案(多伦县食药工作质监局)
2016年10月9日,安先生在多伦县某养生馆做拔罐理疗,期间技师忘记理疗时间,导致背部烫伤。安先生要求商家赔偿遭拒后,向锡盟工商局投诉。多伦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接到锡盟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投诉转办单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了解,该“养生馆”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经调解,商家一次性赔偿安先生医药费等2600元。
5、手机质量纠纷案(锡林浩特市食药工商质监局)
消费者韩先生在锡林浩特市某电器城购买了一部苹果7plus。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手机经常发出很强的电流异响声,耳朵感觉非常不舒服,要求商家退货但遭到拒绝。锡林浩特市食药工商质监局接到锡盟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投诉转办单后,及时进行调解处理。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商家退还购买手机款6599元。
6、实木家具质量纠纷案(锡盟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
2016年4月12日,彭先生到锡林郭勒盟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投诉,反映他于2015年8月在河北省香河某家具城以14.8万元购买“南洋迪克”实木家具使用3个月后出现开裂的现象。多次找商家协商未果,向锡盟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接到投诉后,锡盟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先后与厂家、商家取得联系,了解情况,采取三方通话的形式进行沟通交流。经调解,达成协议: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实木家具。
7、汽车修理费纠纷案(多伦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2016年7月14日,多伦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接到消费者齐某投诉,反映他在多伦县某汽车销售公司维修车辆时,该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换汽车配件。同时,在检查车辆时发现,部分汽车配件并没有更换,但在清单上已列出,且修理费用定价过高,车辆也未修好。接到投诉后,多伦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汽车销售公司对消费者的车辆重新修理,并退还修理费差价2000元。
8、羊毛大衣干洗受损案(多伦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2016年11月24日,多伦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接到郝女士投诉,反映她在多伦县某干洗店干洗的羊毛大衣出现大面积掉毛,并且还有褪色、露出底线等现象。郝女士要求该干洗店赔偿,干洗店以衣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赔偿。多伦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调查核实。经查,投诉情况属实。衣服出现掉毛、褪色、露出底线等系干洗店洗涤方法不正确导致,洗衣店应予以消费者赔偿。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洗衣店一次性补偿消费者2500元。
9、牧草质量纠纷案(阿巴嘎旗食药工商质监局)
2016年12月23日,阿巴嘎旗食药工商质监局接到两位牧民投诉,反映他们于2016年10月25日在别力古台镇草市上购买的捆草,在喂牛时发现捆草中有大量的泥土。先后到草原管理、畜牧等部门反映情况,均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向阿巴嘎旗食药工商质监局投诉。阿巴嘎旗食药工商质监局接到投诉后,指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查,在该牧民购买的捆草中确实含有大量的泥土。这批捆草是商贩从某旗购进,商贩对捆草中掺有泥土一事并不知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商贩先行赔付牧民经济损失15000元。
10、“贵宾卡”消费纠纷案(锡林浩特市食药工商质监局)
2016年9月9日,锡林郭勒盟消费者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陈先生投诉,反映他于2013年9月24日在锡林浩特市某酒店办理了一张价值10000元的贵宾卡。随后,在该酒店消费时出具此卡买单,却被告知由于酒店体制及法人发生变更,经营者拒绝陈先生继续使用该卡消费。陈先生请求工商部门帮助维权。锡林浩特市食药工商质监局接到锡盟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投诉转办单后,立即组织调查。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消费者持卡继续在该酒店消费。
二、2016年全盟消费投诉举报受理情况
2016年,全盟各级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接到咨询、建议、投诉、举报3525件,其中受理咨询1490件、建议1件、投诉1803件、举报231件,争议金额1513.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1.6万元。在1803件投诉中,商品类投诉1208件,占投诉总量的67%;服务类投诉595件,占投诉总量的33%。从商品类投诉来看,2016年排在前三位的是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百货类、食品类投诉;从服务类投诉来看,2016年排在前三位的是修理维护服务类、互联网服务类、居民服务类投诉。
三、2016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
为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我局从2016年1月开始,对全盟市场上销售的汽车配件(制动液、机油滤清器、刹车片)、电线电缆、插座、羊毛衫、羽绒服、鞋(皮鞋)、床上用品、儿童玩具、木地板以及化肥、成品油进行了抽查检验,共抽检商品257批次,合格210批次,不合格47批次。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汽车配件抽检情况。本次汽车配件商品抽检,从锡林浩特市的25家经销单位抽检了30批次(制动液10批次、机油滤清器10批次、刹车片10批次)合格30批次。
(二)电线电缆抽检情况。本次电线电缆商品抽检,从锡林浩特市的8家经销单位抽检了10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志、20℃导体电阻、绝缘、机械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
(三)插座抽检情况。本次插座商品抽检,从锡林浩特市的9家经销单位抽检了15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志和防触电保护、耐热、拔出插头所需力达不到标准要求。
(四)羊毛衫、羽绒服抽检情况。本次羊毛衫、羽绒服商品抽检,从锡林浩特市的5家经销单位抽检了35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使用说明不符合要求,纤维含量、充绒量偏差、纰裂程度达不到标准要求。
(五)鞋抽检情况。本次鞋类商品抽检,从锡林浩特市的3家经销单位抽检了10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帮底剥离强度、耐折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
(六)床上用品抽检情况。本次床上用品抽检,从锡林浩特市的5家经销单位抽检了10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使用说明不符合要求,纤维含量、耐光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达不到标准要求。
(七)儿童玩具抽检情况。本次玩具商品抽检,从锡林浩特市的5家经销单位抽检了15批次,合格11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使用说明不符合要求,机械和物理性能、电玩具安全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
(八)木地板抽检情况。本次木地板抽检,从锡林浩特市的9家经销单位抽检了15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达不到标准要求。
(九)化肥抽检情况。本次化肥抽检,从正镶白旗、太仆寺旗、正蓝旗、多伦县4个旗县的14家经销单位抽检了37批次,合格37批次。
(十)成品油抽检情况。本次成品油抽检,从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7个旗市(区)的40家销售成品油单位抽样了80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成品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柴油的冷滤点高、硫含量高;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
四、2016年网络专项治理情况
2016年,锡盟工商系统处理各类网络违法案件12件。其中:国家工商总局转办的假冒西乌旗影友俱乐部名称案件1件,已向自治区工商局提出关闭此网站申请,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转办金莲花案件1件,已将调查处理结果函告北京工商部门。上海锡鲜生向锡盟工商局投诉举报假冒“锡林郭勒羊肉”案件1件,已按照法定程序将调查结果及相关材料转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锡林浩特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受理网络经营举报投诉3件,通过赔偿、退货、退款等方式解决2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处理1件,已结案。西乌旗食药工商质监局查办网络违法案件6件,均给予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盟工商局、盟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开通了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新闻资讯服务,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信息,普及消费法律知识,服务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7年,盟工商局、盟消协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消费预警,提高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健康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