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7月14号,盟司法局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盟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

2020年,锡林郭勒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将持续着力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得到更好履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和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督察考核,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为建设法治锡林郭勒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推动“放管服”改革

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持续简政放权

盟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由6327项压减到5938项,取消下放522项,行政许可时限压缩41%。

(二)开展审批便民工作

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在盟政务服务大厅将盟市两级62个部门921个事项纳入无差别全科受理,部门和事项占比分别达到85%和74%,无差别全科受理审批业务5092件,全年网上办件4.35万件、电话咨询1.89万人次。

(三)加强市场监管

推行“32证合一”改革,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覆盖。

(四)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限较法定要求压缩50%;全盟累计投入近2亿元,建成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1+N”标准化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1件、应诉案件132件。

(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

印发《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调解范围、主体、流程图、卷宗样式和相关制度。

(三)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489件,调解成功4450件,成功率99.13%,协议涉及金额20381.1万元。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共解答法律咨询614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11件,受援总人数2904人次;12348热线平台接听蒙汉语电话8266个,其中蒙语1119个,部门沟通118次,接待来访406人次。

锡林郭勒盟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改革后行政复议职责将如何行使?

依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锡林郭勒盟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锡林郭勒盟自2021年7月1日起,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一、集中行政复议职责。自2021年7月1日起,锡林郭勒盟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级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政府部门不再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6月30日前,政府部门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和正在办理的所有存案,该部门继续办理至结案,由此发生的行政应诉案件,该部门作为单独被告或者共同被告依法应诉。

二、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包括:本级政府派出机关、本级政府部门及派出机构、本级政府或者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下一级人民政府。

三、旗县级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包括:本级政府派出机关、本级政府部门及派出机构、本级政府或者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下一级人民政府。

四、部门要正确引导和告知。2021年7月1日起,行政执法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部门负有转送和告知义务。2021年7月1日起,政府部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并将转送情况书面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当天视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对行政复议申请作出受理、不予受理、补正、告知等处理。

六、补充行政复议力量。改革实施过程中,在行政复议人员尚未到位到岗期间,新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除被申请人为下一级人民政府外,各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根据办案需要,可以集中案件数量多、专业性强的部门的办案人员协助办案、配齐辅助人员、购买法律服务等形式统筹人员,补充行政复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