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化解行政争议,发挥复议效能,采取了哪些举措?
刘晔(盟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2019年是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也是锡林郭勒盟司法局重组后的第一年。重组后的锡盟司法局,在自治区司法厅和盟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努力实现行政复议新跨越。
一、行政复议公信力日益增强,群众认可度不断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盟各级复议机关不断创新审理方式、加大调解力度、秉承程序公开透明、坚持有错必究的原则,行政复议公信力逐步提高,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不断增加。2017年至2019年,全盟各级复议机关共办理复议案件368件,案件维持率55%,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直接纠错率31%,调解、和解率12%,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二、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不断完善,办案质量稳步提高
针对行政确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土地征收等类型案件数量增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我们进一步加强了案件分析研判、集体研究讨论等方式,采取点对点、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方式,直接向行政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监督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将调解贯穿于复议案件审理全过程,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2019年盟本级行政复议调解率达到了15.8%。提倡和引导复议机关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时,注重明理释法,阐述理由、增强说理性并附相关法律条文,向当事人指明法律救济的正确途径,通过办理一案、达到规范一片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指导力度不断健全和加强
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强化行政复议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认真研究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应诉规定》、《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全盟复议工作整体水平持续向好。通过组织案卷自查、评查,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以及考核评价等手段加强全方位指导监督。
四、行政复议举措更加务实,能力建设不断提高
(一)聚焦行政复议公信力,成立行政公署法律顾问团。按照专业特长、服务领域采取定向邀请、个人自荐等方式,既考虑了政治素质、执业经历、履职敬业、资深影响等因素,又兼顾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专业知识储备和蒙汉双语等因素,集中社会优势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成立了由法律实务工作者组成的锡盟行政公署法律顾问团,引入社会力量加大对行政复议的宣传、支持和监督,共同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聚焦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行政复议工作平台。为破解行政复议服务群众能力不强的问题,锡盟司法局以信息化建设为引擎,按照“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相关制度,依托互联网努力实现行政复议网上办案,打破空间距离,拓展行政复议功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捷、公正惠民作用,为老百姓提供“零距离”解决行政争议服务。同时,“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中设置行政复议专线,聘请行政法专家座席解答群众咨询。
(三)聚焦行政复议便民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行政复议进驻4K电视智能终端全覆盖。全盟两级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的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行政复议知识问答、流程等信息全部录入4K终端,尤其在边远农村、牧区,群众可以足不出户通过4K终端免费获得行政复议知识问答,第一时间了解如何申请、向谁申请行政复议等,使广大农牧民获得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2.拓展行政复议服务群众渠道。在实体平台,13个旗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行政复议窗口全覆盖,专人坐班轮值,现场为群众免费提供咨询解答,代收、转送行政复议文书等。延伸服务群众触角,建立健全基层司法所在行政复议涉法事务方面的解答咨询和协调调解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我盟是如何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的?
陶力图(盟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2016年,盟委办印发《中共锡盟委 行署转发<盟委宣传部、盟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正式启动了我盟“七五”普法规划。五年来,全盟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全民守法迈出新步伐,全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盟“七五”普法主要是围绕以下几点进行的。
一、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构建“大普法”格局
五年来,全盟各地各部门主动服务盟委行署中心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民营企业、疫情防控等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强化针对执法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专业性。2018年盟委行署印发《全盟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对象、普法载体等,更加落实了成员单位主体普法责任。全盟13个旗县市(区)和30家盟直单位建立普法责任清单330余份。
二、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强化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强化针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学习和法治培训,深化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通过无纸化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抓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二是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基本实现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教学计划、法律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经常性开展法治主题教育。通过开展全盟中小学“法治一课时”优质课评选、说法班会等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三是深入开展农村牧区普法工作。结合各类送法下乡活动,围绕与农牧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普法,通过志愿服务、法律咨询、法治乌兰牧骑演出以及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形式,加强了针对基层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持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广泛开展法治创建
五年来,全盟各地不断做大做强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特殊作用,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整合各类基层执法机构,建立了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与此同时,全盟各地继续深化基层法治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发掘、培育、树立了一批基层依法治理先进典型。截至目前,全盟国家级民主示范村(嘎查)共有6家,自治区级民主示范村(嘎查)共有12家。此外锡盟推荐报送的盟边境管理支队政委赵永前和农村牧区“不忘初心、凝魂聚气、固本强基”工程分别入选了自治区2019年度“十佳法治人物”和“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2018年10月,自治区检查组对我盟“七五”普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在“七五”中期验收中锡林浩特市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旗县(市、区)称号,锡林郭勒盟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另有两人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称号。下一步,我们将在全盟范围内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督导自查,做好我盟“七五”普法经验总结工作,推进我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向更高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