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介绍及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
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执法检查科科长 丁剑明
(2021年1月19日)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媒体记者朋友及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我盟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相关工作运行情况及有关政策。
一、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情况。1月15日下午,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锡林浩特市召开。盟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行署副盟长吴潮科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实到委员31名。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旗县市区管理部负责人列席会议。盟行署副秘书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任胜利同志代表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作的《2020年全盟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财务决算情况的报告》《2021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及财务预算(草案)》及相关政策说明。
吴副盟长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规范管理、资金运营、“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持续推进和有效应用数据共享,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拓展线上便民服务功能,开展扩容“跨省通办”事项,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二要严格执行预算安排,重视和保证资金的安全、稳健运行。三要优化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认真做好资金预测分析,优化沉淀资金管理,合理配置存款比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四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健全业务工作机制,用严格的制度管住人,管住权,管住事,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确保全盟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五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知晓度,让群众更多地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红利”。
二、我盟住房公积金2020年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2020年,我中心按照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和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工作要求,围绕“建制水平更高,服务效能更优,安全防控更细,信息化建设更强,团队形象更佳”这一主线,抓实做好全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工作,有力支持了缴存人住房消费。
住房公积金缴存。截至2020年底,全盟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45.35亿元,缴存余额62.36亿元,缴存单位2927个11.23万人(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3298人),较上年增加2341人。其中,2020年当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8.66亿元,同比增长9.4%,完成年计划的116.65%。
住房公积金提取。截至2020年底,全盟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82.99亿元,占缴存总额的57.1%。其中,2020年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0.82亿元,同比降低7.72%,完成年计划的135.2%。
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2020年底,全盟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7693户114.19亿元,贷款余额56.89亿元。其中,2020年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830户8.73亿元,同比降低36.87%,完成年计划的124.77%。2020年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7.52亿元,贷款逾期率0.23‰,低于自治区1‰管控要求,贷款回收情况良好。2020年全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率为91.23%,资金使用率为96.24%,同比分别回落10.9个和4.68个百分点。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为3.6%。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按照盟委行署相关工作部署,我中心及时出台多项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降低疫情对公积金缴存企业和公积金缴存人带来的影响。至2020年7月底,全盟共为71家企业办理公积金缓缴手续、为4家企业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对92笔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未做逾期处理。
2021年,计划全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6.5亿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8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率控制在90%以内,资金使用率保持在90%左右,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1.5%以上。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将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缴存促积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吸引更多的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缴住房公积金,扩大制度覆盖面;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规范日常缴存行为,提高缴存资金到位率。
二是抓使用促保障。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用足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助力全盟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宣传,送服务上门,积极探索公积金服务缴存单位、服务缴存人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实现资金运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是抓管理促服务。继续在规范业务运行上下功夫,完善覆盖每一项业务、每一个岗位的内部管控制度,业务经办流程、经办行为更加严谨和规范;加强风险防控,有效控制资金流动性风险,确保资金满足需求、运行安全;巩固提升信息化支持引领各项工作的水平,着力打造“智慧公积金”;深化综合服务平台各渠道网办业务方式,持续扩容“跨省通办、不见面审批”事项,让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服务。
四是抓队伍促发展。强化宗旨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员工队伍,为推进全盟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三、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及管理服务情况
(一)
政策调整。2018年以来,由于全盟房价普遍上涨,户均贷款额增加,而缴存扩面难度大,住房公积金出现流动性不足,2019年向受托商业银行贷款2亿元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为将个贷率调控至合理区间,确保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刚性需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取消已出台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按照对不符合国家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自查自纠的要求,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2019年下半年,陆续调整了我盟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关于公积金提取。一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调整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和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分别由1500元/平米提高至1800元/平米、800元/平米提高至1000元/平米。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自治区、锡盟有关规定,2021年配合我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新增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及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项目可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三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自住房贷款本息,取消银行自住房贷款还清一年内办理提取的限制。
关于公积金贷款。1. 暂停盟外缴存职工在我盟购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待全盟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回落到85%左右时恢复该业务。2. 将“父母可用子女购房行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子女可用父母购房行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父母可用未婚子女购房行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婚子女可用父母购房行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 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调整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与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4. 将提前清贷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多于贷款余额的,可提取账户多余部分资金,但提取的多余部分资金加上所有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本人购房总价款”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多于贷款余额的,可提取账户多余部分资金,但提取的多余部分资金加上所有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本人贷款本息总额”。5. 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锡林浩特地区最高60万元,其他旗县区最高50万元”调整为“缴存人家庭(指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2人以上连续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锡林浩特地区最高60万元,其他旗县区最高50万元;缴存人家庭(指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1人连续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锡林浩特地区最高40万元,其他旗县区最高30万元”。6. 将“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规范调整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首套非普通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将“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规范调整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第二套非普通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7. 实行存贷挂钩制度。即在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0倍,该购房行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纳入缴存余额计算范围。8. 从2021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还款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二)
咨询热点问题解答及政策解读
1. 关于缴存人家庭首套房核查。购房地、缴存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借款人,两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均要对借款人本人、配偶及互提互贷未婚子女名下是否有住房进行核查;只要1人名下有住房的,该笔公积金贷款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2. 关于借款人征信月债务。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综合月债务包括,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各类金融机构借款形成的月债务、余额合计在3万元以上的网络贷款月债务、为他人贷款进行保证担保的月担保额、被法院执行工资形成的月债务,均要相应扣减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月还贷能力。借款人月还款额及扣减综合债务后的月还贷能力均不得超过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月工资总收入的60%。
3. 关于贷款偿还方面。从2020年8月1日起,取消“借款人正常还款12个月后,盟内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正常还款24个月后”时间限制,借款人如符合按月冲还贷条件,可随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按月冲还贷协议书》并办理相关业务。
4. 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借款人信用条件“近24个月内在各类金融机构贷款有连续4期及以上逾期”调整为“近24个月内在各类金融机构(含贷记卡)贷款有连续4期及以上逾期或近12个月内有累计6期及以上逾期”。
5. 从2021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担保人条件增加“无各类金融机构(含贷记卡)贷款、无余额合计在3万元以上的网络贷款、未给他人各类金融机构贷款进行保证担保”三项内容。
(三)优化服务举措
1. 简化流程。取消新开户单位相关材料复印件;简化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的缓缴审批流程。
2. “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渠道再拓宽,提质增速办事更方便。我中心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力度,陆续开通了12329蒙汉双语热线、支付宝公积金查询、微信服务号、手机公积金APP、12329短信、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及12333人社手机APP公积金查询、蒙速办公积金查询等服务渠道。2019年下半年以来在全盟范围内推行单位版网厅业务,目前网上业务大厅可办理缴存单位自主开户、缴存人登记、单位个人信息变更、缴存基数调整、汇缴、补缴、信息查询等业务;手机APP线上可以办理离退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退出公积金3项销户提取业务,提前结清贷款、部分还款、按月对冲还贷、还款卡号变更4项贷款业务,查询公积金服务网点、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信息,下载贷款结清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使用房贷计算器预算贷款还款额、修改预留手机号,使用在线客服咨询常见业务问题等。
2021年1月起,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新上线7项业务,至此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的38项业务中,有20项已实现全程网办,零跑路、零资料、零审批成为现实;有3项业务实现只需跑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资金秒到账,个人账户资金变动、贷款还款逾期提醒等通过手机短信、手机公积金APP、微信短消息方式及时告知缴存人。截至目前,全盟网上业务大厅注册单位2672个,达到缴存单位总数的91%,其中1016个单位已完成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核定;手机APP、微信、支付宝注册个人用户合计8.86万人,约占存量缴存人总数的79%。
3. 提前完成“跨省通办”任务。按照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工作要求,我中心采取“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收办分离”的服务模式,提前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贷款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八项工作任务。全盟12个旗县市区管理部均设置了“跨省通办”窗口,由专人负责“跨省通办”业务的咨询及办理,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省去群众来回往返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业务环节。
以上是这次新闻发布会通告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介绍及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记者问答
一、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有怎样的支持政策?(卢丽霞 答)
老旧小区改造多层加装电梯和改造基础类项目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住户费用分摊表及住户交费凭证。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户家庭所分摊的费用额。
2. 改造基础类项目
需提供所在地人民政府及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批复、改造协议书(以上也可由街道办统一报备)、竣工验收报告、个人应承担费用交费凭证、房屋产权证书。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户家庭实际支出额。
二、首套房和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样吗?(图雅 答)
不一样,首套房利率以5年期以上贷款为例,年利率为3.25%,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年利率为3.575%。例如:借款金额40万,贷款期限20年的贷款,首套房利率为3.25%,月还本息为2268.78元,总利息为144508.17元;二套房利率为3.575%,月还本息为2335.28元,总利息为160468.77元。首套房利息比二套房利息少约1.6万元。
三、锡盟住房公积金现有网厅、手机APP、微信、支付宝、蒙速办等多种互联网查询和服务渠道,那么我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该选择哪种方式去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呢?(王旭东 答)
为了锡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查询使用方便,随时掌握本人的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情况,我中心开通了多种多样的网上查询渠道。如记者朋友所问,当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有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需求时,我们重点推荐两个网办渠道:一是提取和贷款业务推荐使用手机公积金APP。安卓手机从手机应用市场(苹果手机从appstore)搜索“手机公积金”,下载安装程序,按程序提示注册用户登录系统,就可以从屏幕下方“业务办理”标签页中找到“归集提取业务”、“贷款业务”,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按提示一步步办理即可。目前所有的手机APP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均是立办立结,零证明资料、零审批,非常容易操作。我中心的官方网站(http://gjj.xlgl.gov.cn/)有手机APP的下载二维码链接,也有注册和使用的简明教程,欢迎访问和使用。二是单位缴存业务推荐使用网上业务大厅,也可以通过我中心的官网登录访问。
四、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卢丽霞 答)
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主要包括:①缴存基数核定,②单位提、降缴存比例,③汇缴(包括人员增加〈启封〉、人员减少〈封存〉),④补缴,⑤单位信息变更,⑥个人信息变更,⑦住房公积金缓缴办理。
五、普通自住住房和非普通自住住房有什么区别?(图雅 答)
普通自住住房和非普通自住住房的区别在住房的建筑面积方面。普通自住住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非普通自住住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144平方米”的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6号)及《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2005年4月30日)中“五、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省地型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于优惠政策支持。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六、互联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有没有风险,盟住房公积金中心采取了什么措施保护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王旭东 答)
互联网业务必须兼顾操作使用简单方便和个人信息安全,为确保全盟缴存人资金和信息不受到网络安全威胁,我中心做了大量工作。我们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信息化基础建设,采用集群化、虚拟化、负载均衡相结合的先进技术构建了计算资源池、存储资源池和“两地三中心”灾备系统。2019年聘请专业网络安全公司对运行于互联网环境的网上业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微信服务号进行了模拟攻击和渗透测试,修复了系统漏洞。2019年、2020年,我中心连续两年通过国家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评审。2020年,我中心还外聘了专业团队对运行于互联网的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阿信程序实行24小时的安全运维,采用“技防+人防”手段最大程度的保护锡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资金和信息安全。在盟网信办和盟公安局组织的各项网络安全检查中,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网络均被认定为安全可靠。另外,目前开办的线上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使用经本人注册的用户名、密码+本人刷脸双因素验证,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封闭划转到提取人同名的银行卡当中,杜绝了冒名骗提公积金的可能性。
七、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通过手机APP还款吗,哪些业务可以通过手机APP办理?(图雅 答)
可以通过手机APP办理还款业务。目前手机公积金可以办理的还贷业务有:按月冲还贷、部分还款、结清贷款、更换还款银行卡4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