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0471-6622652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
街70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1116室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