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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布时间:2025-12-02 16:41 浏览次数: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0471-6622652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

  街70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1116室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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