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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锡林郭勒盟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有关情况的公示
来源: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5-09-24 11:11 浏览次数: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林草保发〔2025〕119号)要求,我盟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经自治区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联合审查后,形成了锡林郭勒盟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后,全盟共有21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87.51万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11个,面积176.96万公顷(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9个);自然公园10个,面积10.55万公顷(国家级8个、自治区级2个)。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

  (一)自然保护地撤销

  此次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中,全盟拟撤销自然保护地2个,总面积140985.51公顷。分别为:内蒙古正蓝旗黑风河湿地公园,面积139300.14公顷;内蒙古正蓝旗高格斯台国家级沙漠公园,面积1685.37公顷。

  (二)自然保护地功能区调整

  此次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中,全盟拟调整功能区的自然保护地1个,为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中,共有23个地块涉及功能区调整,均为从核心保护区调整到一般控制区,面积共7663.44公顷。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单位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

  电   话:0479-8114229

  电子邮箱:xmlcjbhdk@163.com

  附件:锡林郭勒盟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后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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