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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落实“退役军人 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工作方案
来源:锡林郭勒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8-25 08:38 浏览次数: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推进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的重要一年。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强化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的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及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的具体要求,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就我盟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作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服务保障两件大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两会”、盟委2023年第四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和2024年全区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深化强化就业优先战略,持续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实施政策落地、培训赋能、就业促进、创业扶持、服务升级5项行动,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水平,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在新的起点上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4年,围绕促进我盟退役军人充分高质量就业、助力更多退役军人实现成功创业,做到教育培训精准对接、就业创业精准扶持,实现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各项工作信息化。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参加适应性培训,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当年退役士兵参训率力争达到100%,参训人员相关证书获取率达到90%以上,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就业率达到95%以上。建立完善盟旗两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组织体系;落实创建军创企业互助协作平台具体任务,吸纳全盟50家退役军人创办的市场主体。每个旗县市(区)力争打造1个退役军人乡村创业示范基地(含退役军人专区);盟级力争建设1个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含退役军人专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盟级签约就业合作企业不少于20家,每个旗县市(区)签约就业合作企业不少于3家,全盟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三、具体任务

  (一)实施政策落地专项行动。梳理解读关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优待政策,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提升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参与度,为退役军人稳定就业、成功创业提供保障。

  1。全面提升政策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充分利用退役报到、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开展招聘会展交会以及走访慰问等时机,通过“宣传册”“短视频”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借助各级各类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和各级各类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在全盟范围内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活动,让退役军人、军创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全力推动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全面落实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1部门《关于促进全区退役军人充分高质量就业的若干措施》, 用足用好优惠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着力在支持学历提升上有新进步,满足退役军人各个层次的学历提升需求;着力在同等条件下推进公务员、事业单位、警务辅助、消防岗位考录招录以及发动企业吸纳就业上有新作为,推动区域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放宽条件、优先招用退役军人。依托盟旗两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与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实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创新拓展教育培训模式,为退役军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教育培训服务。

  3。聚焦转变角色融入社会,抓好适应性培训。结合军队一年“两征两退”和转业安置工作,坚持即退即训、全员参加。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就业择业观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做好心理调试、促进角色转换;分析就业创业形势,引导合理就业预期。利用“互联网+培训”信息化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线上培训依托教育培训服务平台,通过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批量购买的适应性培训网络课程包免费为全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在线自主选学课程,线下培训依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总时长不少于80学时。

  4。对标精准就业稳定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有意愿的退役士兵参加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举办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考前培训示范班;回应退役军人从事新兴行业热切意愿,举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新媒体运营、消防设施操作、无人机操作等培训示范班。建立“政校”“政企”合作机制,紧贴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与就业创业需求,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项目制培训;组织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践指导等创业培训,助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现精准就业、科学创业。

  (三)实施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促进并重、政策激励与服务助力并举,进一步提升专场招聘就业合同签订率、签约企业吸纳就业率、就业帮扶成功率。

  5。开展形式多样专场招聘活动。盟旗两级至少分别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组织参加“春风行动”“民企服务月”“金秋招聘月”和全区退役军人士兵大学生毕业季招聘会、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专场招聘会、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交会等活动。常态开展面向退役军人的网络直播带岗探岗、网上求职应聘,提升退役军人获得就业服务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6。推进与签约企业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密切联系辖区内国有、集体、民营等各类企业,建立常态稳固的“政企”合作机制,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加大岗位供给。盟级签约就业合作企业不少于20家,每个旗县市(区)与就业合作企业签约不少于3家,合作双方密切配合,确保协议条款落到实处。盟旗两级对每家企业提供岗位数、吸纳就业数,每季度回访调研1次、持续跟踪指导1年,助力退役军人充分稳定就业。

  7。扎实做好兜底帮扶就业。高度关注有就业需求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对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的,继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对身患重病无就业能力、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继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困难帮扶;对下岗失业未能及时就业的退役军人,帮助指导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充分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常态化联系帮扶机制,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未能及时就业退役军人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确保帮扶就业成功率。

  (四)实施创业扶持专项行动。大力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培育壮大退役军人市场主体,构建“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格局。

  8。推进载体建设,强化孵化服务。依托乡村振兴和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每个旗县市(区)力争打造1个退役军人乡村创业示范基地(含退役军人专区),培育发展一批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退役军人农牧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建设培养一支素质优良、作用凸显、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的退役军人队伍。盟级力争建设1个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含退役军人专区),发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园区、专区)的示范性带动性作用。积极组织优秀军创企业参加第三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

  9。健全平合机制,助力做大做强。通过组织开展行业发展对接会洽谈会、成功创业经验交流分享会、“创业导师企业行”等活动,促进军创企业合作交流、互助协作,推进信息共享、抱团创业、融通发展,助力军创企业提升科技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

  10。培树先进典型,推广军创品牌。积极组织军创企业参加内蒙古“退役军人创业带动就业光荣榜”和“退役军人就业合作企业光荣榜”评选活动。汇集具有地域特色的优质农畜产品、文旅产品、科技信息和生活服务类产品,打造产品矩阵、塑造产品优势,推出一批网红产品、热销精品参加自治区退役军人农畜产品展销,打造我盟“军创优品”特色品牌。

  (五)实施服务升级专项行动。坚持以退役军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退役军人稳定就业、成功创业为目标,强化系统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为退役军人和相关市场主体,提供更便捷、更专业、更有效的服务保障。

  11。大力提升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广泛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业务培训,结合当地实际招展培训范围、确保培训效果,加大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帮教培养力度,自上而下建设一支政策咨询一口清、业务办理一门清、人员相对稳定的服务队伍。各级工作人员要站在退役军人的角度,以退役军人的身份,针对不同需求明晰流程环节,与退役军人一同办理学历提升、招考招录、应聘求职、创办企业、税费减免、优待优享等事宜,把申请注册、考核审查、入学入职、材料准备、窗口办理、系统认定等手续办一遍、跑一遍,亲身实践、积累经验,提升实际开展工作能力。

  12。深入推进信息化赋能增效。以培训机构认定、示范班报名、招聘会、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为牵引,采取线上办理、网上组织的模式,强力推广应用自治区系统平台,边用边改、不断优化,助力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充分运用自治区退役军人实物图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申请注册的专属视频直播号,开展网上求职招聘、网上直播带岗带货、网上创业创新等线上活动,探索促进退役军人融入“宅经济”“云经济”新业态灵活就业,支持培养退役军人成为网络红人、流量达人,做好跟进服务引导和经验总结推广。

  13。积极推动“区域协作”走深走实。待部级签约合作企业面向内蒙古开发优质岗位资源事宜明确后,积极争取涉及我盟岗位指标,积极开展我盟退役军人就业推介。积极参与和充分利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推动实施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研讨交流会、学历提升院校资源、“兵之书”“兵委员”“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专题培训等,健全协作机制、完善对策措施,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14。持续强化激励机制示范效应。推动盟旗两级政府采购部门,依法依规将退役军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纳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范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青年创业帮扶计划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倾斜;组织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创业者参加“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中国青年创业奖”“全区乡村振兴青年先锋”评选表彰活动;推荐社会责任强、带动就业多、事迹突出的退役军人创业者参选“全区模范退役军人”“全区爱国拥军模范”和“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持续发挥激励带动与示范引领作用。

  四、方法步骤

  (一)研究部署(3月底前)。组织各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实际,把落实“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研究完善工作计划,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3月至11月底)。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时限要求,积极推进政策落地、培训赋能、就业促进、创业扶持、服务升级5项行动深入落实,确保“退役军人就业促进年活动”取得实效。期间我局将通过听取汇报、调研座谈、查阅资料、随机走访等形式,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三)评估总结(12月底前)。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要于12月15日前报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调度。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要强化就业是第一民生意识,形成齐心协力抓就业的共识与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政策经费的支持保障。要将“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开展、组织调度,每季度报告一次进展情况。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充分认识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摆上重要议程,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以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勇于争先的精神状态,纵深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宣传发动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培先进典型,按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重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落实。要把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作为年度重大任务,贯彻严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实行“季通报、半年看进度、全年比成效”机制。盟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按季度通报各旗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并作为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重点内容。

锡林郭勒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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