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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关于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安全生产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8-08 08:59 浏览次数: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第二巡视组对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巡视。2023年12月18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向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盟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坚持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由盟委书记张佰成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盟委委员和副盟长担任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盟委书记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盟委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重点工作。盟委各班子成员、副盟长等责任领导主动担责,持续推动分管领域、分工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调度,细化整改举措。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全面加强对全盟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建立完善了定期调度、会商研判、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盟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日常推动,全面审核各项整改任务的最新整改进展,针对巡视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反馈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地区),并督促整改完善,通过每月集中调度各牵头部门(地区)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了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三)注重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成效。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全面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下发督办单、电话提醒等方式,及时对各地各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高度注重巡视整改质量和成效,对于每一个整改完成的问题,均由牵头单位汇总整理相关佐证材料,经各旗县市(区)、盟直主要领导牵头自查自评后,反馈盟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问题整改闭环,切实做到每一个问题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遵循“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工作方针,深刻体会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根本内涵,从坚持安全发展、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多方面同时入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入手,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杜绝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从根本上保障生产经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2.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作用,将安全生产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稳步提升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权重,加大对发生事故旗县市(区)的扣分力度。发挥好安委会办公室及各专委会统筹协调联动作用,制定《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健全完善盟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安委办工作机制,明确盟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安委办主要职责,提升工作效能,强化责任落实。重新组织修订印发《锡林郭勒盟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明确新兴产业及交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织密筑牢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经费保障,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求合理编制年度预算,足额保障盟旗两级安全生产经费,同时加大对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

  3.强化“三管三必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推动各行业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职工作同时布置、同时开展、同时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细致化,将工作精力放在日常监管上,改变以往突击检查、扎堆检查的做法,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4.确保安全责任“零缺位”。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压实监管责任,织密监管网络,做到安全监管“无盲区”,对待安全隐患“零容忍”。初步形成运行高效、覆盖所有监管对象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从项目立项开始入手,伴随生产经营全过程,有效清除安全管理的“盲区”“死角”,实现监管区域、责任、过程全覆盖。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严格执法不放松,严厉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自由裁量细则,精准实施行政处罚,确保裁量精准、处罚精准,不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处罚,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合并处罚,不得选择性处罚。推行“执法+普法+服务”协同发力、一体推进,在行政执法的同时做好普法宣传和服务保障工作。综合运用失信惩戒、媒体曝光、行刑衔接等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同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6.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压力,并将压力传导至企业,特别是基层一线,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外委施工单位管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一包了之”的问题,促进企业与外委施工一体化管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发挥企业“吹哨人”作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发挥行政执法作用,加大对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明确要求既处罚责任单位又处罚责任人的,必须实施“一案双罚”,倒逼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主体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7.加强隐患整改力度。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安全隐患不整改相当于没检查,未整改的安全隐患相当于定时炸弹。保证隐患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紧盯不放、定期调度,有序推进工作。对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严格开展复查和评估,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跟进,确保整改质量。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计划、明确完成期限,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整改。

  8.提高隐患整改成效。强化监管,严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工作,保证隐患整改效果。一般隐患整改情况,旗县市(区)监管部门组织抽查,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由旗县市(区)监管部门现场核查,盟级监管部门进行抽查。同时,帮助企业深层次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实现从源头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确保隐患整改闭环销号。

  9.杜绝问题隐患履查履犯现象。在隐患整改工作中,认真分析隐患产生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从产生隐患的根源上解决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防止同一隐患反复出现。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对于同一问题隐患反复出现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更加严厉的惩处力度,严惩重罚同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素质

  10.改变工作作风。加强斗争精神,注重培养安全监管人员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始终保持敢于斗争的志气、骨气、底气,以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工作态度,勇于战胜一切风险挑战的胆量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专业能力,加大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逐步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掘人才,推动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11.完善监管队伍建设。保障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编制,畅通人才引进通道,利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人才引进计划、公务员招录等方式招聘专业人员。加强机构编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满足安全生产监管需求。

  12.提高监管人员纪法观念。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的学习,强化全盟各级干部和执法人员安全发展理念。盟旗两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已分别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将持续巩固运用好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坚持强化思想,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意义。持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穿全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推动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久久为功,确保整改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充分利用巡视整改工作成效。将此次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切实发挥巡视整改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切实发挥巡视标本兼治作用,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9-8109952

  邮政信箱:检察分院办公楼511办公室(0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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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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