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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及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来源: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5-31 17:58 浏览次数:

  锡政数发〔2024〕23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要求,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全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1.2024年第一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复查,第一季度检查发现的14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2.2024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全盟在运行政府网站45个(其中行政公署网站1个,旗县市区网站13个,盟直部门网站31个),四月份,抽查政府网站30个(旗县市区政府网站13个、盟直部门网站17个),均合格。五月份,抽查政府网站27个(旗县市区政府网站13个、盟直部门网站14个),发现1个政府网站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判定为不合格。

  3.2024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全盟在运行政务新媒体共计579个(其中旗县市区522个,盟直部门57个),四月份,抽查发现3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判定为不合格。五月份,抽查发现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判定为不合格。

  4.2024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错敏信息检查情况。对全盟45个政府网站和57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样检查,共检查出3193条错敏信息及表述不规范信息,未整改56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运维保障及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部分盟直部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力度不够,存在更新栏目信息不及时整改不及时等情况。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局、能源局政策解读栏目存在长期未更情况。盟民政局负责的行署网站养老服务栏目存在长期未更新情况。盟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委、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国动办征集调查(民意调查)栏目存在长期未更新情况。退役军人事务局存在成文时间晚于发布时间情况,且未在限定时间内整改。

  2.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重视不够、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存在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不及时、内容不更新的问题。东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盟公安局、民委、自然资源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国动办存在运维不及时、内容不更新的问题,盟国动办“锡盟人民防空办公室”新浪微博存在连续2个月抽查不合格情况。

  3.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能力有待加强。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存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三审三校”内容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仍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的问题。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太仆寺旗、盟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地区和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较多。盟发改委、司法局、人社局、农牧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未按规定时间整改。

    二、行署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行署政府门户网站共采用信息899条,其中各旗县市区730条、盟直各部门169条。包括时事新闻类信息834条,政务公开类信息58条,互动交流类信息7条。

  2.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二连浩特市、太仆寺旗、正蓝旗,盟教育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地区和部门能够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信息报送工作,采用率较高。

  (二)主要问题

  部分地区报送的信息存在时效性差、质量不高、表述错误、排版错乱等问题。部分盟直部门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信息报送量较少甚至出现“零报送”情况。盟科技局、民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局、能源局、林草局、国动办、外事办、信访局等部门存在“零报送”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务公开精准度。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政府网站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各类主体失信信息;并在已开设的“便民惠企政策专栏”中及时公开最新政策,要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并与政策文件双向关联;要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便民惠企政策和政策解读,实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联动发布。

  (二)严格履行主管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管职责,要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维护,强化自查自纠,发挥监管作用,确保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发布日期规范和互动回应及时有效,避免出现发布内容不规范、更新不及时和答复不及时的问题。要健全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审查发布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要求,从源头上杜绝错别字、错误表述、敏感信息泄露等问题的发生。要加强“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办理答复审核,明确责任人,严格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积极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关备案工作,做到不遗不漏、应报尽报,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监管,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实行严格的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继续加大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清理、排查力度,做优做强主账号,提升政务新媒体专业化运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