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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盟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11-30 09:11 浏览次数:

  锡政服发〔2023〕62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要求,盟政务服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全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复查,三季度检查发现的1个不合格政府网站和11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二)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全盟在运行政府网站47个(其中旗县市区13个,盟直部门34个),10月份,抽查政府网站30个(旗县市区政府网站13个、盟直部门网站17个),均合格。11月份,抽查政府网站29个(旗县市区政府网站13个、盟直部门网站16个),均合格。

  (三)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全盟在运行政务新媒体共计562个(其中旗县市区504个,盟直部门58个),10月份,抽查发现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判定为不合格。11月份,抽查发现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判定为不合格。

  (四)四季度政府网站错敏信息检查情况。对全盟47个政府网站和562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样检查,政府网站检查出460条错敏信息及表述不规范信息、政务新媒体检查出135条错敏信息及表述不规范信息,政府网站错敏信息未整改208条,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未整改46条。

  )第季度各旗县市区漏报新媒体排查情况。对各旗县市区政务新媒体全面排查,共排查出22个漏报政务新媒体账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运维保障及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部分政府网站日常运维保障力度不够,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审计局、统计局、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科学技术局、信访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等政府网站动态要闻栏目存在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情况。部分政府网站存在公众留言未按时答复及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等情况,盟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存在未按时答复公众留言,盟国防动员办公室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个别政府网站存在失效链接及栏目内容中存在暗链等情况,盟教育局网站被自治区公安厅检测出非法暗链。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保障不足,存在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不及时、内容不更新、回应不及时的问题,“锡盟人民防空办公室”微信公众号、“锡盟人民防空办公室”、“平安锡盟”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存在连续2个月抽查不合格情况。部分地区主管部门主体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漏报新媒体账号情况,阿巴嘎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漏报新媒体账号较多。

  (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能力有待加强。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存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三审三校”内容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仍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的问题。正蓝旗、苏尼特右旗、盟国防动员办公室等地区和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较多。东乌珠穆沁旗、正镶白旗、正蓝旗、乌拉盖管理区,盟国防动员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司法局、农牧局、统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文体旅游广电局、能源局、乡村振兴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地区和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未按规定时间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维护,杜绝出现内容不更新、严重表述错误、非法外链、链接不可用、归档不及时等问题发生,定期对政府网站历史内容进行自查整改,增强政府公信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发布规范性、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热点,按时按量公开政府政务信息。全面落实好自治区和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按照调度要求及时反馈政策解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面的情况,推动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

  (二)配合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1月初已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年终评估工作。本次评估旗县(市、区)全部纳入评估范围,进行全量指标考核,请各地区予以高度重视,做好“年终评估”迎检工作。请各地区结合自治区“中期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做好“回头看”工作。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积极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关备案工作,做到不遗不漏、应报尽报,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监管。对已注销或关停、内容长期未更新的新媒体账号要及时清理,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在账号名称变更后,要及时对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账号信息进行维护更新。

  2023年第四季度被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抽查发现问题并通报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要及时整改,请于12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

  附件:锡林郭勒盟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总体抽查清单

   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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