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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盟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08-31 10:45 浏览次数:

(锡政服发〔2023〕49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要求,盟政务服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三季度全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二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复查,二季度检查发现的3个不合格政府网站和24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二)三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全盟在运行政府网站47个(其中旗县市区13个,盟直部门34个),七月份,抽查政府网站30个(旗县市区政府网站13个、盟直部门网站17个),发现1个政府网站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判定为不合格。八月份,抽查政府网站30个(旗县市区政府网站13个、盟直部门网站17个),均合格。

  (三)三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全盟在运行政务新媒体共计558个(其中旗县市区500个,盟直部门58个),七月份,抽查发现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判定为不合格。八月份,抽查发现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判定为不合格。

  (四)三季度政府网站错敏信息检查情况。对全盟47个政府网站和558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样检查,政府网站检查出3323条错敏信息及表述不规范信息、政务新媒体检查出257条错敏信息及表述不规范信息,政府网站错敏信息未整改459条,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未整改22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运维保障及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地区和部门政府网站日常运维保障力度不够。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存在空白栏目、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情况。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注销关停后未按要求把网站相关内容整合至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盟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地区和部门未完成网站备案工作。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保障不足,存在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不及时、内容不更新、回应不及时的问题。“锡林郭勒自然资源之声”、“锡盟公路”、“锡林郭勒盟卫生监督”、“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东乌珠穆沁旗商务局”、“巴音塔拉镇宣传平台”等微信公众号,“锡林郭勒盟人民防空办公室”、“锡林郭勒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新浪微博账号,“辽阔草原锡林郭勒文旅”、“平安锡盟”等今日头条账号存在长期不更新情况。部分地区主管部门主体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擅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问题。西乌珠穆沁旗商务局“西乌商务视界”抖音短视频存在未备案擅自开设政务新媒体的情况。“东乌珠穆沁旗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能力有待加强。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存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三审三校”内容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仍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的问题。太仆寺旗、东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右旗,盟农牧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地区和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较多。阿巴嘎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盟卫生健康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文体旅游广电局、能源局、乡村振兴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民政局等地区和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未按规定时间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维护,杜绝出现内容不更新、严重表述错误、链接不可用、归档不及时等问题发生,定期对政府网站历史内容进行自查整改,增强政府公信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政府网站开设重点转载栏目,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行署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要重视内容发布与互动留言及时回应,强化内容保障和质量监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与在线互动服务水平。

  (二)切实提高责任意识。行署督查室9月份开始将“2023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迎检工作纳入盟长督办单,请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自查自检、查漏补缺、整改提升;盟政务服务局抽查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避免同样问题再次出现。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将9月中旬开始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年中评估工作,“中期评估”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请各地区各部门予以高度重视,提前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积极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关备案工作,做到不遗不漏、应报尽报,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监管;对已注销或关停、内容长期未更新的新媒体账号要及时清理,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在账号名称变更后,要及时对系统中账号信息进行维护更新。

  2023年第三季度被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抽查发现问题并通报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要及时整改,请于9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

  附件:锡林郭勒盟2023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总体抽查清单

  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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