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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全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盟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06-21 14:33 浏览次数:
 锡政服字〔2023〕35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要求,盟政务服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全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一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复查,一季度检查发现的11个不合格政府网站和26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二)二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全盟在运行政府网站47个(其中旗县市区13个,盟直部门34个),四月份,抽查政府网站25个(旗县市区政府网站13个、盟直部门网站12个),发现3个政府网站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判定为不合格。五月份,抽查政府网站24个(旗县市区政府网站13个、盟直部门网站11个),均合格。六月份,抽查政府网站24个(旗县市区政府网站13个、盟直部门网站11个),均合格。

  (三)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全盟在运行政务新媒体共计561个(其中旗县市区499个,盟直部门62个),四月份,抽查发现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判定为不合格。五月份,抽查发现13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判定为不合格。六月份,抽查发现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判定为不合格。

  (四)二季度政府网站错敏信息检查情况。对全盟47个政府网站和561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样检查,政府网站检查出1192条错敏信息及表述不规范信息、政务新媒体检查出2911条错敏信息及表述不规范信息,均已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运维保障及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地区和部门政府网站日常运维保障力度不够。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政府网站存在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情况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重视不够、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不及时,处于内容不更新、回应不及时的状态。“锡林郭勒盟大数据中心”微信公众号、“锡林郭勒盟人民防空办公室”新浪微博、“平安锡盟”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存在二季度两次不合格情况。

  (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能力有待加强。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存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三审三校”内容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仍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的问题。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镶黄旗,盟商务局、公安局、科学技术局、应急管理局等地区和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较多。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苏尼特右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盟卫生健康委员会、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国防动员办公室、司法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局等地区和部门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未按规定时间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旗县市(区)主管职责。各旗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好主管职责,每季度最后一周在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检情况,曝光新媒体名单,并将公开网址报盟政务服务局。

  (二)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首要位置,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内容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同时对于出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避免同样问题再次出现。各主办单位要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上加大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行署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发布力度;要重视内容发布与互动留言及时回应,强化内容保障和质量监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与在线互动服务水平。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年中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工作,“中期评估”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请各地区各部门予以高度重视,提前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积极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关备案工作,做到不遗不漏、应报尽报,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监管对已注销或关停、内容长期未更新的新媒体账号要及时清理,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在账号名称变化后,要及时对系统中账号信息进行维护更新

       

         锡林郭勒盟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总体抽查清单

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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