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西乌旗市场监管局开展端午节节令食品检查 | |||
索引号:11152500011659134E/2024-00030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 ||
概述:西乌旗市场监管局开展端午节节令食品检查 | |||
成文日期:2024-06-0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6-07 10:46:26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执法人员对各类粽子产品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涂改、虚假标注外包装生产日期、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检查售卖的粽子包装标签标识是否齐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标识是否清晰齐全,同时,执法人员对粽子礼盒的包装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超市不得销售混装商品超过粽子价格、包装层数超过三层的粽子礼盒。
“夏天气温较高,在销售新鲜散装粽子时,要特别注意储存条件,做好销售人员卫生管理,规范标签标识,标明生产日期,重点做好进货查验工作严禁销售进货来源不清、食品安全无法保障的散装粽子。”检查中,执法人员叮嘱商家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对辖区内家福乐购物超市、李遇超市、宏芝超市、永利超市等6家规模较大的商超售卖的粽子等节日消费食品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西乌旗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市场上销售的粽子品牌众多、口味多样,选购粽子要多注意。购买新鲜散装粽子时建议就近选择正规商超购买,警惕粽叶过度鲜绿的“返青”粽;选购预包装粽子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标签信息是否齐全,注意观察包装是否有破损、漏气或胀袋等现象。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消费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