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
《锡林郭勒盟矿山救护队救援范围划分方案》已经2021年9月29日行署2021年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锡林郭勒盟矿山救护队救援范围划分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优化全盟矿山救护队救援划分范围,缩小救援服务半径,减少救援时间,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矿山事故,提高和防范矿山事故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矿山救护规程》规定,结合全盟矿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力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着力构建持续稳定的矿山救援队伍体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矿山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救援服务范围。全盟现有5支专职矿山救护队,其中煤矿企业救护队3支、非煤救护队1支、同时具有煤矿和非煤救护资质救护队1支,分别驻在东乌旗、西乌旗、黄旗、多伦县等地区。依据《矿山救护规程》规定,锡盟白音华矿山救护中心救援服务范围为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阿旗、东苏旗、西乌旗、乌拉盖管理区非煤矿山、煤矿和东乌旗煤矿;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公司救护中队救援服务范围为东乌旗非煤矿山;内蒙古东林煤炭公司救护中队救援服务范围为白旗、西苏旗、黄旗非煤矿山和煤矿;内蒙古畅彤矿业公司救护队救援服务范围为太旗、蓝旗、多伦县非煤矿山和煤矿;白音华海洲露天煤矿应急救援中队负责本单位救援。筹建的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专职非煤矿山救护队和西乌旗华润五间房煤矿、乌拉盖鲁新煤矿、阿旗达安煤矿、峰峰煤矿等4户煤矿救护队建成后,重新调整全盟救援范围。
(二)签署救援协议。救援协议一年一签,各矿山企业在现有救援协议到期后,按照救援服务划定范围与相应的矿山救护队重新签署矿山救援协议,双方约定并履行协议内容。
(三)救援服务费收取和补助方式。救援服务费在行业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救护队与救援服务矿山企业协商确定。盟旗两级财政部门将矿山救护队补助资金逐年列入本级预算。
(四)矿山队伍建设。专职矿山救护队要严格落实《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矿山救护规程》等规定,加强日常训练,提高装备使用能力,确保通过自治区煤矿、非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等,发挥矿山救援骨干力量作用。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指导,明确责任。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盟应急管理局、能源局要强化对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督促矿山企业与救护队做好对接,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二)严格时限,按时完成。盟旗两级应急管理局、能源局负责做好救援协议签署,督促相关矿山企业和救护队在现有救援协议到期后,按照救援划定范围,做好救援协议签署工作。
(三)履行职责,响应迅速。各矿山救护队要加强战备,切实肩负起社会救援责任,在接到救援命令或矿山企业救援请求后,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积极履行职责,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秘书二科2021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