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营商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11152500011659134E/2026-00004 | 发文字号:锡署办发〔2026〕38号 | ||
| 发文机构: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 信息分类:行署办文件 | ||
| 概述: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营商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2026-08-18 10:33:51 | 公开日期:2026-08-18 10:33:51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各委、办、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锡盟行署2026年第21次常务会议暨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同意,现将《锡林郭勒盟营商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协调推动,建立“责任部门负责、职能部门协同、属地抓好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工作格局。逐级压实责任,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盟发改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对各项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从阶段性攻坚向常态化提质增效转变。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质效。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实施“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因地制宜探索特色改革路径,聚焦经营主体关切的细微痛点,常态化推行“微改革”创新举措和“揭榜挂帅”改革任务,完善跨部门、跨地区问题协调机制,全面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擦亮营商品牌。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锡心服务”营商环境品牌宣传口径,规范发布改革成效信息,依托“营商环境风向标”专栏,常态化推介营商环境信息及典型案例。面向经营主体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全方位擦亮锡林郭勒营商服务品牌。
四是抓实调度管理,确保有序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分别于2026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包括已出台的政策文件、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初步成效、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报送盟发改委。对推进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可随时报送。
锡林郭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6年8月18日
锡林郭勒盟营商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紧扣自治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要求,持续深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以政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建设、网络环境净化、涉企服务提质和特色品牌打造为抓手,破解经营主体堵点难点问题,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政务环境优化行动(一)统一发布惠企政策。对惠企政策开展颗粒化拆解梳理,形成可落地、可执行的政策清单。梳理惠企政策需求,依托自治区惠企政策精准服务系统,全面公开政策内容及办事指南,明确受理条件、审核标准、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咨询方式等关键信息,规范政策兑现流程,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高效落地。(责任单位:盟政数局、盟直有关部门;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包括不再单列)
(二)精准匹配经营主体标签与政策标签。配合自治区开展跨部门涉企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多部门涉企数据共享;统一经营主体与惠企政策标注规则,提升标签匹配精准度,支撑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和直达快享。加强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数据归集,指导供水、数据共享复用效能。(责任单位:盟政数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供气等公用企业严格对照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规范,持续提升政务
(三)持续深化“一件事”改革。深入实施政务服务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立足实际打造特色化、品牌化服务举措。聚焦重点事项开展百日攻坚及“回头看”,全面梳理事项流程,靶向破解推进中的堵点难点,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清单事项落地执行,同步优化本地特色事项集成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盟政数局)(四)优化惠企政策兑现流程。持续深化企业开办、注销、个转企“一件事”改革,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市场准入和退出环节更加高效便捷。依托惠企政策精准服务系统,不断完善惠企政策线上办理功能,逐步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和直达快享。(责任单位:盟市场监管局、政数局)(五)简化政策兑现流程。系统梳理政策兑现过程中涉及的材料提交要求,减少经营主体提供材料数量。在全盟范围内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切实解决经营主体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多、难、繁”等问题。(责任单位:盟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政数局、盟直有关部门)
(六)推动惠企政策“就近办”。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企业服务专区,承接政策申报、跨部门审批、疑难问题受理等全流程业务。探索设立产业园区服务点,为园区企业提供手续代办、政策宣讲、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精准服务。(责任单位:盟政数局、工信局)
二、法治环境建设行动
(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和涉企行政执法主体动态化管理,用清单列举和文字说明相结合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本领域现有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责任单位:盟司法局、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八)实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结合上级行政检查计划和地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牵头检查部门,由牵头部门细化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时间节点等,提高部门联合检查任务占比,实现最大限度“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盟市场监管局)(九)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大力推行“扫码入企”机制,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超频次检查等情形进行预警提示。入企检查时向检查对象“亮码”,检查对象可扫码核验执法资质和检查权限,有异议的可意见反馈。入企检查后限时上传检查结果,形成从计划到执行的完整记录。(责任单位;盟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十)拓展非现场检查应用场景。探索应用视频识别、设备感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提升风险隐患发现能力。对能通过书面核查、视频巡查、线上核实、数据分析等非现场方式实现有效监管的事项,不再开展现场检查。(责任单位;盟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十一)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为本地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点内容;全面统一及时归集行政检查相关执法数据,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执法质效评议。探索运用大数据定期对涉企行政检查情况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发现不当行为;通过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通报或向社会公布等方式依法依规处置不当检查行为。(责任单位:盟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十二)统一归集政府签订合同。依托现有政务系统、信用平台等探索建设“政府合同库”,聚焦政府负有一定金额以上给付义务的合同建立智慧监管制度,规范合同线上备案报送要求,全量归集政府尚未履行给付义务的存量合同及新签订合同。(责任单位:盟财政局、发改委)
(十三)构建失信违约监管闭环。构建临期、逾期、政务失信三级预警提示机制;按时间节点向合同履行单位发送阶段性提示信息,持续跟踪履约状态,推动合同履行单位按时履约。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做好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投诉举报线索处理工作。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加强政府违约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责任单位:盟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
三、网络环境净化行动
(十四)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指导各地网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本地区网站平台完善涉企网络信息的审核、处置标准和流程;强化热搜热榜等重点环节的内容管理;依托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文明进企业等载体,深入属地重点企业开展涉企网络法律法规及涉企侵权举报宣讲,发放《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南》。将本地区网络营商环境纳入常态化监测,及时提示预警,跟踪线下进展,全力防范化解舆情炒作风险。(责任单位:盟委网信办)
(十五)减轻经营主体举证负担。落实《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指导督促网站平台快速处置事实清楚、举证充分的投诉举报。对举报理由充分、时效性要求高、举证时间较长且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侵权信息,适情采取“限时加私”、设置争议标记或提供澄清回应服务等措施。(责任单位:盟委网信办)
(十六)惩治涉企网络侵权行为。依法依规区分正常网络行为与侵权行为,持续深入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抹黑企业、诋毁营商环境等不良信息,联合相关部门从严惩戒违法违规网络平台及自媒体账号,净化涉企网络生态环境。(责任单位:盟委网信办)
四、涉企服务提质行动
(十七)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依托12345热线、“两微一端”、“蒙企通”等政企互动平台,常态化归集推送惠企政策,受理企业线上诉求,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解答并协调相关部门闭环处置。通过“好差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我陪群众走流程”等渠道收集企业诉求问题,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举办政企沙龙、政企恳谈会,现场宣讲政策、摸排企业诉求、广泛收集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并协调纾困解难。(责任单位:盟发改委、政数局、工商联)
(十八)联动解决共性问题诉求。对经营主体反映的普遍性、共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在政策制定、执行、评估全过程进一步听取相关领域各类经营主体意见建议。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渠道收集的营商环境问题进行统计分析,预警提示反映较为集中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营商环境相关问题诉求源头治理。(责任单位:盟发改委)
五、特色品牌打造行动
(十九)培育擦亮“锡心服务”特色营商环境品牌。围绕“信用十八大产业集群”,开展差异化创新探索,推动营商环境改革与地方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各旗县市(区)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打造具有本地辨识度的营商环境创新案例和特色品牌,形成“一地区一品牌、一领域一特色”的差异化发展格局,以特色优势带动整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责任单位:盟发改委、能源局、工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牧局、交通局)
(二十)全力打造二连浩特片区营商环境。聚焦沿边开放特色优势,以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二连浩特片区建设为抓手,着力强化跨境班列运行保障,提质升级国际物流服务体系,更好服务国际贸易、跨境旅游、国际医疗等特色产业发展。同时,加大复制推广国家层面制度创新成果力度,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通过改革创新赋能各领域发展,促进全盟开放型营商环境整体提质。(责任单位: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盟商务局)(二十一)强化人力要素保障。推行“四位一体”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落实“岗位需求十技能培训十技能评价十就业服务”模式,公示岗位薪酬,同步开展结业考核与技能评价,实现培训即推荐、结业即上岗。依托盟旗两级现有实训基地,聚焦区域特色产业开设实训课程。鼓励龙头企业搭建实训基地,推行新型学徒制,采取集中学理论、企业跟岗实操方式,开展全流程实战演练,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责任单位:盟人社局)(二十二)夯实创新要素根基。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级培育体系,建立动态培育库,全面摸排企业创新底数,常态化开展高企认定、科小评价、专精特新申报等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靶向破解重点企业短板弱项,筛选创新潜力企业重点扶持,逐步提升企业申报质量与培育层级。提升财政科技支出占比、优化投入结构,支持重点领城攻坚关键技术难题,深化与高校合作,带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责任单位:盟科技局、工信局)
(二十三)拓宽融资服务渠道。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流程,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投放,加大LPR推广应用力度,深化“信易贷”平台应用,推广线上融资服务,稳步提升民营小微企业贷款规模。用足用好新型政策金融工具,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锡林郭勒盟产业引导基金作用,聚焦绿色农畜产品、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新材料、文旅等优势特色产业及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撬动社会资本集聚。引导金融机构依托“银税互动”平台,精准对接白名单企业,推广线上专属信贷产品,推动纳税信用有效转化为融资资本。(责任单位:盟财政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
(二十四)强化知识产权培育。加大专利盘活系统推广运用,梳理盘活存量专利,深化校研企协同合作,围绕专利产业化目标,促进专利资源精准匹配、快速转化落地。优化知识产权扶持激励政策,扶持各类市场主体紧扣特色主导产业,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及专利组合,依托自治区专利预审通道提速审查流程,全面提升区城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与质量。(责任单位:盟市场监管局)(二十五)构建常态化“微改革”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聚焦经营主体反映集中的高频问题以及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堵点难点,秉承“小切口、大成效”原则,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微改革”探索,常态化收集经营主体问题诉求形成“微改革”事项,按照营商环境监测框架一级指标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成效突出、市场主体认可度高的典型案例,择优向自治区推荐并在全盟推广。(责任单位:盟发改委)
(二十六)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基站和千兆宽带建设,推动运营商规划建设400G、800G全光网络,提高光网覆盖支撑能力,2026年底前实现行政村5G覆盖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千兆宽带普及水平达到西部地区均值。(责任单位:盟工信局、通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