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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锡林郭勒盟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11152500011659134E/2025-00003 发文字号:锡署办发〔2025〕29号
发文机构: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信息分类:行署办文件
概述: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锡林郭勒盟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5-04-30 16:10:45 公开日期:2025-04-30 16:10:45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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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锡林郭勒盟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4-30 16:10

  2025年全盟食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盟委、行暑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深刻把握食品安全新形势新要求,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深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集中整治源头污染问题。实施产地净化行动,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遥感监测和现场核实。(盟生态环境局、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组织开展农兽药减量控残行动,聚焦重点品种药物残留问题开展攻坚治理,严打禁限(停)用药物违法使用,推广常规药物胶体金速测。深入推进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严格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对食用农产品“三前”环节防保鲜类物质使用进行摸排。(盟农牧局)

  (二)加大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化“校园餐”问题专项整治。(盟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大宗食材招标采购、家长委员会监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制度机制,清退违规中小学校园小卖店(超市)。(盟教育局)

  (三)深入开展“两超一非”问题专项治理。严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以及禁用农兽药行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治理,压实各方责任,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问题进行全领域、全链条、全过程整治。(盟公安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使用。(盟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集中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对不具备相关资质和生产经营条件的严惩重罚,重举打击掺假冒充、使用劣质过期食材、制售贩运假酒、病死畜禽等挑战道德底线的不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盟公安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紧盯外卖、预制菜、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治理,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贯彻落实网络食品抽检工作各项要求,压实网络食品销售行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售卖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抽检,及时发现处置风险隐患。(盟市场监管局)

  强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二连海关、东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六)加强食品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盟卫生健康委)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盟市场监管局)

  (七)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深化落实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健全肉类产品检疫证明查验制度,严厉打击无“检疫证明”“虚假检疫证明”等行为。(盟农牧局)

  (八)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按照自治区要求开展收购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配合自治区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加强粮食购销定期巡查,按季度开展巡查检查工作,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政府储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开展2025年度新收获粮食品质测报,8月底前完成小麦、11月底前完成玉米品质测报,年内将质量品质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全力推进“穿透式”监管,做好政策性粮油网上巡查。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盟发展改革委)

  (九)严抓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严格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要求,探索食品添加剂经营实行备案管理。针对乳制品、肉类产品、食用植物油、红薯粉条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行业“潜规则”。持续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问题整改率100%。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查报告率及问题整改率达100%。做好保健食品“双无”批件换证相关工作,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探索以保健食品“拟备案品种”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盟市场监管局)

  (十)加强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街接,持续深入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打造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样板,全年建设15个左右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站点。开展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盟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巩固“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成果,规范酒类生产销售行为。在全盟培育一批放心商店放心市场。(盟市场监管局)

  (十一)严控餐饮食品安全。聚焦网络订餐、“网红餐厅”等重点领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压实网络平台责任,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确保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有实体店经营资格。协同开展集中用餐单位专项整治。(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将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整体督导评价体系,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管理,高速公路服务区“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内蒙古交通集团锡林郭勒分公司)

  联合开展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十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盟市场监管局)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类指导,督促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健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考,督促企业提高主体责任落实能力。(盟市场监管局)

  (十三)压繁压实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指导各级包保干部照单履职,确保所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包尽包、应督尽督、应改尽改。(盟市场监管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部门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承担管理责任。(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健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弥补职责间隙,形成监管合力。严格落实《散装液态食品交付装卸运输等食品安全全链条管理工作指南》食品运输仓储配送工作指南》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散装食用植物油交付装卸运输等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散装液态食品和食用植物油的全链条管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定期会商风险、及时通报信息、联合应急处置。(盟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十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指导推动全盟各级政法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和惩治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敏感案件。(盟委政法委)

  严格涉及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盟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幽灵外卖”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盟市场监管局)

  深入开展“昆仑”行动和肉制品犯罪集中整治行动,聚焦种植养殖、畜禽屠宰、加工销售、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以及校园、农村牧区等重点部位、重点地区,依法严厉打击“两超一非”、制售假冒伪劣等突出犯罪活动。(盟公安局)

  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盟检察分院)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健全不合格进口食品信息通报和召回制度。开展“净海行动”,严厉打击涉食品走私违法犯罪行为,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二连海关、东鸟海关牵头,盟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行刑衔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盟公安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盟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培训,宣贯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盟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地方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依法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盟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十八)提升风险评估和抽检监测水平。推动各级相关机构食品安全技术能力提升,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健康因素检验检测评价技术支撑。(盟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环境风险监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提升农产品、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盟农牧局、卫生健康委、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盟、旗县两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占比80%以上,新建乡镇速测室十合格证服务站点30个左右(盟农牧局)

  定期开展食品抽检数据分析、会商研判,健全风险分析预警机制,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盟市场监管局)

  (十九)强化技术基础支撑。协助自治区建设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到2025年底,实现部分群众生活必需品和日常热销食品的信息化追溯。推动对大型企业生产加工过程数字化监管,在特殊食品领域推广可视化非现场监管。(盟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支撑,积极组织创新主体开展食品安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盟科技局、财政局、农牧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政策资金支持。推动食品企业技改升级,提质增效,积极培育国家级优势食品产区和特色食品产业,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盟冷链物流项目与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盟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持续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盟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推动基层监管人员转变作风,切实做到监管为民。(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二十二)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3个,名特优新农产品5个。(盟农牧局)

  深入推进食品小作坊园区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打造餐饮放心消费街,鼓励入网小餐饮店在网络订餐平台实时展示后厨情况,实现互联网十明厨亮灶。(盟市场监管局)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引导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畅通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推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盟市场监管局)

  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开设监督举报热线,拓宽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路径。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盟委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农牧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发展改革委、林草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做好重大敏感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做好舆情回应引导,及时通报舆情和重要线索。(盟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部门协作,督促网络平台加强自媒体用户信息发布管理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盟市场监管局、盟委网信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七、组织实施

  (二十五)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各部门每半年向盟市场监管局提交本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情况,盟市场监管局年底前形成全盟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报盟委、行署。(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