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00011659134E/2018-00139 | 发文字号:锡署办发〔2018〕122号 | ||
发文机构:行署办公室 | 信息分类:行署办文件 | ||
概述: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18-12-31 00:00:00 | 公开日期:2018-12-31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有关部门:
现将《锡林郭勒盟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锡林郭勒盟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方案
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3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盟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城市“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为导向,以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智慧化、人性化、精准化为着力点,聚焦民生、重点和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管理、坚持精准施策、坚持创新发展、坚持全民共治,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和城市治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力争用3年时间,各地区在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及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常态长效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市民满意度明显提高,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和富有活力。
二、实施范围
设市城市和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实施重点是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系
1.健全城市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协调机制,明确协调机构及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制定权责清单,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2.建立和完善符合地方实际的城市管理和作业服务标准体系,明确城市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职责、行为和法律责任,规范作业流程、技术标准、操作守则和作业指标,量化监督检查考评标准,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加强对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住宅小区、早夜市等薄弱地区和环节的管理。切实保证维护资金投入,提升维护作业水平,着力提高地下管网、人行道砖、路灯、窨井盖、公共厕所、绿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完好率。
3.实行城市网格化管理,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将城市管理一线人员和街道社区工作者等按职能进行整合,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发挥政府在网格化管理中的组织协调指挥作用,整合各类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城市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交通水利等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协同机制。
(二)完善城市治理模式
1.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机统一。突出规划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坚持源头治理,强化依法行政,坚决杜绝随意调整规划、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惠民便民、功能完善、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和建设各类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规范“城市家具”设置,创新交通拥堵治理模式,提升城市建设标准。
2.严格依法管理,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强城市管理日常检查和专项巡查,加强行业管理和综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公开、公正、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和落实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制式服装和执法装备建设管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
3.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市民参与、多元共治的模式,畅通全民共谋共建共治共享渠道,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街道社区的基础作用,组织引导各类组织、公众和志愿者有序参与城市管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治理,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市场化管理和运营。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公共交通运营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建管分离”、“管养分离”。
4.加强城市应急管理和风险排查整治。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制定各行业应急管理预案,定期开展综合演练,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做好公共交通、道路桥梁、建筑施工、地下空间、地下管网、老旧房屋、电梯、排水防涝、燃气热力设施等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细化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制,加大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攻坚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建设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应急设施设备和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三)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1.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统筹建设城市管网感知系统硬件设施,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管“五位一体”功能。整合视频监控、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供热、城市河道水域、应急管理等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动态分析和日常更新,建设城市管理基础库和共享平台,做到基础数据全面详实、互联共享。
2.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交通基础设施、城市水务等各专业信息智慧化平台建设,建设市、区、街道三级城市执法综合指挥监督平台,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形成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110报警、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电话的对接,推动相关行业管理和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形成涵盖城市管理各领域和各层级的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勤务、网上督查、网上考核。
3.推进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和共享平台、行业监管服务信息应用平台、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等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运用,实现跨系统、跨行业、跨部门的数据交换,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数据资源库,建立相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管理精度、效率和实施响应程序。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依据国家技术规范,建设和维护城市道路、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网络、消防等重要管线,加大城市老旧破损道路和断头路的改造力度;治理供水、供电、供热和排水等各类市政管线非常规建设改造,强化道路挖掘恢复质量的管控;加大巡查力度,查处违法占道行为,确保窨井盖、雨箅、无障碍设施、隔离桩、路名牌、路灯等设施的完好齐全;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基础信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二)推进园林绿化管理。按照绿化建设规范和绿化设施管理规范要求,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确保绿化整体面貌达标;细化绿地日常维护,制止人为破坏绿地及附属设施,确保绿化设施完好整洁;在城市重要街路、广场建设立体花坛、绿化雕塑,提升园林绿地服务居民美化环境功能,确保公园、广场、花坛、游园整洁美观和设施运行安全。
(三)推进垃圾综合治理。推进生活、建筑、医疗等各类垃圾的综合治理,对各种垃圾的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以及处理后排放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有效处置和管控,实现全过程无缝对接。加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四)有序推进“厕所革命”。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实事求是推进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升级,基本解决城市公共厕所在数量、分布、标识、设施及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公共厕所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五)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源地、河道和公共水域水环境整治,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推进供排水系统优化,加强污水处理监管,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和中水全部回用。推进污染源截污纳管,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及臭气处理能力。
(六)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加强建筑物外立面监管,强化户外广告、公交车广告、门店牌匾设置和城市亮化灯光管理,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厅等“城市家具”设置。统一规划设计门店牌匾、户外广告牌、路牌、门牌、公交站牌,规范设置和整合街、路各类线杆。严厉打击在市政设施表面张贴非法广告的行为,推进社会公众信息发布栏的建设进小区。
(七)推进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按照取缔、疏导、规范三种途径,集中开展乱设摊、乱占道、乱设广告、乱张贴、乱抛物、乱扔垃圾等“六乱”专项治理工作,并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大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做好机械化清扫和人工保洁的有机衔接,着力提高环卫机械效能。定期开展卫生死角集中清理行动,全面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
(八)加强城乡接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改善城乡接合部水环境、空气和土壤污染状况。
(九)推进交通综合整治。加快停车场建设,科学施划停车泊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优化交通网络,科学设置交通信号、标识标线、隔离设施。加强公交专用车道建设改造,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推进智慧交通、逐步实施城市主城区拥堵路段调峰监管,避免车辆拥堵,推进城市交通系统优化。
(十)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加大住宅小区相关设施改造修缮力度,着力解决影响供电、供热、供排水、供气、通讯、网络、消防等公用设施运行安全问题。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依法整治乱堆放、乱搭建、侵占公共绿地等违法行为,打造舒适、安全的小区环境。
(十一)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城市建成区的各类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全面实施围挡全封闭,场区内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各类建筑材料封闭存储。落实渣土运输源头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清运抛洒滴露现象。努力做到施工区域标准围挡、裸露物料覆盖、施工道路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施工现场出入车辆冲洗清洁、采取喷淋抑尘作业6项扬尘防治措施百分之百落实。
(十二)加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行违法建设“零容忍”。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发现和查处力度,实行网格化巡查,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对发现新增违法建设要立即查处。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约束机制,逐步清除违法建设。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启动阶段(2018年12月)。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细化措施,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相关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盟住建局。
(二)全面实范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0月)。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聚焦城市管理服务短板和市民需求,认真梳理盘点,列出任务清单,突出重点任务,因地制宜、一城一策,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管理和服务标准,分层分级落实责任,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精准治策、精细管理逐项推进,持续推动三年,基本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精细化管理架构,城市管理运行明显规范,每座城市精细化管理都有亮点并取得实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12月)。盟行署对各地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制,规范城市管理协调监督机制,固化有效管控措施,基本实现城市精细管理常态化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行署分管盟长任组长、盟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指导各地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
(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避免大拆大建、盲目投资,注重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对法律允许、企业能够承担、有微利实现的公共服务事业或项目,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企业经营,政府加强监管。在垃圾分类、环境卫生、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积极鼓励小区、社区、单位自治自管,建立政府、企业、居民按比例分担共谋共建共治的良性机制。
(三)加大检查考评力度。盟住建局牵头研究制定全盟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调度,按年度进行考评,利用全盟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提档升级三年行动以奖代补资金对先进地区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列入盟委、行署对各旗县市(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四)建立定期反馈机制。各旗县市(区)政府要将本地阶段性工作每季度向盟住建局反馈,盟住建局要加强日常工作调度指导。并定期将各地工作进展汇总整理报盟行署。
附件:全盟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全盟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有效推动工作落实,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筒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潮科 副盟长
成员:王 军 行署副秘书长
邱 珺 行署法制办副主任
邵海旭 盟住建局局长
张永志 盟发改委副主任
王海军 盟经信委副主任
青秀江 盟财政局副局长
苗 河 盟环保局副局长
包锡林 盟住建局副局长
王彦明 盟水利局副局长
乌仁塔娜 盟食药监局副局长
刘宝华 盟工商局副局长
贾永晟 盟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
锡林巴特尔 盟交管支队支队长
姜永志 盟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包锡林(兼)。主要承担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通报各部门和旗县市(区)政府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工作。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秘书科 2018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