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 月 26 日,锡林郭勒盟行署办公室印发《锡林郭勒盟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理解《方案》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内政办发〔2021〕94号)精神,加快全盟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行署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盟交通运输局、盟邮政管理局牵头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盟实际,起草了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锡林郭勒盟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主要工作措施、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一)“工作目标”部分,提出《方案》的具体工作目标,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内蒙古建设绿色农畜产品基地的战略定位,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快递进村”试点先行先试优势,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服务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具体提出我盟《方案》两个阶段的工作目标:
一是到2022年,全盟基本建立以旗县(市、区)物流集散中心为基础的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布设农村牧区快递物流服务站点不少于700个,实现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域寄递网络通畅。
二是到2025年,实现旗县(市、区)有集散、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农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网络,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带动农畜产品销售超8亿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部分,明确了健全盟市农牧产品上行平台;完善县域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强化乡村牧区邮政体系作用;加强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加快发展冷链寄递物流;建立农村寄递物流安全综合管控机制;高起点发展农村绿色寄递;加快农村牧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打造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品牌等10个方面,涉及建成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农村寄递物流平台体系;实施快递服务现代农牧业“一地一品”“一县一品”示范工程;共建共享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配送体系;苏木乡镇、嘎查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推进“航邮合作”、推进“邮快合作”;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鼓励申报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政策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政策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寄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加强农畜产品流通节点建设;鼓励寄递企业购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邮政业安全中心组建;完善旗县(市、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推进邮政业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应用;建立健全农村牧区寄递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全面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健全旗县级邮政监管机制;健全电商、快递协会组织;推广使用安全经济、节能环保的新能源车辆;推动农畜产品包裹使用环保包装物料及封装用品;减少网购农畜产品二次包装;“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农村牧区公路1800公里;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现场预约服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名录寄递服务;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培育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品牌等具体工作措施。
(三)“保障措施”部分,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落实力度等3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