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落实《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制定了《“创业锡林郭勒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优化创业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通过实施“创业锡林郭勒行动”,到2025年,全盟扶持创业1万人以上,带动就业3万人以上。
一、重点任务和措施
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创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重点实施“政策支撑促创”“服务全程优创”“护航提升助创”“筑巢孵化育创”“重点群体扶创”“引才育才智创”和“厚植生态宜创”7项计划、22条工作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强化政策供给,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
1.实施“政策支撑促创”计划。完善落实金融、财税和产业等创业政策。2022—2025年,全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亿元以上。
2.实施“服务全程优创”计划。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整合创业服务资源、丰富创业服务手段。
3.实施“护航提升助创”计划。到2025年,全盟创业项目库储备创业项目2000个以上;创业培训讲师规模达到70名以上;组织开展创业培训7200人以上。
4.实施“筑巢孵化育创”计划。到2025年,力争建成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18个以上。
5.实施“重点群体扶创”计划。2022—2025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1200人以上,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力创业培训1300人以上。
6.实施“引才育才智创”计划。通过培养、支持和吸引高层次人才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先进生产力要素作用。
7.实施“厚植生态宜创”计划。到2025年,基本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机制并日趋成熟。
二、主要政策内容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一)创业贷款方面。
个人方面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脱贫劳动力、刑满释放人员等,凡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创业的,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单笔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主要包括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单笔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二)创业场地方面。
对依法设立、促进就业成效明显的各类创业园孵化基地,可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每户不超过5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孵化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政府开发的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应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体,孵化期一般不超过3年。。
对参加“见习+孵化”后6个月内成功创业的,按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创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创业激励方面。
对首次成功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农牧民工等,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不低于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申请应经事业单位批准,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
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于带动就业质量好、人员留用率高的在孵企业,可按每新增1人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四)税费征缴方面。
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主要是增值税加计抵减、减征“六税两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等政策。
(五)创业服务方面。
推荐创业项目。组建创业项目资源库,面向社会发布,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创业选择。
组织实施“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对自治区征集公布的“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创业培训。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培训,符合条件人员按不低于1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创业实训。依托网络模拟培训平台,开展线上创业项目选择、企业开办、经营管理全流程模拟演练,可采取全程网上培训、网上考核方式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