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政府信息公开网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打印】 【字体: 】 浏览次数: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下达2019年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来源: 行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4-04 00:00
   

 

锡署发〔2019〕23号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关于下达2019年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2019年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锡盟人大工作委员会第十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下达,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锡林郭勒盟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盟委2019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19年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7%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8%左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和7.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

一、着力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围绕补短板、调结构、增后劲,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市政、生态环保、“三农三牧”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适应市场需求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做到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加快建设多伦机务折返所专用线、白音华至赛音温都日铁路,开工建设白音华高精铝板带厂、西乌旗吉祥通达公司等铁路专用线,加快推进虎丰一期改造工程、太锡铁路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G5511二广高速联络线安业至公主埂、国道331线阿尔诺尔布敦至乌里雅斯太、国道306线巴拉嘎尔高勒至乌里雅斯太等干线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建成投运镶黄旗通用机场,加快完成锡林浩特机场航站楼升级改造工程,加快推进锡林浩特机场改扩建工程,加大东乌旗、蓝旗运输机场及西乌旗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力度。放宽民间投资准入,建立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机制,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二)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落实好各项增收政策,实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促进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吃穿用住行等实物消费提档升级,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托幼等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挖掘农村牧区市场消费潜力,提高消费品供给质量和多样化水平。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

(三)大力扶持发展民营经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内党发〔2018〕23号)要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落实民营企业在投融资、招投标、专项资金补助、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同等待遇,加快构建守信收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政银企信息对接平台。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报道优秀企业家典型,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二、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以“减羊增牛”“稳粮优经扩饲”为重点的结构调整,推动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多种紧密型利益联结模式。推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特色种养、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探索合作经营、资产租赁、入股分红、代种代养等多种模式。制定科学有效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推动农村牧区产业振兴。加强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和教育引导。

(二)推动工业优化升级。加快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加快完备胜利西二号、西三号露天矿等在建煤矿手续,推进粉煤灰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高分子材料引进、国氢能源东乌旗褐煤地下气化制氢示范项目、褐煤制取腐殖酸等项目建设。推进特高压配套电源点建设,争取至江苏特高压配套电源点获批并开工建设。推进5座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送出工程和二连浩特微电网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三)提高服务业供给质量。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水平。推动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家政服务、健康养老等行业升级发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文化、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养老和家政行业品牌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大力发展大数据开发应用。加快建立覆盖全盟、链接消费终端的电子商务和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太旗、西苏旗、白旗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牧区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确保锡林郭勒大数据产业园投运,加快多伦、蓝旗、东苏旗、太旗等地大数据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智能输变电设备、矿山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新型材料、绒毛纺织加工等制造业发展,加快推进太旗唐合人造金刚石、锡市协鑫长晶、西乌蔚天成粉煤灰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加快建成白旗诺金石墨电极和海蒙石墨负极材料、西苏新蒙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项目。加快推进兽用疫苗、亚麻籽保健品研发生产。 

三、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抓好债务类型甄别,确保全年化解政府隐性债务33.8亿元。严格执行全盟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加强协调调度。把握国家、自治区增加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的机遇,加大债券争取力度,重点保障棚改、教育等民生领域项目。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持续整顿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高利贷,遏制跟风违约、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加大力度维护农村牧区金融秩序。  

(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全年计划减贫3542人,25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太旗、白旗“摘帽”。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重点工程,开展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专项扶贫行动。深化京蒙扶贫协作,精准安排帮扶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预防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巩固和深化脱贫成果。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开展工业领域节能监察,严格控制新增不合理能耗。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落实河湖长制,编制完成42条河流岸线利用保护规划。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依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内的工矿企业。继续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严格执行农区禁牧、沙地禁羊、春季休牧等制度。抓好组织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浑善达克、乌珠穆沁两大沙地重点危害区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好国家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的工作部署。

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乡村牧区振兴战略

(一)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落实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实施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推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牧区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推进路水电气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深入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设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城市建设与管理,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3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内政办发〔2018〕60号)精神,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规范特色小镇建设,培育形成一批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特色小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牧区延伸。

五、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全方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推进盟政务服务中心流程再造和并联审批,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抓好“云端锡林郭勒”推广应用,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

(二)拓展对外开放深度广度。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珠恩嘎达布其自治区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快二连浩特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和保税区建设进度。尽早启动巴珠铁路四期工程前期工作,推动二连浩特国际航空口岸正式开放。深化与东部盟市和东北三省的合作交流,积极打造“锡赤朝锦”陆海产业经济合作区,稳定拓展东北煤炭市场。

(三)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惠民政策和降成本政策措施,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供热计量价格改革。

六、完善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治理,不断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

(一)大力抓好就业创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防范失业风险。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扎实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全盟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统筹发展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三)着力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城市医疗集团与县乡村医联体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医疗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开展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蒙医药振兴计划。

(四)全面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企业养老保险稳定参保工作。全面加强社保、医保基金运行风险评估,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力度。巩固低保城乡统筹全国试点成果。推进医养结合,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机构改革情况重新梳理信用信息目录,加大对各领域信用信息的征集,全面持续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和红黑名单的公示,切实保障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六)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各项维稳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公共安全工作,做好矛盾化解、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农牧民工工资兑付等各项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

附件: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

  

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


指标名称

2018年增速

2019年预期

生产总值

5.4%

6%左右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6%

7%左右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

7%左右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5%

7.5%左右

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1.4

城镇登记失业率

 

3.6%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3%左右

节能减排指标

——

完成自治区

下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