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加强就业创业工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事管理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改革、补短板、推创新、守底线、防风险、强服务、惠民生,锐意进取,精准发力,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以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盟有关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重点,加大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小微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激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等各类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盘活用足政策促进就业创业。充分发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的作用,围绕实施重大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稳定就业局势。
(二)积极化解结构性失业矛盾。把供给侧改革过程中的失业人员再就业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加强与发改、经信、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介入,依法规范企业的裁员行为,规范有序做好人员培训、分流和安置工作。对去产能过程中的失业人员,及时登记造册、了解其就业、培训或创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免费开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再就业或创业,同时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完善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应对可能出现的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增强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的针对性,切实发挥稳岗补贴功能作用。
(三)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43万人,农村牧区劳动力当年转移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继续落实好自治区关于推动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六个结合”要求,巩固和扩大我盟试点建设,积极探索针对不同群体的就业创业新模式、新途径。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推进,重点实施高校毕业生万人创业行动、基层就业万岗行动、中小企业万人储备行动,继续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在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中。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落实“创业内蒙古行动”,大力推进“创业锡林郭勒”建设,重点实施创客逐梦、创业领航、创业筑巢、融资畅通、青年创业、返乡农牧民创业6项计划。按照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互联网环境下创新创业的众创空间,在借鉴国内车库咖啡、创业总部、创业沙龙、创业工场、创业训练营等较为成熟做法基础上,采取合作共建、委托管理、创业园(基地)孵化、成立创业协会等方式,年内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创业者需求的众创空间。进一步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充实和加强创业导师团队,通过从我盟已有专家成员中筛选一部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部分、从区内外优秀创业导师中引进一部分等方式,建立起专业知识扎实、技能过硬、结构合理、基本满足地方创业培训需求的专兼职创业导师团队。加大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力度,年内开展创业培训3000人,培训后成功创业2400人。深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返乡农牧民为重点的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的创业服务新机制,强化“九位一体”创业服务功能,提升创业孵化成功率。重点推进锡林郭勒盟“双创中心”建设,打造集研发、孵化、实训、融资、创业指导、成果展示等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基地,使其成为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大力开展“互联网+”行动,加强实体店和电商线上线下的协调发展,支持网上创业,重点围绕网络经济、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拓展创业项目。年内力争打造5个以上特色突出、功能完备、承载力强,与地方优势产业高度契合,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打造2个以上集培训指导、项目对接、孵化融资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
(五)着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建设。以提升就业技能、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为出发点,以打造具有独特优势的特色品牌培训为目标,全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建设。每个旗县市(区)确定打造2—3个具有地方特色、市场前景好的全盟培训品牌,全盟着力打造3—5个具有全区影响力的精品培训品牌。紧紧围绕地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促进第三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引导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实际效果和质量,突出 “订单、定向、定岗”和“菜单式”培训,实施新生代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全年培训城乡劳动者2.2万人以上。
(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以完善四级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结合开展“就业创业登记证”发放工作,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做细做实就业服务实名制管理。重点加强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进就业信息的互联共享。加快推进旗县市(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整合和完善,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二、织密扎牢社会保障民生网
(七)落实好社会保障领域改革任务。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一季度启动、三季度推开。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信息采集、向上集中、交叉比对、动态管理、入户调查、促进参保和扩大应用等工作,全面完成全民参保登记的各项任务。
(八)调整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简化转诊转院就医手续,异地转诊就医的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即可转外就医。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缴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可只缴纳统筹基金部分保费,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待遇。完善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办法,除支付门诊费用外,可以用来缴纳本人及其亲属的医疗保险费用。积极落实企业减负要求,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减轻参统企业负担。
(九)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以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为契机,以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牧民为重点,千方百计推进扩面工作,落实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将更多低收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继续完善工伤保险盟级统筹,今年将建筑行业新开工项目、中小微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年底前,全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39万人、32.8万人、18.6万人、24.6万人、9.8万人、11.09万人和12.16万人。
(十)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按照国家部署,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水平,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按照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的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提高5元。巩固完善我盟医疗保险直接结算工作,落实好区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探索总额控制、单病种结算的综合配套改革,加强“两定”机构管理,完善协议管理办法。深入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简化报销程序,规范管理服务,加强与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向重特大疾病患者和困难人群倾斜,逐步提高报销比例。鼓励和扶持民营机构进入定点医疗范围,形成竞争态势,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生主动控费。
三、深入实施人才强盟工程
(十一)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加大人才强盟工程和 “草原英才”、“锡林郭勒英才”工程任务落实力度,明确2016年人才工程工作重点,将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五大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发展政策,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制定全盟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盟直和旗县市(区)人才引进程序,不断提高人才引进层次。出台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旗县市(区)要加快设立本地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
(十二)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围绕我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通过赴区外高等院校和采取“人才+项目+资本”方式,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0人左右。继续推进人才平台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聚集平台。实施“
(十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深入落实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等专项人才计划,加大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推荐选拔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全面推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确保平稳推进。
(十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深入开展百城技能振兴活动、新型学徒制专项活动,完善技能大师工作室研修带徒制度,年内新建盟级大师工作室4—5个。认真贯彻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师资建设、专业设置、教学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推进校企合作。盟民族高级技工学校今年要在符合条件的旗县全部建立分校,充分发挥分校作用,推进办学及培训的发展延伸。继续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十五)加强外专引智工作。从全盟产业发展需求出发,加快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和项目,推进引智成果共享体系平台建设,加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力度,促进引智项目转化,努力打造引智精品项目。
(十六)加强人才公共服务工作。编制“十三五”时期全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增强引才育才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租赁或新建等方式,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型人才公寓,为人才营造良好的安居环境。加强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和需求预测工作,建立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信息管理平台。
四、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十七)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做好全区公务员“四级联考”和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考录工作。实施好全区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注重平时管理,加强分析评估,总结完善聘任制工作。加强公务员能力素质和职业道德培训,推进法定四类培训,巩固网络在线学习成果,建立抽查考学制度。加大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力度,试点地区和部门要成立工作组,专人专项负责推进试点工作,注重平时考核结果使用,实现公务员考核科学化。完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制,实现动态化管理,做好新审批参照管理单位人员培训和过渡考试工作。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推进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十八)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开展人事管理业务培训,对全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培训。严格执行自治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考试组织能力和质量,探索建立“原生态”命题和面试考官专家库,及时做好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条件等申报工作。全面推进全盟事业单位全员聘用与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加强对各地区聘用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专项调研活动,积极推进旗县市(区)岗位设置管理,不断规范各地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认真抓好中小学、公立医院分类设岗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文化、医药卫生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公车改革中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
(十九)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继续采取“量化赋分、积分选岗”安置办法,严格按照时间进程安排好各阶段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安置任务。要落实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政策,强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做好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五、稳步实施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严格执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政策,确保按时兑现到位。对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加快旗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工作进度,盟里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十一)强化企业收入分配调控。进一步强化对企业职工工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时公布锡林郭勒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各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政策参考依据。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完善农牧民工工资保障机制。
六、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劳动保障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夯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基础,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社会诚信体系。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创建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十三)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巩固和完善仲裁实体化建设,推进数字化仲裁庭建设,实现仲裁信息共享、网上监控办案。加强企业、社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设率达到80%;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办案率,办案率达到50%以上。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简化、优化和规范劳动争议仲裁办案程序,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
(二十四)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在落实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进一步将“两网化”管理工作延伸到社区、嘎查(村、居委会),在盟级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在旗县(市、区)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中心,通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监控网格和“信息准确、数据齐全、资源共享、实时监控”的信息网络,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系统。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劳务派遣监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七、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五)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脱贫攻坚、“十个全覆盖”等工程为主要抓手,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进一步完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基层服务机构,明确服务职责,强化经费保障,提升人员素质,改进窗口单位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六)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数字人社”建设,结合我盟大数据、云计算服务中心和“双创中心”项目建设,加快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数据库建设,6月底前要完成人社系统各项业务数据采集、整理、清洁、完善工作,提高数据质量,推动信息互联共享。落实“互联网+民生”工作要求,加快“十个全覆盖互联互通惠民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通用,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依托社区、苏木乡镇(农牧场)便民服务大厅,10月份前建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76个,实现“平台在社区,经办在家门,服务在基层”。与“十个全覆盖”工程同步,加快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点”建设,10月份前建成885个,完成嘎查村的全覆盖,实现“五个不出嘎查村(社区)”服务。
(二十七)拓宽信息服务领域。推动“互联网+”在人社服务领域的应用,完善“内蒙古12333人社云平台”、“草原智慧就业云平台”、12349便民服务平台服务功能,整合简化信息服务流程,打造智能服务新模式。建立网上服务目录,拓展业务网上办理的范围,更好地满足群众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提供全方位、宽领域、全程化的服务。依托“内蒙古
(二十八)做好农牧民工服务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进一步做好为农牧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把促进转移就业农牧民工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推动农牧民工在城镇落户,平等享受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城镇公共服务,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