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护苗安校”若干措施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59-9/2022-00348 | 发文字号:锡署办发〔2022〕140号 | ||
发文机构:教育局 | 信息分类:科技、教育、卫生、医疗 | ||
概述: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护苗安校”若干措施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2-09-19 00:00:00 | 公开日期:2022-09-19 18:52:0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在校师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现将“护苗安校”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按照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每年行署分管教育、公安工作的副盟长分别与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对因履行教育职责严重失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保障不力,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盟公安局、教育局)
二、建立包联走访特殊困难学生机制,建立重点学生台账,实行盟、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干部包联特殊困难学生制度,落实包联干部准家长责任,每学期至少走访一次包联学生家庭。(牵头单位: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盟教育局)
三、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盟旗两级公安部门组织干警常态化入户开展法治宣传,关心关爱特殊困难学生,切实解决特殊困难学生家庭诉求。(牵头单位:盟公安局,配合单位:各旗县市(区)公安局)
四、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考评项,制定责任清单,建立学生包联机制,压实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等各方面的责任。加强家校协同育人,制定家访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教师家访机制,全面开展教师“面对面、心贴心”主题家访活动,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牵头单位:盟教育局,配合单位:盟直学校、各旗县市(区)教育局)
五、组织各级学校根据学生情况,按照自愿原则成立互助小组或班级安全监察队,通过学生互助形式加强安全管理。注重发挥学生团队干部作用,密切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牵头单位:盟教育局,配合单位:盟直学校、各旗县市(区)教育局)
六、强化学校法治文化建设,贴近学生科学组织宣传教育内容,进一步强化校园广播、学校公众号、宣传栏和校内讲座、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的教育引导任用。持续强化学生校内手机管理,教育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手机。签订家长监护告知书,引导家长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对学生进行科学防范教育。(牵头单位:盟教育局,配合单位:盟直学校、各旗县市(区)教育局)
七、公安、司法、教育等多部门联动组织好“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遴选具有一定法律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干警组建法治副校长人才库,制定考核目标和考核体系,确保法治副校长与学校德育处(政教处)、班主任和道德与法治教师有效对接,实现精准高质普法供给。贴近学生组织一批普法宣传案例,以案说法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牵头单位:盟公安局,配合单位:盟司法局、教育局)
八、健全公安民警、学校安保卫、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一校一警”制度,专兼结合、分工协作,分点位专人值守、按时段常态化开展“护学”。建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生情况及时处置到位。(牵头单位:盟公安局,配合单位:盟教育局)
九、公安、市场监管、文旅广电等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校园周边交通、治安、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定期检查网吧、游戏厅、台球厅、KTV、酒店等重点场所,全面消除校园周边各类隐患。(牵头单位:盟公安局,配合单位:盟市场监管局、文旅广电局)
十、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舆情动态,对不当言论及时封控,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牵头单位:盟网信办,配合单位:盟公安局、教育局)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