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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1165959-9/2022-00350 发文字号:锡署办发〔2022〕139号
发文机构:教育局 信息分类:科技、教育、卫生、医疗
概述: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09-20 16:42:16 公开日期:2022-09-20 16:42:16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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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9-20 16:42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行署2022年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916

    

  (此件公开发布)  

    

    

锡林郭勒盟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职业教育法》和全国、全区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关于推动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印发全区职业教育大会任务清单的通知》各项措施和要求,加快推动我盟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技能型社会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显著提高,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畜牧兽医、机电一体化等4个专业升格为本科专业,建成自治区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护理、畜牧兽医2个高水平专业群,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更加巩固,建成3所自治区级示范学校、2所优质学校和6个优质专业,中职升学率保持在85%以上,形成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培养体系  

  1.推进职业教育培养体系纵向贯通。支持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创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争取并实施“3+2+2”中高职本科贯通培养项目,以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为龙头,打造“职教锡林郭勒”品牌,构建中职、高职、本科职业教育纵向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实施第二轮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双优”建设,探索职普融通试点,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责任单位:盟教育局,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各旗县市人民政府)  

  2.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横向融通。集中优势资源办好锡林郭勒职业教育中专部和全盟3所职教中心中职教育,推动其他综合高中职普融通发展。在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意识,鼓励职业院校为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创造条件。责任单位:盟教育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各职业院校)  

  3.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按照自治区整合一批“空小散弱”中职学校要求,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点办好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中专部和锡林郭勒职教中心2所学校,按时完成多伦县职业教育中心和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右旗3所综合高中等列入自治区示范学校和“双优计划”项目的达标验收,到2025年逐步停招或撤并达不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专业或学校。责任单位: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  

  4.推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互通。落实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各类社会培训资源统一纳入职业院校实施,支持在职业院校开展行业技术技能类培训和政府补贴类培训。责任单位:盟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各职业院校)  

  5.推动全民终身学习。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开放大学、继续教育机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全民终身学习的合力。(责任单位:盟教育局、民政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各职业院校  

  (二)培养机制  

  6.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发挥锡林郭勒职教集团作用,打造锡林郭勒产教融合地区特色品牌,到2025年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打造45个产教融合品牌,每所国家、自治区级示范中职学校至少建设1个以上对接本地产业的优势品牌专业群。将是否建成产教融合型企业作为示范企业评选的优先条件,鼓励规模以上企业主动参与实训基地、产业融合协同中心、“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冠名班”。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支持校企以知识产权、专利技术、资金设备和人才资源等要素开展深度合作,在联合招生、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实习实训、质量评价、协同科研攻关等方面深度融合、协同育人。责任单位:盟教育局、发改委、人社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各职业院校)  

  7.落实校企合作激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金融产品,为校企合作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税务、财政等部门要落实校企合作财税优惠政策,对产教融合型企业,按规定享受《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的相关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优惠政策。自然资源部门将新建校企合作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项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非营利性的校企合作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国资部门牵头明确混合所有制、校企合作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支持校企联合办学。企业及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盟国资委、金融办、人民银行、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银保监局、教育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  

  8.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推进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人员总量控制改革试点,落实职业院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选用教材和聘用专业课教师等方面的自主权。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为目的创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社会培训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师待遇。职业培训取得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按收支两条线管理,把不低于50%的收入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人员劳动报酬,用于支付教师报酬的部分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责任单位:盟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各职业院校)  

  (三)教育管理  

  9.加强专业建设。建立在自治区教育厅指导下专业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及时调减和退出与地区主导产业不相适应专业,优先支持职业院校调整设置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符合人才需求预测的专业和项目。支持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围绕“两个基地”建设畜牧兽医、饲草加工、草原植被保护、新能源发电、热能动力、电力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粉煤灰利用和新能源汽车维修等专业(群);围绕民生服务建设高级护理、老年护理、康复治疗、助产、中蒙医药、学前教育、传统手工艺等专业,到2025年学院服务全盟重点产业的专业布点占比达到70%以上。成立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协调机构,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以升学为主,紧盯高职院校高就业率专业,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实现中高职专业对口衔接。人社部门牵头建设技能人才供需平台,实现技能人才供给侧与需求侧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盟教育局、人社局、发改委、工信局、大数据中心,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各职业院校)  

  10.加快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服务全盟重点产业的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到2025年建成集职业院校师生实训、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小学生职业教育体验为一体的公共实训基地。责任单位:盟教育局、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11.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推行职业院校教师5年一周期轮训和专业课教师每年1个月企业实践制度。落实校企“双聘”“双证”制度,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发明创造人才及能工巧匠与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允许相互兼职兼薪。发挥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双师型”培训基地作用,争取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作为我盟部分专业“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开展博士引进和培养计划,建设兼职教师资源库。到2025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70%以上。责任单位:盟委编办、盟教育局、人社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各职业院校)  

  12.提升学生就业质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职业院校毕业生给予同等就业机会,确保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和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基层事业单位在技能岗位补充急需紧缺技能人才时可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获世界技能大赛、国家一类竞赛三等奖或获得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应届毕业当年符合报名条件的,优先推荐高职院校或本科院校就读。把职业院校组织、参与技能竞赛获奖情况作为评选各类示范项目、推荐自治区和国家级项目的重要参考,并给予获奖院校一定经费支持。支持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加强招生网、就业创业网、“锡林郭勒职业教育集团”网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三网一基地”建设,为高职毕业生就业创业升学提供真实有效信息。责任单位:盟委组织部、盟教育局、人社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1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职业院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德技并修总要求贯穿教育教学始终,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爱党爱国意识,坚决听党话、坚定跟党走。坚持把思政教育实现学科专业全覆盖、课程全覆盖、教师全覆盖、学生全覆盖。责任单位:盟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14.拓宽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创造条件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项目,巩固和提高与蒙古国、俄罗斯等国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水平,开辟职业教育对外合作新航线。责任单位:盟外事办、教育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各职业院校)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职业院校党建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结合职业院校特点,严格落实高等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中职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任期制,选优配强党委书记和校长,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公开竞聘校长制度,让懂教育、懂产业、有经验、有担当的干部走上书记和校长岗位。责任单位:盟委组织部、盟教育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经费保障。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盟本级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并随着财力状况提高;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落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不低于1.2万元,中职学校生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专业大类每生每年3500元、4000元、4500元标准拨付,由盟旗两级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分担。责任单位:盟财政局、教育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大督导评估力度。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纳入旗县市政府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定期对政策兑现、资金投入、学校管理、师资建设和宣传引导等工作进行督导落实。编制职业院校年度质量报告,指导职业院校做好教学诊断与改进提升。强化人才培养过程质量监测评估,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盟委组织部、行署教育督导委员会、盟教育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各职业院校)

  (四)营造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培训,主动引导和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深入总结推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注重挖掘基层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成事成才先进事迹,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认知度和认可度,推动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盟委宣传部、盟教育局,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各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