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以开发区为载体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00011659134E/2023-00002 | 发文字号:锡署办发〔2022〕34号 | ||
发文机构: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 信息分类:工业、交通、信息化 | ||
概述: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以开发区为载体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2-03-28 20:02:27 | 公开日期:2022-03-28 20:02:27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全面落实《锡林郭勒盟关于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开发区改革开放排头兵、经济建设主战场和引领发展主引擎的作用,激发工业创新发展动力和活力,引领推动全盟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工业经济体系,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和盟委2022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全盟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面向科技创新驱动,大力推动非资源非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向工业园区集聚,示范引领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工业园区基础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创新驱动、绿色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发展集约的现代开发区发展体系基本形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全面推动开发区绿色化发展,加快打造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的新型工业园区,引领工业经济向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二)坚持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统筹加强各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对非资源非能源、战略性新型产业布局集中的重点园区,强化政策倾斜、资金投入,集中力量支持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产业承载和企业服务能力,引领工业经济向集约高效转型。
(三)坚持集聚集约、创新发展。立足地区资源禀赋和现有产业基础,优化布局重点产业链,推动全盟招商引资项目以“飞地经济”模式向特色优势产业集中的园区集聚,集中力量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整合集聚各类创新资源,高水平打造创新平台,引领工业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
三、发展定位
(一)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农畜产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集中支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打造全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集群。
(二)锡林郭勒多伦经济开发区。以精细化工、煤炭清洁利用、机械制造等为主导产业。以化工集中区为载体,打造精细化工和煤炭清洁利用基地。积极承接非资源非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锡林郭勒承接产业开发区。以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农畜产品加工、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为主导产业。支持宝昌产业园承接非资源非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打造超硬质材料产业基地。
(四)锡林郭勒白音华经济开发区。以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能源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进出口资源落地加工、国际物流商贸仓储等为主导产业。依托资源优势,重点引进高纯铝及铝后加工项目,打造科技创新驱动的有色金属冶炼及精深加工产业链。
(五)锡林郭勒苏尼特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冶金、新材料等主导产业。
四、重点任务
(一)科学修编完善园区规划。按照“用地集中、开发集约、项目集聚、要素集合”的原则,对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园区发展定位,统筹考虑产业布局、功能布局和空间布局,强化能源、水资源等约束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进一步修编完善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控制性规划、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分年度细化时间表、施工图,强化执行约束,做好推进落实调度考评,确保规划严肃性、稳定性。
(二)有序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根据园区产业发展需求,坚持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推进完善园区道路、供热、供水、供气、供电等基础配套设施,补齐通信、人防、消防、治污和环保等设施短板,加强园区基站、光纤、宽带等网络设施建设。推广5G网络建设和应用,积极推动智慧园区项目建设。实现园区管理向数字化转型。
(三)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重中之重,分年度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锚定主导产业,开展全盟招商、全面招商、全员招商,加快推动实施一批符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要求,具有打基础、利长远作用的延链补链项目,推动打造上下游全产业链集群。
(四)加快推动绿色化发展。深入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试点推进零碳低碳和碳中和园区建设,推行工业园区用电负荷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实施入园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和清洁生产改造、节水改造等工程,加快淘汰落后、低端、过剩产能,全面推动存量企业绿色转型。严把项目准入关,新建项目工艺技术装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效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杆水平,工业用水必须达到国家先进水平。
(五)加快推动创新发展。坚持正向激励,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化战略合作,加速推进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实施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支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努力打造“专精特新”企业。
五、集中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发展
在加快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同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积极培育发展装备制造和智慧运维、新材料、煤炭清洁利用等重点产业和承接先进产业转移,集中支持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向产业基础扎实、比较优势明显的多伦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装备制造园集中集聚,促进上下游全产业链协同配套、集群发展。
(一)支持完善园区规划。根据非资源非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科学评估自然资源、产业禀赋、交通区位、环境容量等要素条件,盟本级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多伦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高起点、高水平修编完善各类规划,优化优势产业空间分区和布局,进一步突出产业发展重点和目标,为培育主导产业做好顶层设计。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装备制造园同步修编完善相关规划。
(二)支持发展“飞地经济”。坚持全盟招商、全面招商、全员招商,鼓励支持非资源非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飞地经济”的模式,向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多伦经济开发区、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装备制造园集中布局,除土地契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外,增值税等税收和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指标由“飞出地”征缴和统计。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能耗强度、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等由“飞入地”负责。
(三)支持提升核心区承载能力。学习发达地区先进经验,支持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多伦经济开发区、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装备制造园全面提升产业落地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水平,做好土地收储、标准地、标准厂房、指挥中心、道路绿化亮化美化等重点设施建设。每个园区核心区至少收储1块建设用地、包装1块标准地、建设1处标准化厂房、建设1个展示平台,为产业项目快速落地建设打好基础。
(四)强化资金支持和激励。对多伦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承载能力建设项目,符合债券使用条件的,优先支持申报专项债和一般债,对项目实施成效明显的,盟级财政予以一定的奖补;对采取协议奖励、标准厂房以租代购等方式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的,待项目建成投产实现利税后,按照该项目盟本级税收留成部分,分年度予以部分或全额奖补。
(五)支持推进零碳低碳和碳中和园区建设。坚持梯次推进、分步实施,支持多伦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零碳低碳和碳中和园区,上述地区要抓紧编制零碳低碳和碳中和园区建设规划,稳步推进实施。盟级统筹落实配套新能源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电网、储能等配套基础设施争取纳入国家、自治区规划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盟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盟长任组长,分管工业的副盟长任副组长,统筹协调开发区改革发展、管理考核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日常统筹协调、调度推进工作。各旗县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格局。
(二)完善服务保障。参照自治区《省级领导包联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制度》,制定盟级包联制度,成立专门的工作协调机构,帮助园区和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一对一”建立服务专班,全周期、全方位做好保姆式服务。推动开发区区域评估和评估成果互认共享,为市场主体免费使用,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减轻企业成本。全面推进开发区以案促改问题整改,健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持续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
(三)兑现落实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锡林郭勒盟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奖补政策措施(暂行)》等政策,认真兑现国家、自治区、盟级各项扶持措施和奖补资金。太仆寺旗、多伦县、锡林浩特市要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土地收储、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化厂房建设、重大项目奖补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促进项目快速落地建成。
(四)突出考核评价。盟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工业园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细化综合实力、争先进位、亩均税收、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具体指标,对年度排名靠前的旗县市(区),盟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奖补,落实重要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