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全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锡林浩特市召开 | |||
索引号:01165922-2/2020-0036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城乡建设 | ||
概述:全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锡林浩特市召开 | |||
成文日期:2022-06-1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2-06-14 10:17:0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6月10日,全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锡林浩特市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盟城镇自建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作了强调部署。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发挥全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作用,切实扛起防范化解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督促指导各地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6月7日召开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和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3次视频调度会议部署要求,按照《锡林郭勒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统筹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地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好“百日行动”。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摸底工作,8月底前完成隐患问题整改,9月底前全面完成“百日行动”工作,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会议强调,各地要迅速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时建立整治台账,组织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并通过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进行分类整治,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托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将排查信息归集到平台上来,把台账建立到平台上来。
会议要求,要建立健全督查调度机制,定期对各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进危房”。
全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旗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