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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典型案例曝光 | 不报年报失信用,这起案例告诉你失信后果很严重!

发布时间:2024-08-15 09:27   来源:上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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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2024年4月29日,正蓝旗某广告公司负责人到银行咨询贷款相关事宜,被银行告知贷款审批不下来,公司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该负责人通过旗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核实,其公司连续两年未做年报,导致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负责人表示,自己注册公司后一直处在未经营的状态,其间多次收到市场监管部门发来的年报提醒短信,也接听过工作人员的提醒电话,都未理会,致使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目前准备开始经营,却发现企业贷款受限,“想不到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

旗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该负责人,年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公司注册后即便不经营也要正常年报。不按时申报年报是失信行为,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后,工作人员指导其补报了年报,备齐材料提交了申请,并按规定为其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

注意:不按时年报  寸步难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不按时公示年度报告,或年报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向社会公示,并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3.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4.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时将受到限制,并受到多个部门联合惩戒,在注册新公司、生产经营许可、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获得荣誉、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