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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4-02-20 11:09   来源: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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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相关重要论述,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以锡林郭勒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抓手,在政务诚信建设上下功夫、求突破,大力推进双公示信息高质量归集和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最新数据显示,国家城市监测排名和自治区政务诚信监测排名中我盟稳步前进,切实优化信用环境,为锡林郭勒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聚焦政策制度落实,提供工作政策依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印发了《锡林郭勒盟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台账》《锡林郭勒盟关于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建立完善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林郭勒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任务分工》等一系列文件,为推动我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依据。

(二)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据归集共享。盟委、行署高度重视锡林郭勒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社会信用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工作,引进北京企信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锡林郭勒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我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运营维护一体化服务,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锡林郭勒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后原来的7个系统91个功能点升级为20个系统238个功能点,真正优化了平台功能。目前,我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覆盖全盟368个政府部门,512个用户在信用中国(内蒙古锡林郭勒网站上开通了信用信息报送账号共归集数据77万多条,与大数据中心、蒙速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治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三)聚焦信用信息归集,提高信用数据质量。为做好信用信息高质量归集,尤其是双公示信息归集方面首先针对双公示信息报送质量问题,召开全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会议,详细讲解双公示信息填报工作、盟直单位政务诚信和旗县市(区)信用监测评估系统填报工作,切实解决工作调度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针对双公示信息瞒报、迟报问题,建立抽查评估通报机制,定期开展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及时通报抽查评估结果,并及时通过通报、微信、电话、提醒函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醒各各地区各部门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切实降低迟报、瞒报率。三是针对屡次不改的问题,建立双公示信息迟报、瞒报及合规情况记录累计机制,及时记录迟报、瞒报、合规情况,对同类问题连续出现两次及以上,实施通报、约谈,并启动问责机制,切实提高了双公示信息数据质量。截至目前累计归集双公示信息62万多条,2023年,共归集双公示信息40454条,其中:合规数据40453条,合规率为均达到100%,较2022年提高5.88个百分点;迟报314条,迟报率为0.78%,较2022年下降17.43个百分点;瞒报4条,同期减少9条,同比下降69.2%

(四)聚焦政务诚信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108号),制定了《锡林郭勒盟政务诚信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台账》,明确各部门任务,推进各项工作。同时该项工作纳入行政公署督办事项(批示〔20221815督办单),季度跟踪推进情况。二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盟市政务诚信监测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对盟直单位开展政务诚信监测评估工作,主要信用信息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信用应用等4个方面10项具体内容进行监测。同时将《政务诚信季度监测指标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行政公署督办事项(批示202218701682督办单),积极落实各项指标工作。三是制定了《旗县市(区)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估指标》,并季度开展旗县市区政务诚信监测评估工作。四是制定了《锡林郭勒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旗县市(区)和盟直单位开展2022年度考核工作,加强监督考核。三季度,我盟政务诚信监测排名全区并列第一名。

(五)聚焦承诺、分级分类、信用修复和联合奖惩,加强信用监管工作。事前,根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2112号)精神,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政务服务事项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归集承诺数据14万多条。事中,积极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积极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目前在税务、食品药品、住建、卫生、环保、交通等领域建立了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事后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开展信用修复和联合奖惩工作,截至12月底,申请修复462次,成功修复217条。全盟自治区级诚信达标企业10907家,诚信示范企业64红名单信息2000多条;列入异常名录企业2660户,全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831户。

(六)聚焦信用信息应用,拓展信用应用范围。推进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工作,目前已在行政(审批)许可、行政监督、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审核、项目申报、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10个领域信用信息查询,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访问量超过122.6万次。积极开展信易+”系列应用场景创建工作,搭建信用桥梁,主要加大信易贷平台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信易贷平台的知晓范围和使用覆盖面,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融资难问题。目前,平台入驻金融机构93家(包括分支机构和担保公司),发布金融产品96个,注册企业664家,成功授信256笔、共7.16亿元。20231月至12月授信贷款4.35亿元,同比增长61.71%同时开展信易+诚信纳税”“信易游”“信易+体检等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活动,其中我盟信易+诚信纳税”—《推让企业真切体会纳税信用带来的优越感》案例列入全国信易+”应用典型案例中。另外,探索创建诚信示范商场”“诚信示范奶食品园区工作,对275家商户建立诚信档案,通过二维码进入信用可视化平台,展示商户信用状况,实现了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监督、群众受益的新型信用监管模式,营造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

(七)聚焦旗县市(区)信用工作,提升旗县信用工作排名。认真研究《内蒙古自治区旗县(市、区)季度信用监测指标》,要求旗县认真落实5个一级指标的17项具体工作。同时,针对相关问题召开指标填报工作培训会议,提高旗县工作能力。最新数据显示,全区104个旗县市(区)排名中我盟东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右旗和锡林浩特市3个旗县市(区)排前十名,其他旗县(区)都在27—80名之间,信用综合得分普遍提高,信用排名较2022年均上升10名左右。

(八)聚焦诚信宣传工作,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按照自治区宣传活动方案要求,我委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锡林郭勒盟2023年信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对信用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614日,根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举办锡林郭勒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运行启动仪式暨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活动的通知》(锡署办发[2023]73号),制定《锡林郭勒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运行启动仪式暨诚信建设万里行—“拓展信用应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宣传活动方案》,开展平台升级运行及信用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全盟共开展活动两百余次,制作活动展板百余个、诚信示范商场牌匾1块、宣传吊旗50余面、宣传条幅百余条,发放宣传折页30000余份,制作宣传视频若干个,在全盟20余个电子大屏滚动播出1个月,利用2000余辆出租车滚动播放宣传标语5条,播放时间1个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实现政府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性互动,提升了社会大众的诚信意识和整个城市的信用水平,为建设信用锡林郭勒夯实了基础。

下一步,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全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