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区社会化服务不仅能够为牧业经营主体提供牲畜冷配、疫苗接种等专业化服务,也能解决如打草捆草、维修网围栏等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划算等生产生活难题,是建设现代畜牧业、实现规模化养殖经营、推进乡村牧区振兴和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
一、主要问题
(一)新型经营主体吸引力不强。牧区现有经营主体普遍存在规模小、经营不善,服务范围、服务能力有限等问题,难以发挥真正优势,大多数牧民对合作社、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持观望态度。
(二)政策资金扶持力度还有待加强。畜牧业托管代养服务缺少资金补贴和保底政策支持,牧民托管代养意愿不高,服务组织前期投入基础设施、后期面临运营风险,无法保障牧民、托管组织双方收益的相对稳定性。
(三)社会化服务内容和范围有待拓宽。目前,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已基本覆盖产中各环节,但是产前、产后各环节的服务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方面,金融保险服务滞后。每年冬季牧民需要储备大量的饲草料来过渡,资金周转压力较大。但银行借贷手续繁杂、周期较长,有的牧民不得已向民间借贷,造成不必要的风险隐患。牧区缺乏实用的牲畜保险产品,加之大部分牧民存在侥幸心理,没有给牛、羊上保险的意识,导致无法承受自然灾害带来的打击。另一方面,畜产品收购服务紧缺。草原路途遥远、地形复杂,牧户生产生活聚集度低,社会化服务组织铺设难度较大,有的牧户家里没有运输工具,只能等着“二道贩子”上门收购,活畜卖不上好价钱。
(四)牧区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牧区生活条件艰苦、工资待遇不高,招不来人、留不住人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较为棘手,导致很多冷配、疫病防治等专业化工作无法开展,新型设施设备不能发挥全部作用。
二、对策建议
(一)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一是指导扶持新型职业农牧民创办或参与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养殖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小农牧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提高效益、节省人力,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二是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以资金、设备、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促进功能互补、利益分享、融合发展。三是注重发挥服务企业和大型合作社的骨干作用。例如,将牲畜疫苗的采购、接种、保存等各环节任务交给企业来做,政府做好疫苗全链条追踪,明确责任、统一管理,确保畜产品安全。
(二)加大对服务组织的政策性扶持力度。一是实施畜牧业托管代养项目资金补贴扶持政策,引导牧区积极推行畜牧业托管代养服务,鼓励牧民探索合作经营新模式,增加规模养殖效益。二是加大对畜牧机械、饲草饲料机械、大型运输车辆等畜牧业机具的补贴力度,为新型合作组织购买设备提供优惠。三是嘎查两委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引导牧户按需对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监督服务组织服务质量,推动牧区社会化服务可持续发展。
(三)丰富拓展社会化服务模式和半径。一方面,鼓励各大银行研究出台适用于牧民的信贷产品,简化贷款手续、执行优惠利率、延长贷款周期,帮助广大牧民解决贷款难问题。政府出资补贴,鼓励保险公司推出特色畜产品保险,引导广大牧民积极为牛、羊上保险,有效防范和化解因灾害造成的风险。另一方面,加快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积极搭建集活畜交易、养殖经验交流、畜产品和饲草料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帮助牧民通过互联网获取更多信息,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四)育强专业化人才队伍。一是在苏木一级成立由政府项目为启动金,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社会化服务队,聘用以返乡高校毕业生、有一定工作经验或技术基础的劳动力为主的长期工作人员和以脱贫、边缘易致贫的其他劳动力为主的短期工作人员,向小牧户、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服务。二是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在基本工资基础上,通过衡量业务量和牧户满意度,适当提高待遇保障,调动服务队队员积极性。三是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常态化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服务队队员能力素质,为现代畜牧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