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22﹞25号)要求,锡盟民政局落实专项行动任务举措,优化民政领域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中,共优化内外部服务事项37项,其中,内部事项4项,外部事项33项。制定1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施方案。
二、内外部事项优化情况
(一)“三减”情况
1.外部事项“三减”情况(见附件1)。
一是减材料方面,有21项提出优化措施,原需材料221份,精简为190份,减少31份,精减14.03%。
二是减环节方面,有26项提出优化措施,原需环节117个,精简为92个,减少53个,精简45.3%。
三是减时间方面,有28项提出优化措施,办理原需1407个工作日,压减后需348个工作日,减少1059天,压减75.27%。
2.内部事项“三减”情况(见附件2)。
共梳理7个内部事项,优化4个内部事项。
一是减环节方面,行政区划变更申报事项,原需环节7个,精简为6个,减少1个,精简4.55%。
二是减时间方面,有4项提出优化措施,办理原需105个工作日,压减后需78个工作日,压减27个工作日,压减25.71%。
(二)“一件事一次办”情况(见附件3)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优化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牵头制定《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