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办公室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来源:行署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有效解决行署办公室当前存在的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参谋服务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抓决策部署落实力度不够等慢作为、懒作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良作风,根据盟纪委驻行署办纪检组印发的《关于2018 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工作计划》,结合行署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盟委有关决策部署,对标盟纪委《实施方案》和纪检组《工作计划》,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分级负责,整体联动;集中整治,常态落实;以事立案,追责问责;巩固深化,标本兼治”工作原则,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聚焦“五个领域”“四种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巩固推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

  (二)工作目标。通过2018 年一年的集中整治、日常监督,实现“五个一”的工作目标。即:发现、纠正和查处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开展一系列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建立一套监督检查“四风”问题工作机制,督促形成一批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规范,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得到有效解决,不收敛、不收手的老问题存量明显减少,隐形变异的问题增量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获得感明显增强,行署办公室整体工作风气得到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二、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于2018 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2018 年2月底前)。成立行署办公室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整治行动(2018年11月底前)。通过开展办公室各科室自查、领导小组和机关纪委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领导小组和机关纪委负责督促办公室各科室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送纪检组。

  (三)汇总分析(2018 年12 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章立制(贯穿始终)。针对集中整治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领导小组和机关纪委及时督促办公室各科室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的机制制度,固化转化整治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学习教育。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和各科室要采取集中和自学等方式,组织办公室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指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盟有关规定及相关党纪法规,搞懂理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内涵外延,把握好党纪法规尺度,定准集中整治工作靶向,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以更严的标准、更自觉的行动、更扎实的作风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办公室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办公室各科室要积极支持配合集中整治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机关纪委要把盟纪委和纪检组工作部署细化为具体工作任务,列出任务清单,使每项工作任务都有具体人抓,都有具体完成时间。集中整治工作将纳入2018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广泛开展宣传。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深入宣传集中整治工作。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为干部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举报平台。要强化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信号。

  (四)健全工作机制。实行集中整治工作通报制度,通报各监督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挂号督办机制,对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线索,登记造册、建立合账,挂号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个个有回音”。

  (五)严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机关纪委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从严从细排查发现问题线索,坚决整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机动式、全覆盖的明察暗访,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发现问题线索。坚决禁止压案不报、压案不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四、有关要求

  机关纪委每周向纪检组报送集中整治工作信息,每月23日前报送有关问题线索,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3日前报告集中整治开展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锡林郭勒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附件1.行署办公室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种表现”工作领导小组

  2.集中整治工作重点

  

  

  

  

  

  

  

  

  

  附件1

  行署办公室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各科室:

  为进一步纠正“四风”,切实加强行署办公室作风建设,经秘书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行署办公室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阿立达尔图 行署秘书长

  副组长:张 亮 行署副秘书长

  那仁巴特尔 行署外事办主任

  陈海清 行署法制办主任

  李志强 行署副秘书长

  王 刚 行署副秘书长

  张韶军 行署副秘书长

  王 军 行署副秘书长

  胡成良 行署副秘书长

  胡格吉勒图 行署办副主任

  成 员:王 渊 行署督查室主任

  图门那苏图 行署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敖其尔 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张宝宇 行署办秘书科科长

  叶满东 行署办综合科科长

  阿拉腾乌拉 行署办农牧科科长

  钟国伟 行署办城镇经济科科长

  崔万森 行署办社会事业科科长

  裴志栋 行署办人事科科长

  于志斌 行署办信息科科长

  德力格尔 行署办翻译科科长

  陈志辉 行署调研室主任

  张 磊 行署应急办主任

  武保平 机关党委副书记

  孙慧颖 机关党委副书记

  包平原 公车办审批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包平原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学习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材料上报等工作。

 

 

  附件2

  集中整治工作重点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一)调研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调研现场成“秀场”。

  (二)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

  (三)注重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

  (四)层层重复开会,用会议落实会议。

  (五)写材料、制文件机械照抄,出台制度决策“依葫芦画瓢”。

  (六)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把责任往上推。

  (七)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搞“材料出政绩”。

  (八)热衷将责任下移,“履责”变“推责”。

  (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态度漠然。

  (十)说一套做一套、台上台下两个样。

  二、聚焦“五个领域”

  (一)脱贫攻坚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等问题,盲目决策、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算帐脱贫、被动脱贫,贫困旗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信息采集、对象识别、措施到户、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对信访事项不重视、驻村工作队不驻村、频繁检查评比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以及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中央、自治区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 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中规定的其他问题。

  (二)政府债务化解领域。不积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工作安排,未按照时间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旧债等问题;寅吃卯粮、过度超前、巨额融资,盲目上马不切实际项目等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新债,顶风违规举债,造成债务风险失控等问题;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恶意拖欠政府项目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导致情绪对立、矛盾激化等问题;违规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化解债务,搞虚假化债、数字化债等问题;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等问题。

  (三)政府资金管理领域。财政虚增空转,经济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违规向企业随意出借政府资金,且长期不收回,或根本无法收回等问题;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核减工程造价款,违规高价回收土地出让权、探矿权、经营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利用多个融资平台,多个项目相互担保、相互抵押等问题;以抵押政府资产等方式,违规为企业担保等问题;以各种名义扣拨、滞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擅自转移、变更用途、私自存储等问题;同一项目“多渠道、多名目”,当头申报、虚报冒领,骗取政府资金等问题。

  (四)党内政治生活领域。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对党的主张妄加评论、胡乱猜测,不加辨别、随意传播等问题;执行党章党规不坚决,搞变通做“选择题”、抓落实做“简答题”等问题;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发扬民主不够等问题;“萝卜招聘”“带病提拔”“近亲繁殖”等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甜味”过重、“辣味”不足等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警示教育庸俗化,敷衍了事、应付检查等问题;违反组织程序发展党员、召开会议、组织选举、任命党内职务等问题;领导干部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抄袭发言材料、找人代写笔记等问题。

  (五)基层社会管理领域。农村牧区、街道社区“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单一、以虚避实,不规范、不透明,图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由于基层党委、政府监督管理不力,致使家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控制基层政权、攫取经济利益等问题;民生保障问题上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甚至私分挪用等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态度冷漠、简单了事,历史遗留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导致社会矛盾由“小事情”演变成大事件等问题;在公共服务方面,由于司法不公、分配不公、机会不公、规则不公,导致矛盾激化等问题;基层党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监管不力,辖区非法宗教活动甚至邪教活动放任自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三、严查“四种行为”

  (一)严肃查处“不作为”。处置矛盾回避问题、推诿扯皮,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面对困难退避三舍、左推右挡,推动工作蜻蜓点水、瞻前顾后,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讨价还价,推进改革虚于应付、缩手缩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爱惜羽毛、充当好人,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抵制、不斗争、不敢较真碰硬,以及服务承诺不兑现,态度冷硬、推三阻四等行为。

  (二)严肃查处“假作为”。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轮流圈阅”“层层转发”,虚张声势不干活等行为;“喊口号很积极,行动上难见影”,热衷于开会等于落实、发文等于做过,表态多、调门亮,摆姿势、作样子等光说不练的行为;大事小事层层请示汇报,貌似卖力、实则装样,蒙骗上级、糊弄群众,尸位素餐、消极应付等行为;“编数据”“作假账”,搞虚假繁荣、“数据政绩”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乱作为”。用权任性、放纵妄为,执纪违纪、知法犯法,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充当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护伞“等行为;不守纪律、不守规矩,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等行为;专权弄政、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款物分配等事项中办事不公等行为。拿回扣、收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四)严肃查处“慢作为”。对上级安排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等行为;思想墨守成规、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多事、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行为;遇事等待观望、议而不定、决而不行,作风拖沓,贻误工作落实时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