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发布,有效激发了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了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前三季度,全盟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持续释放、多项政策释放的积极信号稳步推进民营经济主要指标持续恢复。全盟民营经济指标发展呈现稳中有进、整体向好的发展势头。
一、民营经济运行特点
(一)民营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各类主体户数均保持增长。截至9月末,全盟民营经济各类市场主体达到14.85万户,较同期增加1.03万户,同比增长7.5%。其中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户数分别为11.57万户、2.64万户和0.64万户,分别较同期增加0.71万户、0.29万户和0.03万户,分别增长6.6%、12.3%和4.9%。
(二)各类市场主体就业人数持续增加,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人数突破20万。前三季度,全盟民营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共吸纳就业人数40.84万人,较同期增加1.66万户,同比增长4.2%。其中,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分别吸纳就业人数20.40万人、13.77万人和6.67万人,分别较同期增加0.64万户、0.74万户和0.62万户,分别增长3.2%、3.0%和10.2%。
(三)三次产业民营增加值均稳步增长,第二产业贡献突出。前三季度,全盟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8.3%,三次产业民营增加值分别增长6.4%、9.3%和8.2%,三次产业比为16.8:49.4:33.8,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占比较同期下降2.3个百分点和3.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较同期提高5.9个百分点,拉动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4.1个百分点。
(四)民营规上工业增势明显,对规上工业贡献突出。前三季度,全盟民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2%,增速高于规上工业5.3个百分点。对规上工业增加值的贡献达46.6%,拉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个百分点。民营规上工业实现营业收入188.70亿元,同比增长27.0%,对规上工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达63.5%,拉动规上工业营业收入增长5.7个百分点。
(五)民间投资占比超两成,重点行业成倍增长。前三季度,全盟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的23.0%。从重点行业看:交通运输业、制造业同比分别增长2.7倍和1.5倍,分别占民间投资比重的3.5%和16.5%,拉动民间投资增长2.5个百分点和9.5个百分点。
(六)民营消费市场超120亿,增速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前三季度,111户民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占全部限上批发零售业企业的87.0%,民营消费品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5.21亿元,同比增长9.5%,增速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0个百分点,民营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达到215%,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
二、存在问题
(一)民营规上服务业呈下降态势。前三季度,全盟民营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4.13亿元,同比下降8.5%,降幅较规上服务业扩大1.7个百分点,下拉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1.8个百分点。其中租赁商务服务业和道路运输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46亿元和4.34亿元,分别下降17.0%和3.8%,分别下拉民营规上服务业9.9百分点和1.1百分点。
(二)民营工业投资降幅扩大。前三季度,全盟民间投资中的民营工业投资同比下降4.0%,降幅较上半年扩大8.2个百分点。民营工业投资占民间投资比重66.5%,占比较上半年减少3.6个百分点,下拉全部民间投资增速2.7个百分点,较上半年扩大5.7个百分点。
(三)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增速回落。截至9月末,全盟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达120.40亿元,同比增长3.3%,增速分别较3月末和6月末回落2.2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从企业规模看:民营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分别增长7.6%和5.2%;民营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下降31.0%和4.1%。
三、对策建议
(一)助力民营规上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民营规模以上服务业中的道路运输业和租赁商务业营业收入合计占民营规上服务业比重超八成,两行业发展势头对民营规上服务业起到主导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行业调研工作,切实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制定发展计划,扶持企业发展。
(二)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认真做好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机制,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同时,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工作,避免而无后期接续项目,下拉全盟民间投资增速。
(三)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支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努力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发挥保障功能,丰富符合民营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大力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捷度,让民营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更好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