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及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自治区水利厅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内蒙古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欢迎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23年11月28日。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19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水政处)。
邮编:010010
电话:0471-5259713
传真:0471-525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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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docx
内蒙古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