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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老年代步违规行驶乱象

标题: 锡林浩特老年代步违规行驶乱象
来信时间: 2022-06-02 11:55 来信人:
来信内容: 之前反映过关于锡市老年代步违规行驶乱象问题,再咨询几个问题。 1. 之前回复说“2021年11月17日,锡市公安局向上级公安部门以正式文件《关于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的请示》提交市政府。目前正在等待回复”回复的咋样了? 2.之前回复说“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老年代步车进行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请问这些不是法律吗? 建议:对于查扣的老年代步车涉嫌无牌无证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扣留的车辆经查验后符合机动车标准或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一律按机动车进行处罚;驾驶人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拘留;涉嫌非法营运的,在依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后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复: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 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由于疫情原因,《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请示按照自治区规定,正在落实地方规范性法律文书审批程序。
回复时间:
2022-06-04 11:55
答复单位: 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