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低保被取消了,恳请恢复低保资格
标题: | 我家低保被取消了,恳请恢复低保资格 | ||
来信时间: | 2021-12-24 12:47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家原来是低保户,家里有四口人,因为我今年大学毕业找了工作,民政部门就把我们家低保取 消了,现向领导说明我家的家庭情况。 家里有四口人,我的妈妈因为小时候生病,留下后遗症,一直身体都不好,就在这个月,我妈一下特别严 重,送去医院后,医生说情况比较严重,初步认定是脑梗和肺栓塞,因为治疗费用比较高所以只是在医院住了 几天院就出院了,现在妈妈在家活动不了,爸爸因为我上学一直在做送水的工作,但是在前几年得了滑膜炎, 需要做手术,因为当时家里没钱,爸爸就没有做手术,今年两条腿都严重了,真的需要赶紧做手术,医院说有 低保可以开绿色通道,我的姐姐身体较瘦,去医院检查是闭经,因为经济条件不好,所以也没有治疗,但是因 为低保被取消了,家里实在没有经济来源,所以我姐姐去盟医院做了保洁,一个月只有2000元的收入,我也在 德克隆上班月收入为2500左右,一个月只有4000多的收入,根本支付不起爸妈的医药费,我妈妈一个月后, 三个月后还要去医院检查,所以想恳求市长,能不能恢复我们家的低保资格,我对爸爸妈妈都有残疾证,在被 取消低保之后爸爸也去了社区和民政,他们都是以我工作的原因拒绝了,之前爸爸的工资也是4000左右,现在 我和姐姐都工作了也才4000多,而且我们工作单位也没有给我们缴纳五险,生活根本没有保障,昨天去社保局 缴纳医保,社保局也是说我们家不应该被取消低保资格,希望领导可以为我们做主,谢谢 | ||
答复: |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 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锡林浩特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锡市政办发〔2016〕143号)规定:“持有锡林浩特市户籍的居民,个人认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申请低保救助。”“低收入家庭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三级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可参照‘单人户’申请低保。”“申请城乡低保救助以家庭为单位,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收入应纳入家庭共同收入计算。 我市2021年城乡低保标准为772元/月,2021年7月起我市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已全部下放至苏木镇场、国有农牧场及街道办事处。留言人可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向其现居住辖区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或因疾病、残疾治疗花费等刚性支出较大而影响基本生活,向其现居住辖区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 ||
回复时间: | 2021-12-27 12:47 | ||
答复单位: | 市民政局 |